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丽娜
在遭遇疾病、意外伤害等各种未知风险时,不少人选择通过“网络互助”来寻求解决方案。一些网络互助平台因其会员准入门槛低、成本低、公益性等优势,成功吸引众多网民参与。但另一方面,网络互助也引发了不少纠纷。
生病后互助金不见踪影
2016年8月31日,网友周某在微信上看到由深圳某[火][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火][亮]公司)推广的“某互助平台”。平台介绍“一人生病,众人均摊,这是一种双向帮助的模式,健康时小额捐助他人,生病时他人捐钱给你。首次加入本互助平台的会员需预存30元,当有会员不幸患癌时,从每位会员的预存金额中扣除均摊费用,捐助患癌会员”。
于是周某通过微信与某互助平台签订合同,并加入“抗癌互助计划”,最高享受35万元的互助金,保障生效时间为2017年2月28日,周某一直持续缴费。
2018年10月22日,周某被诊断为甲状腺乳头状癌并进行了手术。周某认为,患癌属于互助计划中需要提供保障的约定情形,于是向该互助平台提出互助申请,但平台至今未支付互助保障金。
周某认为双方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某[火][亮]公司应承担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责任,但某[火][亮]公司不履行赔付的义务,侵害了周某的合法权益,故向广州互联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周某互助保障金35万元。
互助平台因其会员准入门槛低、成本低等优势,吸引着群众自发式、社群式传播,使得这一公益互助队伍迅速壮大。短短几年内,试水效仿的互联网金融企业不计其数,投资机构的青睐所带来的庞大资本也随之涌入。
截至2019年2月,国内规模较大的网络互助平台如“水滴互助”“轻松互助”“相互宝”和“e互助”,会员规模已分别突破7000万人、6000万人、3700万人和340万人。然而,网络互助这一新兴领域,因其存在着资金风险、道德风险等难以管控的因素,多次受到相应监管部门的警示。
法院:
网络互助产品不是保险产品
广州互联网法院表示,网络互助产品不是保险产品,网络互助计划与相互保险不能混为一谈。
关于网络互助产品的定性,保监会自 2015 年起已先后多次发布过警示,强调“互助计划”与保险产品存在本质差异,其经营主体不具备保险经营资质。在《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以网络互助计划形式非法从事保险业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中,更是指出一些网络互助平台出现违规宣传和经营保险业务的现象,甚至涉嫌变相或实际经营保险业务。比如:违规使用保险术语,将互助计划与保险产品进行对比和挂钩;打着“保险创新”“互联网 保险”等名义进行虚假、误导宣传;以互助计划名义收取保险费并非法建立资金池。此外,广州互联网法院告诉记者,根据《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规定,互助保险本质上属于保险的范畴,受保监会监管。但由于目前销售“互助计划”的经营主体并不具备合法的相互保险经营资质,不受《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护,监管机构也尚未明确。
提醒
谨慎购买线上“保险项目”
广州互联网法院提醒,就目前而言,网络互助平台的经营主体不是具备保险经营资质的保险公司,没有被纳入金融监管范畴,其发行的互助计划也不是正规的保险产品。银保监会曾多次发布风险提示,要谨慎购买互联网平台的“保险项目”。每个网络互助平台的运营模式、推行产品不一,公众在选择平台时,需针对自身情况、详细地进行比对。无论是出于做公益的目的抑或是保障自身的需要,希望公众能理性看待网络互助产品,切实针对自身情况作出选择。
二0一八年网络互助平台(二0一八年五月二十二日统计)
互助会员量:395255人 已筹集互助金:2833940元
橙心互助是橙心慈善会发起的一个互帮互助的社会互助平台,会员们互帮互助,共同抵御癌症与意外的风险,针对各个年龄阶段大病和意外,包括83种大病,可以满足30万元的大病保障。
互助会员量:32764092人 已筹集互助金:88203901元
水滴互助是由北京纵情向前科技有限公司的沈鹏创立的一个互帮互助社群,方便所有会员一起互帮互助,共同抵御癌症和意外等风险,最高可获得30万元。
互助会员量:3038009人 已筹集互助金:202836446.07元
e互助是國内首家全公开全透明的预防未来风险的网络互助平台,旨在为罹患癌症或意外死亡的互助会员和其家庭提供帮助的互助活动。
互助会员量:1539202人 已筹集互助金:37097463元
夸克联盟由公益基金会全程监管,通过大病互助基金、意外互助基金等网络互助基金资助社区因病致贫群体,资助开展社区扶贫帮困公益慈善活动。
互助会员量:1665587人 已筹集互助金:65296971元
康爱公社是众保(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一个众保模式的互助品牌,原名抗癌公社,创始人张马丁,康爱公社是基于小额互助的均摊式众筹模式提供互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