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一博
(陕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陕西 西安 710000)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农业劳动力从农业向非农业、从农村向城市、从欠发达地区向发达地区的转移,城乡间、产业间的劳动力资源也得到了重新配置,可以说,正是由于劳动力资源的再配置,才使得“三农”问题的解决与加快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建设有机的联系在了一起。改革开放以来40 年的农业劳动力转移,成功地推动了我国的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打破了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加速了城乡之间的融合,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
由于我国农村人口多,土地资源紧张,农业生产经营均呈现细碎化的特点,所以,能否实现农业的规模化生产经营,成为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关键。改革开放以来,农业剩余劳动力实现了向城市非农业的不断转移。数据显示,截至2017 年,我国第一产业从业人员占比已经从1978 年的70.5%下降至2017 年的27%,降幅达43.5 个百分点[1],这为我国“三农”问题的解决打开了突破口。
由于我国农业生产呈现明显的细碎化特点,使得我国农业生产的机械化程度长期处于较低水平。据联合国粮农组织数据库早前的一项调查资料显示,我国平均每千公顷耕地上使用的拖拉机只有6.9 台,而日本为461.2 台,韩国为128.5 台,英国为88.3 台,我国平均每千公顷耕地上收割机使用量只有1.6 台,而日本为237 台,韩国为52.8台,英国为8.3 台[2],机械化水平低下严重制约着我国农业集约化和现代化的步伐,因此,要促进农业发展,就必须促进土地集中利用,转变农业经营方式。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我国农业劳动力的转移,在第一产业从业人员比重快速下降的同时,我国农业却实现了快速发展。资料显示,2017 年,我国第一产业增加值已经达到65467.6 亿元,相比1978 年,36 年间增加64 倍[1]。2015 年,我国粮食产量突破1200 亿斤,实现了自2003 年以来粮食产量的“十二连增”,人均粮食产量也从1978 年的319 公斤上升至445 公斤,上升幅度达40%[3]。事实证明,农业从业人口的减少不仅没有影响我国的农业生产,反而使我国农业有了较大幅度的发展,由于农业从业人口的减少,规模化、集约化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正在我国各地区逐步形成。在当前的华北、华中的许多农村地区,大规模的农场已经比比皆是,农业生产经营的模式正在朝现代农业的方向快速发展。
目前我国第一产业从业人员比重仍然处于较高水平,从世界其他国家的数据来看,发达国家第一产业从业人员比中大多都处在5%以下。资料显示,即便是那些人均耕地面积低于我国的国家,如日本、韩国,其农业经济活动人口的人均耕地占有量也分别是我国的6.3 倍和2.6 倍[2]。因此,从长远来看,只有进一步加快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和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工作,在减少农业人口的同时,把置换出来的土地资源适度集中到专职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手中,才可以实现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从而加快农业的现代化进程。
改革开放以来,向非农业转移就业是这些年农业人口增收脱贫的主要途径,通过向城市非农业的转移,农业转移劳动力及其家人的经济状况得到了较大幅度的改善。据统计,农村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90 年的686.3 元增长到了2017年的13432.4 元,增长近19 倍。从农村居民的收入构成来看,通过向非农业转移获得的工资性收入成为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渠道。据推算,从1990 年到2014 年期间,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增长近29 倍[3]。今后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的推进,农民经济状况将得到进一步的改善,一方面,随着农业转移劳动力向城市居民和稳定的产业技术工人转变,农业转移劳动力的工资性收入将所有增长;另一方面,农业人口的不断下降将提高守土农民的人均资源占有量,伴随着现代化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确立,农村居民将实现更大程度的增产增收。
在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限制下,农业转移人口难以落户城市,因此大多数农业转移人口倾向于在城市工作而在农村消费。随着收入水平的改善,修缮房屋成为大多数农业转移劳动力的首要选择。据统计,2012 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住宅面积达到37.09 平方米,较1990 年增长近一倍多,如今在农村随处可见崭新的小楼房,农村居民居住条件改善的同时也使得农村整体面貌有了较大幅度的改善。此外,从政府制定和实施政策的角度来说,农业人口的减少可以降低政府政策规划和落实的难度,这有助于提高政府向农村提供公共服务的水平。通过转移,农业人口的进一步降低能够相对提高农村居民基础设施和政府公共服务的人均占有水平,有学者就指出,如若农业人口能够大幅度下降,即使对农村的投入总量不增加,农民所能享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福利也会成倍增加,农村面貌将焕然一新[2],因此,降低农业人口对改善农村经济社会面貌也有着积极的意义。
