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效应”:一份来自青藏高原的法援倡议

2019-09-28 08:02赵锋
民主与法制 2019年35期
关键词:法律援助律师志愿者

本社记者 赵锋

走过十年的“‘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下称:“1+1”行动),在2019年仲夏季节,首次将年度启动仪式放在青藏高原门户的青海省西宁市举行。既彰显着法律界志愿者行动深入向中西部基层“引进来”的意图,亦标志着十年磨一剑的“1+1”行动机制,在向更纵深层面探索“走出去”。

而由知名网红刑辩大律师亲上高原,扎根藏区援助的实践倡议书,亦让第11个“1+1”行动年,更添榜样的现实色彩。

“1+1”行动更基层

2019年7月4日,一年一度的“1+1”行动启动仪式,首次从北京移师青海西宁。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青海省省长刘宁等领导,与来自国内法律界的学者、律师及大学生志愿者等,一同拉开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新一年的行动。

事实上,这是“1+1”行动实施的第11个年头。而今年“1+1”行动以“脱贫攻坚·法律援助志愿者在行动”为主题,向中西部地区13个省(区)156个县派出116名律师志愿者以及105名大学生志愿者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在启动仪式上,顾秀莲指出,“1+1”行动积极参与全面依法治国实践,通过提供优质高效的公益法律服务促进中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已经成为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重要工作品牌。顾秀莲强调,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开拓创新、持续深入开展下去,不断做大做强做优;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要充分认识做好“1+1”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要围绕新时代新需求,充分发挥“1+1”行动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积极作用。

据刘振宇介绍称,“1+1”行动是由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发起,由司法部、团中央有关司局、单位共同组织实施的大型法律援助公益活动。

从2009年启动以来,“1+1”行动已连续开展了10年,共向中西部地区的392个县(区)派出了1100多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2800余件,化解了上万起群体性矛盾纠纷,为上百万困难群众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开展了普法宣传和法治讲座21800余场,直接受益群众达1600万余人,为受援群众挽回经济损失约为42亿元,有效地满足了服务地的法律援助需求,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法律和政治效果。“1+1”行动志愿者队伍中涌现出“全国自强模范”“全国道德模范”“全国三八红旗手”“中华慈善奖慈善楷模”“CCTV年度法治人物”等一批先进典型,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发挥了标杆示范作用。“1+1”行动荣获我国政府颁发的最高慈善奖项“中华慈善奖”,被中央创先争优领导小组评定为“全国100个特色做法”。

回望“1+1”行动走过的十年历程,不难发现该行动日益成为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行动。当前,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要求,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效果,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而通过选派优秀律师和大学生到中西部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推进法律人才由东部发达地区向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流转,有效推进法律服务资源在城乡间均衡配置,为中西部地区提供普惠性、公益性、便利性的法律服务,成为有效的手段之一。

>>帐篷会议中,张青松与参会嘉宾交流。 作者供图

今年“1+1”行动结合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积极开展法治脱贫工作,为脱贫工作中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和建议,普及宣传脱贫工作涉及的法律知识,为贫困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化解脱贫工作中出现的矛盾,为当地脱贫攻坚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助力脱贫攻坚战。

刘振宇还要求创新“1+1”行动的运作模式。要拓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创新工作方式,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及司法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技术,引导群众通过网上申请、热线电话、手机App等多种形式及时就近获得法律援助服务,特别是民族地区要加快推进民族语音转换功能服务,让少数民族群众及时充分获得法律服务。要发挥资源整合作用,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1+1”行动,为无律师县和律师资源短缺县提供更加丰富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要创新宣传工作,讲好法律援助故事,宣传志愿者的先进事迹,树立法律援助先进典型,扩大“1+1”行动的品牌效应和社会影响力。

刘宁也表示:10年来,一批又一批法律援助志愿者走进青海、融入青海、奉献青海,积极为各族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在推进法治青海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中作出了贡献,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广泛赞誉。

