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案件:审期为何越来越长?

2019-10-08 08:03李蒙
民主与法制 2019年34期
关键词:杀人案李玉高院

本社记者 李蒙

2019年9月4日,张志超案再审代理律师李逊、王殿学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召开庭前会议的申请书。

此前的8月5日,山东高院通知他们,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张志超案审理再次延期三个月,这已经是2017年11月16日最高法院指令山东高院再审此案后的第六次延期。

苦苦等待了一年十个月,张志超案仍然确定不了开庭日期,两位律师迫于无奈,只得向法院申请召开庭前会议,希望将此案再向前推动一步。

无独有偶,再早前的7月3日,李玉前案再审代理律师王万琼与贵州高院领导及该案承办人交流时得知,贵州高院意欲中止审理李玉前案,理由是未找到同案原审被告人孟艳红,无法查清案件真相。

这消息令王万琼及李玉前案的另一位代理律师徐律师大吃一惊:此前,还从未听说过已经决定再审的案件仅仅因为无法找到同案原审被告人就终止审理的情况,无法查清案件真相、无法找到真凶,更不是该案应该中止审理的理由。如果必须真凶出现、亡者归来才能平反冤案,十八大后不知有多少冤案是平反不了的,这当然不符合“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司法原则,更无法让每一个公民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十八大以后,中国出现了冤错案平反的潮流,每年都有不少冤错案件得以平反昭雪。2019年3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向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作出的《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指出,2018年,各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1821件,其中依法纠正“五周杀人案”等重大冤错案件10件。

此前2018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对十二届全国人大的五年任期内中国法院的工作作了总结回顾。五年来(2013-2017年)再审改判刑事案件6747件,其中依法纠正呼格吉勒图案、聂树斌案等重大冤错案件39件78人。

由此可见,我国平反冤错案取得了不小成绩。但随着越来越多的冤错案件进入人们的视野,立案再审后的审理活动却变得越来越艰难。这体现在审理时间普遍拉长,审理期限严重超期。被延期近两年的张志超案和延期三年的李玉前案,不过是其中的代表。

审理时间一年比一年长

记者梳理了近年来平反的重大冤错案再审的情况,重点关注审理时间,发现确实是一年比一年长。

1.十八大后首先平反的张辉张高平叔侄案,浙江高院2013年2月6日决定再审,3月26日宣判张辉张高平无罪,审理时间不到两个月。

2.同样发生在浙江的陈建阳、田伟冬等四人抢劫、盗窃案,俗称“萧山案”,2013年5月21日浙江高院决定再审,7月2日宣判陈建阳、田伟冬等四人无罪,审理时间为1个半月。

3.安徽的于英生杀妻案,安徽高院于2013年6月27日决定再审,2013年8月13日宣判于英生无罪,审理时间也只有1个半月。

4.内蒙古的王本余奸淫幼女、杀人案,包头中院2013年7月决定再审,2013年9月宣判王本余无罪,审理时间也只有两个月。

2013年的这四起经再审宣判无罪的冤错案件,审理时间都只有一个半月到两个月,反映出当时各地法院和社会各界达成共识:此类案件被告人都服刑多年,申诉过程已经很漫长。经过审查决定再审,已经说明案件本身存在重大问题,决定再审即意味着有可能会平反,所以再审审理的时间都比较短。

5.辽宁郑永林故意杀人案,锦州中院虽然是在2013年11月26日决定再审的,到了2014年1月16日宣判郑永林无罪,正好跨年,但审理时间还是不到两个月。

6.海南黄家光故意杀人案,2014年8月20日海南高院决定再审,2014年9月29日宣判黄家光无罪,时间只有1个多月。

7.广东徐辉故意杀人、强奸案,广东高院2008年6月决定再审,2011年7月撤销原判,发回珠海中院重新审理;2012年8月,珠海中院重新开庭审理;2014年9月9日,宣判徐辉无罪。从广东高院决定再审算起,到珠海中院宣判无罪,时间长达6年,是当年的一个特例。

8.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2014年11月19日内蒙古高院决定再审,2014年12月15日宣告呼格吉勒图无罪。审理时间只有26天。

2014年平反的这几起案件,除了徐辉案是个特例,其他案件的审理时间都在两个月内,呼格吉勒图案甚至只有26天。想当初,呼格吉勒图从被抓到处决只有61天,而他的平反从决定再审到宣判无罪也只有26天。呼格吉勒图案是一起被告人已经被执行死刑还能平反昭雪的案件,意义更加重大。

而到了2015年,冤错案件的再审时间明显长了,不再是一两个月审理后宣判,但一般还是在6个月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理期限之内,没有超审限。这说明,各地法院其实都是有审限意识的,没有特殊原因,一般不会超审限。