第二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一直是我国农民工务工的主要去向,资料显示,2017 年,进入第二产业务工的农民工比重达到49.1%,其中进入制造业和建筑业务工的农民工比重分别达到27.9%、18.6%[4],这也是我国农民工务工最为集中的两个行业。目前,农民工已经占到我国工人总数的2/3 以上,建筑业劳动力的90%,煤矿采掘业的80%,纺织服装业的60%,以及城市一般服务业的50%的就业者都是农民工[5](P5)。改革开放以来,农业劳动力转移为我国第二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低成本劳动力,满足了我国工业化进程对劳动力的大量需求。大批的农业转移劳动力填补了我国制造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劳动力缺口,使我国制造业在国际竞争中保持明显的优势,这也使我国快速发展成为了“世界工厂”。目前,我国已经进入工业化进程的中后期,产业升级调整、经济转型的压力正在不断增大,这对劳动力的素质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在今后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只有通过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尽快将我国的人力资源优势转换为人力资本优势,才能为后续的工业化道路提供坚实的人力资源支撑。
建设步伐
改革开放以来,农业剩余劳动力在转移的过程中也极大地推进了我国的城镇化进程。大批的农业劳动力迁移到城市,不但刺激了城市经济的发展,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了城市政府的公共服务水平。可以说,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了一种“倒逼”,这种以提高城市扩容能力为导向的“倒逼”有助于城市面貌的改善,而与此同时城镇化的建设进程也会随之加快。2017 年,我国城市人口密度已经达到2477 人/平方公里,较1990 年增加近8 倍。近年来,为了适应城市人口密度的不断提高的状况,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也取得了较大的进展,如表1 所示,2017 年我国城市供气管道长度达64.1 万公里,燃气普及率达到96.3%,集中供热面积达到83.1 亿平方米,相比2015 年提高16 个百分点,城市公共交通汽车运营量达到58.3 万辆,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 平方米,人均拥有道路面积16.1 平方米,这些数据大约分别是1990 年的20 倍、29 倍、8 倍、7 倍和5 倍,目前,我国城市用水普及率和燃气普及率也已经分别达到98.3%和96.3%[1]。
改革开放以来,农业劳动力转移的规模不断增大,截至2017 年,我国农民工总量已经达到2.88 亿人。与此同时,我国的城镇化率也以年均1个百分点的速度迅速提高,2017 年我国城镇化率达到59.58%,相比1978 年提升近41 个百分点。此外,从城市自身的发展来说,农民工进城务工不仅为城市经济发展提供了成本低廉的劳动力资源,而且农业人口进城务工也填补城市就业结构中的一些空缺。农业劳动力进城大多从事一些城镇居民不愿从事的脏、累、苦、险的工作,这大大促进了城市建筑、修理、物流、装卸、清洁、勤杂等行业的发展,提升了城市生活的便捷度,方便了城镇居民的日常生活。
城镇化是今后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所在。由于城镇化不但能促进人们生活方式发生改变,推动消费结构和消费方式升级,而且也能促进人口和产业聚集,产生规模集聚效益和分工协作效益,从而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带动新兴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6](P57)。因此,城镇化将成为今后一段时间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由于城镇化工作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因此只有加快农业劳动力转移和已经实现转移的农业人口的市民化工作,才能真正推动我国城镇化的发展。但是,我国的城镇化发展质量还有待提高,根据中国社会科院的调研显示,目前我国的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只有40%左右,城镇化还有待深入发展。大批的农业转移劳动力为城镇化贡献了自己的力量,但是却被排除在城市福利体系之外,可以说,城市的发展是以牺牲农民工的福利待遇为代价的。近年来,党和国家对这一问题的重视程度在不断提高。2014,我国出台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其中明确强调了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工作,李克强总理在论述新型城镇化建设时,也明确提出了解决“三个一亿人”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目标,这都将成为推动农业劳动力实现深层次转移的关键因素。
目前,酝酿已久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大幕已经拉开,新一轮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也已经在全国33 个县(市、区)展开。随着新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深化,农业生产的集约化、规模化程度将有所提高,这势必会提高我国的农业劳动生产率,从而进一步释放沉淀在农业中的剩余劳动力。可见,还会有大批的农业人口需要向城市进行转移。因此,在今后新型城镇化战略推进过程中,只有将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作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共同推进,尽快将农民工群体纳入到城市基本公共服务涵盖范围之内,这样才能从“质”上真正提高我国的城镇化建设水平。
表1 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基本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农业劳动力在城乡之间的流动,打破了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壁垒,劳动力资源再配置的过程同时也促进了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的自由流动。农业人口在离开土地转移到城市从事非农职业的过程中,实现了地域和职业的双重转移,但是由于户籍限制,大量的农业转移人口只能长期在城乡间流动,呈现“候鸟式”的转移特征,这也使得农业转移人口成为了连接城乡间最为主要的纽带。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各地城市政府出台了许多关于农民工落户的政策,但城乡二元的户籍制度格局并没有打破,进城务工的农业转移劳动力在落户城镇时仍然面临着方方面面的阻力,而且农业转移劳动力的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也大多滞留在农村。因此,许多在外务工闯荡的农业劳动力在掌握一定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和积累了一定的资本后,还是会优先考虑回乡创业,农业劳动力的流动带动了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的流动,也在一定程度上增进了城乡之间的交流,促进了城乡之间的融合。
