歙县湿地资源现状与保护管理对策

2019-10-16 06:21汪益平
安徽农学通报 2019年18期
关键词:新安江歙县全县

汪益平

(歙县林业局,安徽歙县 245200)

湿地是地球上水陆相互作用形成的独特生态系统,具有维护生物多样性、调节气候、控制土壤侵蚀、降解污染物、美化环境等生态功能[1]。《世界自然保护大纲》将湿地与森林、海洋一起并列为全球3大生态系统。

1 歙县自然地理概况

歙县位于安徽省南部,地跨北纬29°30′25″~30°06′57″,东经118°15′27″~118°53′50″,东与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淳安县交界,南与休宁县、屯溪区毗邻,西与徽州区接壤,北与绩溪县、黄山区相连。全县国土总面积212356hm2。歙县地处新安江上游,属中低山丘陵区,西北部黄山山脉、东北部天目山、东南部白际山3个山系连成一片,形成外围中山地貌,并向内逐渐降低,形成了蜿蜒起伏的低山丘陵,中间为新安江、练江等河谷盆地。

2 歙县湿地资源现状与特点

2.1 类型与面积[2]歙县湿地包括河流湿地、人工湿地2个湿地类7个湿地型。全县面积达8hm(2含8hm2)以上的湿地斑块(不含稻田/冬水田),以及宽度10m以上、长度5000m以上的河流湿地斑块,共108个,总面积3671.38hm2,占全县国土总面积的1.73%。从湿地类看,自然湿地(河流湿地)3606.13hm2,占湿地总面积的98.22%;人工湿地65.25hm2,占1.78%。从湿地型来看,永久性河流3534.35hm2,占96.27%;洪泛平原湿地71.78hm2,占湿地总面积的1.95%;塘库65.25hm2,占1.78%(表1)。

表1 歙县湿地概况

2.2 分布情况[3]

2.2.1 河流湿地 歙县河流湿地属新安江水系,5km以上1级支流19条,2级支流29条,3级支流19条,4级支流5条,水资源较为丰富。其中,新安江干流湿地面积1599.97hm2,占全县湿地总面积的43.58%。

2.2.2 人工湿地(不包括水稻田) 人工湿地资源面积1345.21hm2,共6个斑块(其中塘库5个、面积65.25hm2;新安江水库歙县段库区淹没的湿地面积1279.76hm2),占湿地总面积的36.64%。

2.3 资源特点[3]

2.3.1 类型不多、面积小,生态区位重要 歙县境内山峦叠嶂,沟壑纵横,地形复杂,是典型山区、重点林区。虽然湿地比重不大,但湿地的生态区位却十分重要,是安徽省的重要生态功能区。

2.3.2 水系发达,水资源丰富,水质优良 (1)水系发达:河流量多、流短、分布广;河流落差大,流速快,流量大,水量随季变化,涨枯反差大;河流径流量大,泥沙少。(2)水资源丰富:歙县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多年平均降雨量1650.6mm。(3)水质状况优良:2015年歙县新安江流域8个监测断面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Ⅲ类标准。5个库塘水质为Ⅲ类,水质状况良,但均呈中营养状态。县内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全部满足饮用水源地水质要求,水质达标率100%。

2.3.3 生物多样性丰富,珍稀物种多 歙县湿地面积仅占全县国土总面积的1.73%,但湿地脊椎动物种却占全县脊椎动物种总数的68.37%。其中,湿地鱼类种占全县鱼类种总数的100%;两栖类占100%;爬行类占51.79%;鸟类占65.40%;兽类占22.09%。

2.3.4 生态功能和价值显著 歙县的河流、水库湿地,都分布具有很高的美学、文化和艺术价值的湿地景观。优美的湿地生态景观和丰富的野生动植物,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们前去旅游观光,是人们休闲娱乐、科研宣教的理想场所。如新安江的水上旅游让人们领略到了湿地的优美风光,观鸟休闲让人们体验到了自然生命的奇妙。

3 歙县湿地资源保护管理措施及问题

3.1 主要措施

3.1.1 广泛开展湿地保护宣传 歙县林业部门多年来长期加强湿地保护宣传,向乡镇、县直相关部门发送《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利用“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安徽湿地日”等时机,在全县组织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活动。