9.安徽的张云、张虎等故意杀人、抢劫案,安徽高院是在2014年2月17日决定再审的,2015年5月20日宣告张云、张虎等人无罪,审理时间长达15个月。

10.福建的陈夏影、黄兴、林立峰绑架、杀人案,福建高院在2015年2月9日决定再审,2015年5月29日宣告陈夏影、黄兴、林立峰平反,审理时间近4个月。

11.贵州杨明故意杀人案,贵州高院于2015年4月21日决定再审,2015年8月11日宣判杨明无罪,审理时间近4个月。

12.云南钱仁凤投放危险物质案,云南高院于2015年5月4日决定再审,2015年12月15日宣判钱仁凤无罪,时间为7个月。

2015年平反的冤错案件,还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真凶出现”“亡者归来”的案件明显减少,“疑罪从无”宣判无罪的案件明显增加。这是十八大后平反冤错案件进一步深入的表现,也意味着审理的客观难度确实在加大。

13.经最高检抗诉、最高法院指令浙江高院异地审理的陈满故意杀人案,2015年4月24日经最高法院指令再审。2016年1月25日,浙江高院宣判陈满无罪,时间为9个月。

14.陕西柯长贵故意投毒杀人案,2015年10月27日陕西高院决定再审。2016年3月11日商洛中院再审宣判柯长贵无罪,审理时间为4个半月。

15.福建许金龙、许玉森等抢劫案,2015年12月16日福建高院决定再审。2016年4月27日宣判许金龙、许玉森等人无罪,审理时间为4个半月。

16.吉林刘吉强故意杀人案,2015年12月1日吉林高院决定再审。2016年4月28日宣判刘吉强无罪,审理时间为5个月。

17.江西黄志强、方春平等四人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敲诈勒索再审案,俗称“乐平案”,2016年4月27日江西高院决定再审。2016年11月30日宣判黄志强、方春平等四人无罪,审理时间为7个月。

18.安徽杨德武故意杀人案,2016年8月8日安徽高院决定再审,2016年11月3日宣判杨德武无罪,审理时间为3个月。

19.2016年6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再审聂树斌案,2016年12月2日,宣判聂树斌无罪。最高法院严格遵守了6个月的审理期限,宣判时间距离审限只有4天。

纵观2016年平反的冤错案件,再审审理时间大部分都在6个月审限之内,超出审限的也超出得不多,说明各地法院在2016年还是有遵守审限的意识。而到了2017年以后,情况就不大一样了。

20.2017年平反的冤错案件,从数量上相较于前几年大幅度减少。被媒体关注的周远案,在2016年11月18日由最高法院第二次指令新疆高院再审。2017年11月30日,新疆高院宣判周远无罪,审理时间为1年。

21.吉林刘忠林杀人案,2012年3月28日由吉林省高院作出再审决定,之后迟迟不开庭。2016年1月22日,48岁的刘忠林被刑满释放,此时距吉林省高院作出再审决定已过去近4年。2016年开庭审理之后,又迟迟不宣判。直到2018年4月20日,吉林高院宣判刘忠林无罪。从宣布再审到宣判无罪,时间长达6年。

22.江西李锦莲案与周远案一样,都被最高法院指令再审两次。2017年7月9日由最高法院第二次指令江西高院再审,这一消息李锦莲家属及律师过了很久才知道。2018年6月1日,江西高院宣判李锦莲无罪,审理时间为11个月。

>>冤案平反后,刘忠林(左)向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张宇鹏供图

>>2016年5月31日,本社记者李蒙(右)去新疆采访周远案、李建功案,与张飚检察官(中)、王誓华律师(左)合影。 作者供图

23.比刘忠林案再审拖延时间更长的是河北廖海军故意杀人案。2009年8月,最高法院撤销廖海军案的原审判决,发回河北高院再审。2009年年底,河北省高院撤销唐山中院判决,并将廖海军案发回唐山中院重新审理。2010年4月24日,廖海军被取保候审。2016年5月26日,唐山中院重新开庭审理廖海军案。之后又拖了两年,2018年8月9日才宣判廖海军无罪。从决定再审到宣判无罪,时间长达9年。

24.吉林金哲宏故意杀人案,2018年5月8日吉林高院决定再审,2018年11月30日宣判金哲宏无罪,时间为6个月。金哲宏案是2018年为数不多的遵守了6个月审限的冤错案件,但之前的申诉也非常漫长。

2018年的冤错案件的再审,刘忠林案、廖海军案长达6年、9年。而李锦莲案和金哲宏案,之前的申诉时间也都很漫长,同2017年相比,情况更加严重了。

25.到了2019年7月,传出了贵州高院准备对已经决定再审3年的李玉前案中止审理的消息,令人更加担忧。如果此案真的被中止审理了,无疑意味着十八大以后平反冤错案形势的重大转折,今后的冤错案件平反将更加艰难。