在学界专家看来,今年司法部首次离京在西宁举办“1+1”行动启动仪式,意味着“1+1”行动走入基层。而这种“更基层”的启动方式,让“1+1”行动更容易贴近群众、走近群众。

网红大律师引来的倡议

也就是在上述“1+1”行动启动不久,被媒体誉为刑辩律师“京城四少”之一的张青松,也一路向西来到了青海省黄南州泽库县,开始了他的法律援助实践。

随张青松而来的,还有朋友圈一拨儿律所负责人、律师及学者们。2019年7月,当张青松在朋友圈发出进入藏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照片及文字后,一拨儿被泽库县藏区草原美景、美食吸引而来的粉丝同行们,也借机尾随而来。朋友们借着探望张青松这位大律师的名义,亦实地考察起泽库的风土人情及司法现状。

张青松的泽库行,吸引来的一批名律所、名律师及知名学者干脆决定,与当地司法部门联合展开一次高原法律援助研讨会。或许这正是“8·14帐篷研讨会”的一个缘由。

国内知名律界新媒体律新社负责人王凤梅在文章中写道:“今天(8月14日)上午,海拔3700米处,在青海省黄南州泽库县草原上,我参加了平生第一个帐篷会议——泽库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研讨会。与此同时,作为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自然条件最艰苦、最贫困的县——泽库县,也第一次接待来自全国各地如此之多的志愿者律师……张青松不是第一位来泽库的援助律师,但他现在却是泽库最红的律师。”

而此次研讨会由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泽库县司法局共同主办。其召开的背景亦被解读为,是践行今年7月10日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下称“两办《意见》”),并深入探讨关于公共法律服务发展创新课题。

8月14日,在一片草原之上,一顶“花帐篷”矗立着,来自国内十余家知名律所代表、法学学者及法制媒体人士等,席地而坐正式开始了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法律援助等话题的研讨。也许是因为新奇,也许是因为兴奋,其间,发言气氛轻松欢快而激动热烈。

作为研讨会的重头戏之一的倡议环节,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理事、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毛立新宣读了由多家单位联合印发的《关于在青海省泽库县开展基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试点的倡议书》(下称“倡议书”)。

该倡议书指出,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以及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关于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青海省司法厅、青海省泽库县司法局、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决定以泽库为试点,积极探索解决西部法律援助资源匮乏的新模式,帮助律师资源短缺的西部地区实现法律援助全覆盖,助力西部地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中国政法大学吴洪耀教授与当地群众互动 作者供图

倡议书还公布了“试点方案”。其试点目标为:针对西部地区律师资源短缺、单纯依靠“1+1”法律援助志愿者难以满足法律援助全覆盖需求的现状,充分利用内地律师资源和志愿投入服务的热情,依靠互联网和现代科技手段,助力西部地区建立结构合理、发展平衡、运转有效、覆盖全面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保障西部偏远地区的广大人民群众能够获得基本法律服务,实现法律援助全覆盖。

研讨会主持人刘桂明将试点内容概括为:“请进来、派出去、连起来、做下去。”

一、牵线搭桥,动员内地5~10家律师事务所与泽库县建立合作关系,泽库县分批派遣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去内地律师事务所接受为期一个月的业务培训或者专业研修。根据泽库县基层法律服务的需要,内地律师事务所派遣业务专家,前往泽库县为当地基层法律服务人员授课、培训,相关费用由参加援助的内地律师事务所负担。

二、充分利用互联网和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由参加援助的内地律师事务所以轮流值班、视频连线的方式,为泽库县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和群众提供在线法律咨询服务。为满足远程法律咨询所需要的终端设备,杭州识度公司捐助人工智能终端机器一台。经试用后,如需进一步配置更多设备,由泽库县司法局和参加援助的律师事务所共同解决。

