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省检察院”)紧紧围绕全省中心工作,发挥职能作用,聚焦主题,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精心组织,统筹推进,取得扎实成效。
省检察院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线和根本任务,扎实开展学习教育和集中研讨,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上下功夫。省检察院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围绕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新时代辽宁检察工作刚刚“破题”,还需要持之以恒地“解题”“答题”。为此,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调查研究,牢牢把握研究重点方向认真谋划、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精准选题。对照主题教育“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按照省委“8+2”整改方案,结合检察机关职责分工,统筹确定调研题目、方向和内容,把“检察机关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情况”“立足检察职能优化营商环境”列为重点调研题目,并作为“一把手工程”。着眼于扫黑除恶、服务“三大攻坚战”、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开展公益诉讼、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其他党组成员结合各自职责分工确定相应调研题目。
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省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精心组织调研力量,优化调研方式,将“走出去”与“请进来”深度融合,形成了9篇高质量调研报告,7月30日召开调研成果交流会,集体研究成果转化运用,确定成果转化清单,切实把调研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和改进工作的具体办法措施,充分发挥调研成果指导办案、规范执法、促进政策制定和建章立制的实际效用。截至目前,已制定修改规范性文件37份,包括《“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检察长研判调度工作办法》 《群众来信办理工作暂行规定》 《围绕“深挖根治”阶段性目标进一步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见》等,形成《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着力解决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实施方案》等,推动整改措施制度化、整改成果长效化,为新时代辽宁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开创辽宁检察工作新局面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省检察院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深查细照,通过检视问题明确改进方向、落实教育目标、达到教育效果,不断提高自我革命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检察队伍,确保主题教育取得最大实效。
边调研边检视。坚持在问情于民中找问题,在问需于民中找差距,班子成员采取驻地蹲点、座谈讨论等方式,深入16个市(分)院42个基层院,共召开座谈会58次,调阅案件卷宗材料82份,发放调查问卷446份,切实掌握第一手材料。创新调研方式,运用“问卷星”软件开展意识形态工作问卷调查,全省检察机关4694人积极参与,深入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工作。在调研过程中,共查找出34类84个问题,提出70条具体措施和65项对策建议。
对标对表聚焦问题“检”。按照“四个对照”“四个找一找”要求,聚焦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问题,拿出刮骨疗毒的勇气向“病灶”开刀、向“痼疾”亮剑,检视领导班子问题9个,领导干部问题41个,在此基础上列出了第一批检视问题清单。
省检察院部分党员来到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并重温入党誓词
广开言路聚焦问题“听”。坚持群众提、互相帮、集体议、上级点,把意见建议充分收集起来、反映上来,有效杜绝“自说自话、自弹自唱”。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以公开促规范,走访“两代表一委员”、回访群众110次。结合谈心谈话、干警民主对话会、设置意见箱,征求广大党员干部意见建议,校准对照检查的方向和坐标。
省检察院抓紧抓实党中央部署的8个专项整治和辽宁省委提出的2个专项整治以及“最高检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突出问题”的整治,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
在服务振兴发展上抓整改。针对民营企业家涉嫌违法犯罪案件问题,慎重采取强制措施,可捕可不捕的依法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依法不诉,防止“一捕了之、一诉了之”和“经济纠纷刑事化”,尽最大努力减轻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上半年以来,涉民营企业家案件不批捕29人,不起诉24人,批准逮捕后,主要证据固定完,由逮捕及时变更为取保候审继续企业经营7人。
在维护社会稳定上抓整改。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深挖彻查“保护伞”为主攻方向,提高线索核查质量和效率,坚决彻查和严厉打击“保护伞”“关系网”。在监管场所开辟“第二战场”,发动在押人员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与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会签《关于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工作规定(试行)》,提升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的规范性和实效性,有效维护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围绕防风险大局,省检察院将涉省内金融机构犯罪案件实行台账式管理,逐案指导、督导,把办案融入风险防范整体部署中。
在践行司法为民上抓整改。省检察院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让广大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要论述,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上半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群众来信6729件,对符合回复条件的信件全部做到了7日内程序性回复,及时给来信群众一个回音。对繁简分流后366件重点信访案件由三级院检察长研判督导,推动切实解决问题,并从来信反映的问题中找工作差距。总结阜新市检察院开展上访案件“面对面”公开听证会的经验做法,坚持法理与情理共融,结果与感受并重,真正把检察工作做到老百姓的心坎上,解开当事人的“心结”,最大限度消除群众“怨气”,减少社会“戾气”。通过这些做法,集中办结了一批多年来积压的重点信访案件,由于从来信这个源头入手做工作,重复信访率同比下降16.2%。今年7月份以来,《检察日报》两次在头版头条报道辽宁省检察机关在这方面的工作情况。省检察院全体工作人员深深感到:“讲政治不是一句空话,人心是最大的政治。每回复一封群众来信、化解一个矛盾,都是在为我们党争取民心,厚植执政根基。对于检察干警来讲,每回复一封群众来信、接待一次信访群众,都是一次党性的实践锻炼,既是以检察官身份处理涉法问题,又是以党员身份做群众工作。对于这项工作,我们将作为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实践载体,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
省检察院开展主题教育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中央和省委要求、与人民群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部分整改成果检验标准缺乏精准性,调研成果还有待进一步转化。下一步,省检察院将切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推进整改落实,确保这次主题教育取得更多更大的实效,以锐意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更高水平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