3.1.2 建立湿地保护工作机构 成立了由县林业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组成的歙县湿地保护综合协调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同时,还成立了新安江保护局,负责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工作。

3.1.3 注重辖区湿地资源变化监测与档案建设 歙县林业、环保、气象等部门加强协作,与省内外有关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合作,联合开展新安江湿地常规的水质、气象监测工作,积极开展水鸟、外来物种等常规监测工作。目前,已基本建立了新安江湿地的水质、气象、水鸟以及外来物种的多样性与种群数量变化等方面的技术档案,为新安江湿地的保护和治理提供了基础数据。

3.1.4 持续推进新安江流域综合治理和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工作 在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工作中,歙县围绕“防洪保安、生态修复、湿地建设、环境整治、水口园林、岸线开发”等,对新安江沿线的关键区域环境风貌开展全面整治提升;以“三线三边”为重点,推进流域的美好乡村环境风貌整治。

3.2 主要问题

3.2.1 环境污染和富营养化 湿地污染源主要来自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化肥、农药、除草剂的使用,使湖泊富营养化进程迅速,从而影响了水产养殖、观光旅游及水源供给。

3.2.2 基建和城市化 随着湿地开展生态旅游或架桥筑路,到湿地参观游览的人逐年增多,在利益的驱动下,管理部门不得不改善旅游设施,基建和城市化也逐渐成为威胁湿地的重要因子。

3.2.3 生物入侵 任何一个稳定的生态系统都是经过长期自然选择的结果,物种之间相互制约,对外界干扰具有一定的自动调节能力,以恢复其动态平衡。但是,当外来有害物种侵入后,由于其逃脱了原产地天敌的控制,便会大肆扩张蔓延,使食物链各能量营养级的组成发生了变化,导致生态平衡的破坏。

3.2.4 泥沙淤积和沼泽 歙县每年因水土流失带走的泥沙相当于县内农田平均失去10cm的表土,新安江干流河床平均淤高约2m。泥沙淤积加剧了库塘沼泽化进程,沼泽化进程的结果是使挺水植物区向浮水和沉水植物区延伸,并加剧了围垦。

3.2.5 建闸修坝隔绝江湖 县内河流、库塘修建了堤坝,闸坝的修建对防洪、灌溉等具有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会导致江湖隔绝,阻塞水生动物的洄游,破坏鱼、虾、蟹类的栖息与繁殖生境和珍稀水禽栖息地;闸坝的建设也降低了水体的自净能力,加速了库塘的富营养化进程。

4 保护与管理的对策建议

4.1 建立湿地管理队伍和科研队伍对拟规划建设为湿地保护区、湿地小区、湿地公园等湿地,按照《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相关规定配齐管理人员,完善管理设施(房屋、设施、设备等),依法对湿地实行有效的管理。对于其他重要的湿地,也应设立管理委员会,安排直接责任人(河长、库长等)进行日常管理。

4.2 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大力宣传和实施《安徽省湿地管理条例》,尽可能多地将重要湿地纳入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系统进行依法管理;实行湿地确权登记制度,对权属、用途及性质变动及时进行登记;湿地开发利用前,必须进行科学论证,编制详实的可行性论证报告,经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实行湿地生态补偿机制,对直接受益者收取一定的经济费用用于湿地修复、恢复项目,或者让直接受益者承担湿地修复、恢复相关项目;实行社区共管制度,让湿地周边居民直接参与湿地管理和可持续开发利用。

4.3 加强水污染控制湿地污染对水质会造成严重的危害,要实行垃圾分类,通过建立和完善污水处理系统、进一步规范企业污水排放、推广绿色生产等措施,将污染源降低到最小。加强生态保护和森林植被的恢复力度,加快湿地恢复与重建,从而提高湿地自身的净化功能[4]。

4.4 合理地开发利用湿地资源湿地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已造成了湿地生态功能的明显下降,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看,在加强湿地资源保护的前提下,适当发展水产养殖业以及其他特色优势产业[5],才能最终实现湿地资源的永续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猜你喜欢
新安江歙县全县
新安江雾
《书画世界》改刊题贺作品选登
歙县找寻王茂荫
新安江上游横江地表水中砷、硒、汞含量变化研究
新安江上游流域农村污水处理技术应用
金沙县召开2014年全县关工委工作推进会
新安江水电厂两代调速器性能对比分析及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