三、引进内地律师来泽库县开展短期法律援助服务。采取律师自愿申请、合作方共同审查同意的方式,从全国选拔10至20名志愿者律师,分批来泽库县开展为期1至2个月的短期法律援助服务。志愿者律师的服务内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参与辖区内矛盾调解,民事、刑事诉讼业务代理,非诉法律服务,解答法律咨询。除在固定场所办公外,和当地法律服务中心人员一道深入基层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纠纷调解服务。工作方式:志愿者律师在泽库服务期间,可以其执业律师事务所或者泽库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的名义执业,接受委托办理相关法律业务;接受和完成泽库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法律援助业务。志愿者律师在泽库县服务期间的食宿由泽库县解决,其他费用由志愿者个人承担。

>>参会律师穿上藏族服饰摆造型 作者供图

据了解,该试点方案拟试点期为一年,2020年7月将试点志愿者活动进行总结。倡议发出后,现场就得到十余家律师事务所的热烈响应。

“民间”献计“1+1”行动

《民主与法制》社记者了解到,倡议发出后,来自多家知名律师事务所的代表还现场发表了观点,并对倡议书内容提出了建议及意见。

“读到张青松的朋友圈的文章后,我真的非常感动。我觉得青松来这儿做‘1+1’法律援助,不仅仅是法律援助多了一个知名律师,而在于慢慢会改变很多人对法律援助的一个整体印象。很多人认为,法律援助就是一个低质量的、年轻人练手的工作。如果越来越多的知名律师参与进来,能改变很多人对法律援助的印象。而这个改变会非常有价值。”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院长吴宏耀,对于张青松能参与到1+1法律援助行动中来,观点鲜明地说道。

他表示:“法律援助是干什么的?法律援助就是让那些不知道法律还能用的人,能够了解到法律、相信法律、信仰法律,而我们法律人的饭碗、法律人的使命就在这儿。法治建设就是要让大家相信法律、信仰法律,就是让社会中更多的人要坚信法律是有用的。因此,张青松法律援助方面是一面旗帜。”

吴宏耀还指出,我们怎么解决律师资源贫乏地区的法律服务问题,是一个值得探索的问题。作为民间的尝试,我们没有任何负担。如果我们能够探索创造出一种新的模式,我们有可能改变未来1+1法律援助项目的实施方式。现在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每年有约1.3个亿的法律援助经费,他们也在思考如何有效使用这笔经费。比如在法律援助“请进来”环节,首先要注意的是如何让请进来的援助者适应当地自然人文环境,培养藏语法律人才。中国政法大学就有一个藏语班,可以考虑组织这些大学生暑期的志愿者活动来到藏区进行。

在吴宏耀看来,张青松律师的“网红”现象,说明知名律师、资深律师参与“1+1”法律援助的重大法治意义。今年是“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推出十周年之际,这个典型“现象”值得深入研究。

专程赶来参加“帐篷研讨会”的青海律协副会长姜有生指出,创新公共法律服务,要针对藏区的特色,深入思考,涉及双语人才培养,不仅让人才走出去,还要把人才引进来。

王凤梅表示,泽库之行带给我们的不只是“网红效应”,而是一种情怀和责任,这种温暖的诚意带来的号召力值得解读。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目前最主要的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和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这个供需关系解决不仅需要政府层面推动更多公共法律服务,同时也需要一批有想法有能力的大律师身体力行地出谋划策、整合资源,让法律公益更有含金量,也更有影响力。通过技术和服务重新组合,泽库模式不仅会惠及西部,也会成为未来公益法律服务精准普惠的一种有益探索。

主持该“帐篷研讨会”的《民主与法制》总编辑刘桂明,认为“泽库模式”的两个特点:“请进来,派出去”“连起来,做下去”。不仅易于操作,更重要的是,此举彰显了中国律师履行社会责任的新时代意义。

前来参会的多家律师事务所代表,还从法律援助人才的引进、藏区律所的引进、法律援助互联网技术运用以及法律援助的可持续性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

值得关注的是,对于如张青松这样知名网红律师,带头深入藏区提供法律援助的示范作用,各大参会律师事务所亦纷纷表示响应,并拟付诸实际行动。截至发稿,有12家国内律所已宣布响应该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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