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持久牢固保障人民利益

2019-09-28 02:19王妍孙楠楠
党史博采·理论版 2019年9期
关键词:依法治国法治

王妍 孙楠楠

[摘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抉择,不断开辟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论和实践新境界,增强了党领导和治理国家的能力。法治作为调节利益关系、促进长治久安的利器,要充分发挥公平正义的作用,其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是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权益。

[关键词]依法治国;人民利益;法治

[作者简介]王妍(1986-),女,汉族,吉林省白山市人,中共通化市委党校,研究生,基础理论教研室副主任,讲师,研究方向:科学社会主义。孙楠楠(1987-),女,吉林通化人,中共通化市委党校法学教研室助教,研究生,研究方向:法学。

[中图分类号] D616[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6-8031(2019)09-0052-02

2018年3月11日召开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根本大法的形式确立了新思想作为新时代党指导思想的重要地位。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理论创新,对指导全面依法治国、从根本上保障人民利益具有重要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以人民利益为根本的制度,而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就是要维护、保障和实现人民的利益。

一、“公平、公正、公开”是维护人民利益的首要保障

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习近平就曾指出,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很多学者认为中国的法律体系并不健全,将现存的许多矛盾归于中国的立法不全面、不完善。但是纵观中国现行的法律条例、规章制度,林林总总,方方面面规定的已然很细致全面。那么导致问题发生的原因究竟出在哪里?其实原因就出现在执法时的考量或态度并没有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法治基本立场。如果在处理社会矛盾时没有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法律基本立场,而是根据事件本身的社会影响差别处理,这样所带来的社会矛盾影响远比事件本身更要引起注意。在满足事件当事人的不合法要求时,首先要想到的是对于其他守法者利益的维护。经过这几年法治化进程的推进,看到的是更多公开、公正的执法,在人民的监督下,在自媒体如此发达的今天,在网络上看到很多违法者胡搅蛮缠,执法者用公开的方式坚守法律底线,真正做到了对其他守法公民公平,保障了社会的公正。“公平、公正、公开”是对守法公民的保障,是对于他们权利的保障、利益的保障、人格的保障。忽略了这点,法律就失去了根基和意义,“法治”二字更是无从谈起。

二、以宪法为核心是维护人民利益的原则保障

习近平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他还强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等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要求的第一任务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无论在大陆法系还是欧美法系中,宪法都被称为根本大法。所谓根本大法就是所有法律、规章、条例都不得违背宪法规定。

宪法是事关人民权利和义务的根本大法。中国宪法经过五次修订足以见得中国对宪法的重视,但在实践中对于宪法的应用还有不足之处。对于人民切身利益的违宪现象应当尊重宪法赋予的权利,坚决捍卫。2018年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又对宪法宣誓制度作出修订。新任职的领导干部对宪法宣誓制度很多国家都有,中国从2016年开始的这项制度,不仅让领导干部对宪法有敬畏之心,更是让人民群众了解到国家对于宪法的重视程度。

要想维护保障人民利益就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在立法时要时时以宪法精神为纲,符合宪法精神。坚定宪法根本大法的地位,堅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

三、建设法治政府是维护人民利益的体制保障

习近平指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公民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因此,用法治保护人民的各项基本权利,及时顺应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新期待、新要求,这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努力方向。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法治政府的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依法行政是对现阶段中国政府提出的一个很高的要求。

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就是要在法律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发挥政府职能,维护人民权益。人民政府是人民用来实现自身权利的机构,是绝不能将人民利益排除在外的,因为这是政府的重要功能之一。建立法治政府、依法行政绝对不是只要求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等机制上的完善,而是要求政府的公务员真正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将人民利益放到首要位置上考虑问题。在处理人民群众利益问题时,要本着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角度去应用法律;各个相关部门要有担当精神,在法律模糊地带绝不相互推诿责任,帮助人民群众找到正当维护自身权利的途径,让“为人民服务”意识贯穿到“依法行政”的每一个角落。在新时代依然要保持清醒,认识到要实现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法治是解决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必由之路。

