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玉祥
开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题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全局作出的重大部署,彰显了我们党勇于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对于思想建党、理论强党,永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有着重要的意义。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初心、担使命,奋力谱写新时代江苏司法行政事业新篇章。
一、践初心,先要守初心
守初心,就要不忘走过的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切向前走,都不能忘记走过的路;走得再远、走到再光辉的未来,也不能忘记走过的过去,不能忘记为什么出发。”从我国司法行政制度的形成与发展情况看,新中国成立以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大致经历了“国家司法行政机关”阶段、挫折停滞阶段、“法院司法行政”阶段、调整完善阶段、改革发展阶段,虽然经历了建立、撤销、恢复重建和加速发展的曲折历程,定位不断变化,职能也不断调整,但司法行政机关的政治属性、法治属性和人民属性始终如一。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既是司法行政人员“守初心、担使命”的铮铮誓言,也是“践初心、勇作为”的行动纲领,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坚如磐石,稳若泰山。
守初心,就要坚定前行的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打造“人民满意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为总目标,始终把改革作为推进事业发展的“关键一招”和“第一动力”,引领推动司法行政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着眼于破解长期以来碎片化、机关化、静态化问题,推动司法行政机关由行政主导的“管理型”向需求主导的“回应型”转变。大力推进实战化、社会化、智能化建设,创造性提出社会司法“五大工程”“四个全覆盖”“六大体系”等改革思路,推动形成了普法“323”,矛盾纠纷化解“3531”,公共法律服务“一条主干”“四张网”,刑罚执行“两体系三机制”等重点领域的改革路径,助推全省司法行政工作转型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开放已走过千山万水,但仍需跋山涉水。”必须切实把中央精神、省委要求和基层实际、部门职能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全系统推进改革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方向不偏、力度不减,行稳致远。
守初心,就要奔向追梦的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梦是中华民族的梦,也是每个中国人的梦。”对于江苏而言,机构改革、职能赋强后的司法行政机关,必须切实承担统筹全面依法治国,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和公共法律服务等“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在统筹法治建设方面,要加快构建“法治社会、法治江苏、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三轮驱动”的工作格局,推进一体化建设。在行政立法方面,要创新建立评估前置、协同参与、立改废释并举的行政立法工作模式。在行政执法方面,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构建权责统一、运行有效、制度完备、协调有序的监督指导体系。在刑事执行方面,要着力推进以融合高效的工作体系、系统科学的矫正体系、规范有效的衔接机制、互联互通的共享机制和互帮共建的协作机制“两体系三机制”为核心的刑事执行一体化建设。在公共法律服务方面,要围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构建完善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二、担使命,就要履好职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国家总体安全观,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在政治安全领域努力做到“五个确保”。司法行政机关是政治机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是应有之义和应尽之责。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始终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牢牢把握司法行政工作的正确方向,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提供法治保证。
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中履好职。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要坚持和发扬“枫桥经验”,探索构建非诉讼纠纷化解机制。利用公共服务网络体系优势,建设覆盖省、市、县、乡、村,聚合行政机关、专门机构、社会组织、民间人士等资源力量的“五纵四横”工作网络,构建党委领导、司法推动、社会参与、多元并举、法治保障的现代非诉讼纠纷化解格局。积极参与政府决策法律顾问工作,主动融入金融领域的风险防范,更大力度地参与社会治理。在污染防治方面,要聚焦绿色企业、绿色村居、绿色校园、绿色出行,积极倡导共建绿色生活。2019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重点加大长江经济带环境保护立法、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督的力度,把各项工作抓深抓细抓实。此外,做好监狱戒毒、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等工作,积极推进刑罚一体化建设,实施统一戒毒模式,抓好“特殊人群”的改造,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成为社会稳定的“积极因素”。
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履好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提出,政法机关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做好法治建设工作,必须在立法中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决杜绝部门利益化的倾向,让每一项条例、规章、制度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要加大行业管理,加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工作者、仲裁等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中履好职。继续加强省、市、县乡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落地落实“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重点在发挥作用上下功夫。要完善法律服务流程指引,前置法律服务端口,让老百姓遇事能够想得到、找得到。要提升法律服务能力,特别是要通过出台政策、强化协调,加强对基础薄弱的县、市、区法律服务力量的供给,增强法律服务的均衡性。要及时关注和认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重点领域,通过法治惠民实事等方式推动问题逐步解决。要细化法律服务清单,全面推行“全生命周期”的法律服务,让老百姓在生老病死各个阶段,在医疗、住房、就业、教育等各个方面都能享受到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三、比奋斗,更要见成效
比忠诚,在立根固本上见成效。对党绝对忠诚,既是政治标准,更是实践标准,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对党忠诚上做表率。要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在真学深学细学、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学习中更新观念,在更新观念中解放思想,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要坚定共产主义信仰,不论时代如何变化,不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坚定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主心骨”,拧紧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坚定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理想信念,并将其转化为推动江苏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要始终保持斗争精神。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同违反党章、破坏党纪、危害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团结统一的言行做斗争。要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敢抓敢管,面对杂音噪音及时发声,敢于亮剑。要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敢于动真碰硬,坚持立足基层,建强支部战斗堡垒;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大胆启用敢于斗争、勇于负责、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坚持正风肃纪,深化政治巡察,大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比担当,在干事创业上见成效。通过广泛深入的思想解放活动,创新发展思路,找准发展症结,形成发展方案,推动高质量发展。要充分鼓励和尊重基层创造,坚持局部试点和全面推开相结合,经验总结和制度建设相结合,营造创新发展的浓厚氛围。要大力实施“容错纠错”“鼓励激励”“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司法行政系统每名党员干部锐意创新的勇气、敢为人先的锐气、蓬勃向上的朝气,强化谋划创新、推动创新、落实创新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争当创新的引领者、推动者、实践者。要强化责任担当,比一比面对急难险重时的精气神,比一比探索创新的“闯劲”,比一比“我将无我”的气魄,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以“钉钉子”精神落实好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的各项任务,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
比奉献,在服务为民上见成效。坚持和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作风,紧扣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的总定位,把人民群众需不需要、满不满意、答不答应作为开展工作、评价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真心服务为民,努力从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抓起,从群众最希望办的事情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现实利益问题,抓住最需要关心的人群,一件事接着一件事办、一年接着一年干,锲而不舍地落实法治惠民实事。要坚持和发扬真抓实干的作风。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着眼“解决问题、推动发展”,深入到问题集中、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单位开展调查研究,通过调研推动解决一批困扰基层的“老大难”问题,多做一些打基础、利长远的事,多做一些雪中送炭的工作,少做一些锦上添花的虚功,把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的每一步都走好走扎实,切实做到对事业负责、对人民负责。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始终坚守初心、牢记使命,在推进新时代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的伟大征程中,解放思想、真抓实干、锐意突破,用过硬的工作业绩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作者系江蘇省司法厅厅长)
责任编辑:刘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