26.2019年8月5日,山东高院第六次延长张志超案审理期限,让这一案件的前景更加令人担忧。

还有哪些案件未尘埃落定

刑事诉讼法第258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具体规定(试行)》第2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在作出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梳理十八大以来平反的这些有代表性的26个重大冤错案件,可以看出,按照6个月的硬性规定,以上这些再审案件大多数都遵守了刑事诉讼法关于再审程序审限的规定,基本都做到了在6个月内审结案件,但陈满案(9个月)、乐平案(7个月)、张云案(15个月)、周远案(12个月)、李锦莲案(11个月)等5个案件略微超过法定期限,而徐辉案(6年)、刘忠林案(6年)、廖海军案(9年)等案件严重超过审限,李玉前案、张志超案严重超过审限,至今还未审结。

从2013年到2019年,可以明显地看出,冤错案件的审理时间越来越长,从开始的普遍一两个月就审结,到后来的基本还可以在6个月审限内审结,到现在的基本都超出审限,出现了6年、9年这样的“马拉松”再审,再到2019年的李玉前案,审都不想再继续审了。

我们也可以看到,同样的一家法院,对不同的冤错案件的态度截然不同。如吉林高院,刘吉强案、金哲宏案可以五六个月审完,刘忠林案却要拖6年。如贵州高院,杨明案可以4个月审结,李玉前案却要拖3年还想中止审理。

个中原因,令人深思

可以猜想得到的一些原因,如检察院的态度,对再审案件的审理时间影响很大。像刘吉强案,检察机关也认为是冤案,平反得就快。刘忠林案,检察机关态度不鲜明,审理时间就很长。这些平反的冤错案件,相当一部分是检察院提出再审建议或抗诉的,检察机关在平反冤错案中发挥了很大作用。而检察机关态度不鲜明的案件,法院往往就不敢轻易判,造成了审理时间被拉长。

法院领导人的更替,对冤错案件的再审时间也影响很大。如孙潮担任贵州高院院长期间,贵州高院平反的冤案就很多,平反的速度也比较快。孙潮卸任之后,速度明显慢下来。如马新岚担任福建高院院长期间,很多重大冤案得以平反。马新岚离任之后,福建平反的冤案就明显少多了。

而司法体制上的深层原因,正是本期专题报道要深入探讨的话题。在展开话题之前,不妨再梳理一下本刊近年来关注的期待进入再审或已经再审立案尚在“跑马拉松”的案件。

新疆李建功抢劫杀人案,2019年1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李建功案撤销原判,立案再审,并发回新疆库尔勒中级人民法院重审。至今已经过去9个多月,李建功案还没有确定开庭时间。不过,此案代理律师王誓华告诉本社记者,在与库尔勒中院和检察机关的沟通中,感觉李建功案在年底开庭审理的可能性很大,他保持谨慎乐观。

另外,两个传来好消息有望进入再审的申诉案件,是辽宁建平宋金恒强奸案和福建林青华案。

2018年10月,宋金恒刑满释放后加大了申诉力度,并多次通过微博、微信、抖音等社交新媒体公开表示自己没有强奸作案,因此引发了媒体的多次报道,进而引起了辽宁省检察机关的注意。

>>2019年3月,辽宁省检察院对宋金恒强奸案正式立案复查,图为宋金恒(左)与其代理律师贺祖来来到辽宁省检察院与办案检察官交流后留影。 作者供图

2019年2月25日,宋金恒及其申诉代理律师王耀刚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检察院申诉;3月22日,辽宁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正式对该案立案审查。6月26日,宋金恒及律师见到了审查该案的检察官,并进行了交流。交谈气氛融洽,检察官告知该案已经正式立案启动全面复查。

福建林青华案,其代理律师王玉刚告诉记者,在201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曾派检察员提审林青华后,2019年,又有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员来福建提审林青华。他认为,林青华案被检察机关抗诉或发出再审建议的希望大增。

而像山西翼城李文浩案、上海两梅案、辽宁郑凯案、陕西付存绪案等本刊多年关注的案件,目前都没有消息传来。没有消息,也许就是最后的消息。

但希望总还是要有的,万一哪天又有好消息呢?比如,2019年3月22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王华州无罪。这一天,距离2017年4月陕西高院决定再审此案也过去两年,距离王华州1990年失去自由,整整过去了29年。

迟到的正义之所以珍贵,不是因为迟到,而是因为正义是法治的生命。只有正义之根茁壮,法治之花才能绚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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