四、提高司法公信力是维护人民利益的机制保障

习近平指出:“如果司法这道防线缺乏公信力,社会公正就会受到普遍质疑,社会和谐稳定就难以保障。”作为公平正义而言,始终应是社会主义国家一切司法活动的灵魂和法治建设的生命线。为了树立司法机关良好形象,司法人员要坚守公正司法这一底线,依法公正对待群众诉求,做到刚直不阿、勇于担当。司法的公信力表现在解决社会矛盾社会纠纷时它拥有解决一切法律争议的权力。既然是最终的可以倚靠的途径,司法的公信力就更是要在原有的基础上更添让人民群众信服的因素。当依法办事成为一种担当时,司法的公信力才能逐步建立。全会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这就说明,司法要在保证其权威的同时,要得到社会绝大多数的认可,这种认可是要发自内心的尊重并坚决维护执行,这种认可的基础恰恰是要全心全意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这才是司法公信力的本质。

五、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是维护人民利益的思想保障

习近平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指出,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增强全民法治意识是对全社会全体人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这就要求广大法律工作者不仅要做好自己的工作,更要在全民、全社会普及法律常识和知识,需要让人民群众建立起想要真正切实维护自身利益,法律是唯一正确的选择的观念。当法治观念不仅是政府的唯一责任;当法律意识重新回到人民群众的视野并成为首选;当法治思维占据整个社会治理的各个方面——全民法治观念才真正的建立起来。

六、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是维护人民利益的全面保障

习近平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

法治工作队伍要始终保持一种信念,这种信念是视法律为信仰,视不公为恶魔的精神。法治工作队伍应该牢记依法治国的初衷之一是要为人民群众建立一个公平、清正的社会。如果说依法治国是一根转动的链条,那么法治工作者的队伍就是这根链条上所有的连接点,没有其中任何一环这根链条都会停滞。说到法治工作队伍的建设,香港廉政公署的工作精神是非常值得借鉴的。香港廉政公署是正义的代名词,而这正义的形象是几代公署人用流血牺牲换来的,虽然在建立之初经历了很多困难,但是在社会公平正义的推动下,整个香港法治工作队伍的特点不仅是具有独立性,还有自觉性,这种自觉性透露出的是一种理想主义,不仅自身具有专业知识,也不仅仅要求自身廉洁,而是愿意为公平清正的社会而奋斗的精神。

法治工作队伍并不缺乏具有专业知识的人,需要加强建设的恰恰是独立意识、自觉执法、为人民利益力争到底的精神。2017年10月十九大召开,在代表通道上,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巷口法庭庭长黄志丽这样说到:“十几年的法官生涯,办了5000多件案件,没有被改判发回,在上万名的当事人如释重负的笑脸里,我收获的是满满的幸福。……我是代表着老百姓来参加这次十九大的,一定做好党和群众联系桥梁上一块坚实的砖。”

七、加强党的法治领导是维护人民利益的根本保障

习近平指出,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是领导一切、指挥一切的指明灯,所以党自己要先讲法治,只有遵纪守法的党才能为人民全心全意服务。加强党的法治领导要从每一位党员自身做起,例如党员本身的考核记录应该向社会公开,党在用人方面要坚决避免拉帮结派,党对独立的司法系统不能强加干预等等。真正切实落实好党的法治领导,才能始终坚持将人民利益放在首位,才能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民众基础和力量源泉。

法为制度之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要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根本任务,将制度化的法律、法律化的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到国家建设治理的每个领域,层层推进,环环相扣。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良好局面,为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做好全面法治保障。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牢牢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主体,以人民利益为主线,始终坚持以公平正义为核心,将实现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八个明确”中明确了新时代的法治目标,“十四个坚持”中的全面依法治国将法治建设作为完成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要途径,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在新时代迎来的重大历史转折,为“两个百年”的实现提供了重要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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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杨小军,姚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内涵与特征[J].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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