从近些年的统计数据来看,农民工回流的趋势正在加快发展,从2010 年开始,外出农民工增长速度已经连续4 年呈下降趋势,到2018 年,我国外出农民工增速下降至0.6%,相比2010 年降低5.5 个百分点[4]。近年来,随着中西部地区城市经济和建设的发展,有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开始选择就近在本地中小城镇务工,资料显示,2015 年,云南省外出从业农民工返乡比例达到7.5%,高出上年3.8 个百分点,返乡人数达到34 万人,外出赴省外务工农民工人数比上年减少16.2 万人[7]。2016 年春节过后,兰州市的劳务输转工作也呈现出与往年不同的特点,从输转情况看,市内就地就近转移人数已达2.48 万人,占到当前输转总人数的64%[8]。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就近转移趋势将对当地经济发展产生重要的促进作用,同时,这也有助于加强城乡之间的交流,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现代城市工业、服务业部门由于劳动生产率高、投资报酬高等特点决定了其工资收入水平高于传统农业部门,大量的农业剩余劳动力源源不断地流入城市寻求工作,虽然其工资水平还不能与城镇居民相比,但是已经远远超过其在农村务农的收入水平。有学者通过分析也指出,农业转移劳动力个人收入水平提高能够对农村内部收入增长和收入分配产生积极影响,而且其对“抑制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甚至于农村内部的收入差距的扩大无疑会起到一般收入再分配政策都无法替代的积极作用”[9]。据统计,1990 年,我国农村居民的工资性收入为138.8 元,仅占当年我国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而2017 年,我国农村居民的工资性收入达到5498.4 元,占到当年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0%,外出务工成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居民经济状况改善的主要渠道。
由于大多数农业转移人口还有其他家庭成员留在农村,所以他们将自己收入中的很大一部分寄回、带回农村,这对其整个家庭的生活环境改善和农村脱贫发挥了重要作用。调查显示,2013 年我国农民工人均月收入达到2609 元,在新生代农民工群体中,人均寄回、带回老家的现金达到12802元,占到农民工收入的近一半。虽然目前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并没有明显缩小,但农业转移劳动力收入的提高切实改善了农村居民家庭的生活水平,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城乡差距的进一步扩大。
从长远来看,农业剩余劳动力持续不断向城市聚集能够为城市产业结构调整提供劳动力支持,尤其是可以促进服务业等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而城市产业体系不断完善的同时又会衍生出大量新的岗位需求,从而吸引农业劳动力进一步转移。随着城市吸收和容纳越来越多的农业转移人口,农业就业比重将持续下降,农村人口将不断减少,这对“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城乡关系的形成有着重要意义。
以改善收入为直接目的的农业劳动力转移,跨越了城乡之间、地域之间、部门之间的界限,实现了劳动力资源的自由流动,而劳动力资源再配置的过程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我国的经济社会结构。随着农业劳动力的转移,我国农业从业人口不断减少,城镇常住人口迅速增加。据统计,1978年,我国城镇人口只有17245 万人,仅占到我国总人口的17.92%,而截至2017 年年底,我国城镇常住人口已经达到81347 万人,占到总人口的58.52%。与此同时,我国国民经济结构也出现了重大变化,1978 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构成比为27.9:47.6:24.5,而2014 年这一比例为7.9:40.5:51.6,第一产业增加值在我国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大幅度下降,而第三产业则逐渐成为拉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所在。
与国民经济结构变化相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就业结构也发生了显著变化(详见图1)。目前我国第一产业就业人数占比已经从1978 的70.5%下降至2017 年的27%,而第三产业则成为我国就业人数最多的产业,数据显示,2017 年,我国第三产业就业人员比重达到44.49%[1]。
图1 1978 年以来我国三次产业就业人员构成(%)
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改变了我国的就业结构和产业结构,加快了我国从一个典型的农业国家向工业化国家过渡的进程。随着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农民不再是一致的均质性社会群体,农村也不再是单一的同构性社会,我国农村社会已由改革开放前以阶级身份为标志的社会分层结构逐渐演变为以职业身份为标志的社会分层结构。国务院农民工课题组在研究报告中指出,“农民进城务工加强了城乡之间全方位的交往,有利于社会成员向更高社会阶层流动以及逐步形成较为稳定的,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社会结构,从而促进我国由一个传统的农业社会加快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转变”[5](P8)。
农业劳动力大范围、大规模的跨区域流动繁荣了市场经济,扩大了改革开放,推动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与此同时,农业劳动力的转移也推动着城乡二元体制的打破,促进着政府部门职能和政策制定发生转变。农民工作为改革开放以来的新群体,其本身就蕴含着推动体制变革的诸多因素,农民工群体人数之多、规模之大,使得与农民工相关的户籍制度、土地制度、就业制度、社会保障等制度必须作出相应的调整和改变。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改革开放以来的农业劳动力的转移已经成为推动我国社会改革的重要力量。
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工的人数不断增加,为了做好农民工进城务工的服务工作,党和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2006 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重点强调并呼吁各级政府努力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并要求各级政府重视对农民工劳动权益的保护。2014 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文件围绕农民工就业创业、职业技能培训、劳动权益保护、平等享受城市公共服务以及落户城镇等问题做出了详细的探讨和部署,这为今后各地农民工工作给出了指导性意见。
随着越来越多的青年农业劳动力从农村转移到城市,相比老一代农民工,新一代农民工更加向往城镇的生活,他们有更强的意愿和决心留在城市。为了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2014 年,国务院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文件提出要放开中小城市和建制镇的落户限制,允许具有合法住所并具有稳定生活能力的农业转移人口在这些城市落户,同时对中等规模城市和大城市的落户政策,也做了明确的要求和说明。
目前我国农村的土地制度已经难以适应农民加快向城市转移的现实状况,由于农民在进城落户以后可能面临着农村土地、房屋、集体收益等财产权利的丧失,因此这种制度的不确定性降低了农业人口的转移意愿,同时这也是造成农业劳动力转移兼业性特征的一大因素。针对这种状况,2015 年,我国启动了新一轮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工作,这次的改革更加重视对农民财产权利的保护,并且规定“在现阶段不得以农民放弃或退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落户城市的条件”,这给农业转移人口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所以说,改革开放以来,势如潮水般的农业转移劳动力在争取自身利益的同时,也推动着我国各项社会制度的变迁,他们是推动社会改革、进步的重要力量。
农业转移人口进入城市务工生活,不仅增加了对城市水、电、路、气、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的需求,还会衍生出许多公共服务需求,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政府在教育、医疗、文体、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面的投资,此外,进入城市务工的农业转移人口在生活方式转变的过程中也会释放出巨大的消费潜力,这些因素都对拉动城市经济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
对于农业劳动力转移的经济效应,许多学者也作出了测算,潘文卿计算指出,在整个80 年代期间,我国GDP 的年均增长率高达9%,劳动生产率年增长为4.87%,在生产率的增长中,来自于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贡献率高达26.1%,这一转移对GDP 增长的贡献率为14.1%[10]。世界银行(1997)分析认为,在1978—1995 年期间,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4 个百分点,而劳动力跨部门转移的贡献高达1.5 个百分点左右。换句话说,在此期间我国经济增长的15%来自于农业劳动力的转移。李国平等人通过测算指出,在1978—2003 年期间,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对经济增长的效应大约在1.9%,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了17.9%[11]。结合学者们的分析以及国民经济运行的实际状况,我们可以看出,改革开放以来的农业劳动力的转移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快速、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动力所在。
伴随着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农业转移人口的生活能力和消费能力也在不断提高。以2014 年的数据为例,数据显示,2014 年,我国农民工人均月收入为2864 元,而外出农民工的月均生活消费支出为人均944 元,占到其月收入的1/3[12]。近年来,得益于务工收入增长和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我国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连续6 年超过城镇居民。2015 年,我国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万元大关,手头富裕后的农民消费热情高涨,也更加注重生活质量的改善。如今在农村购置汽车已经不再是稀罕事,以山东为例,“十二五”期间,山东省农村每百户拥有汽车已由5.4 辆提高到23.6 辆[13],增长近4 倍,这也可以看作是农业劳动力转移对经济增长拉动作用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受转移成本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有越来越多的农业剩余劳动力开始选择就近转移到本省的中小城镇就业,这对中小城镇的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助推作用。随着中小城镇落户限制的放开,越来越多的农业转移人口将会被纳入到城市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内,这化解了他们长期以来在养老、医疗等方面的担忧,所以农业转移人口以前那种消费水平低、储蓄率高的状况将逐步得到改善。与此同时城市的汽车、房地产、日常消费品行业都将获得更大的发展契机。
改革开放以来,农业转移劳动力在改善自身经济状况的同时,也促进了我国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但就目前农村的情况来看,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存量已经大为减少。换句话说,我国的人口红利正在消失。因此,面对目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产业升级、经济转型的迫切要求,必须切实做好农民工的技能培训工作,只有通过改善我国农村劳动力资源的禀赋状况,将人力资源优势逐步转化为人力资本优势,才能够充分挖掘挥我国的劳动力资源优势,从而进一步发挥农业劳动力的转移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