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个人所得税新政

2019-09-27 13:35李佳琪
中国市场 2019年27期
关键词:个税改革

李佳琪

[摘 要]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七次修正),标志着倡议已久的个税改革从立法角度正式开展。纵观此次个税改革,一共展现出六大亮点,分两步骤陆续实施。试通过对个税新政具体条款的总结,揭示对纳税人的影响及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个税;改革;专项附加扣除;完善税制

[DOI]10.13939/j.cnki.zgsc.2019.27.154

1 个税新政亮点

一是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四项所得统称为综合所得,从按月/次计税更改为按年计税。同时,明确年终一次性奖励优惠政策继续实施三年。

二是将基本减除费用从3500元/月(42000元/年)提高到5000元/月(60000元/年)。

三是设立六个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分别为大病医疗、继续教育、子女教育、住房租金、住房贷款利息、赡养老人。

四是调整优化税率结构。虽然继续保持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但大幅拉大了中低档收入的税率间距。

五是健全个税征管制度。公安、人行、卫生、教育等有关部门和税务机构实现纳税人信息共享,从而税务机关能够针对纳税人申报信息的源头进行追查,同时将个税守法情况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激励或者惩戒。

六是增加反避税条款。对经营所得引入企业所得税中关于关联交易的反避税概念,使个人实施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获取不当税收利益受到限制。

2 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运用

一是子女教育。纳税人依照每位子女每个月1000元的标准进行定额扣除。涵盖了义务教育、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阶段,也包括技工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由其中一方按照扣除的标准进行100%扣除或者由双方分别按照标准的50%扣除,父母可以自行选择。

二是继续教育。纳税人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依照每人每月400元进行定额扣除(最长48个月为限)。也接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拿到有关证书本年,按照3600元进行定额扣除。个人接受本科或者本科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可以由本人直接扣除,也可以选择由父母扣除。

三是大病医疗。纳税人在同年内发生的和基本医保有关的医药费用支出,除去医保报销之后个人负担部分累计超出15000元,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的时候,可以在80000元的限额内依据事情进行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由配偶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直接扣除;如果是未成年子女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父母任意一方进行扣除。

四是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发生的第一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进行定额扣除(最长240个月为限)。由夫妻双方进行约定,选择由其中一方进行扣除。如果婚前夫妻双方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第一套住房贷款,婚后可以由夫妻双方对个人购买房屋分别依照扣除标准的50%进行扣除,也可以约定选择其中一套住房,由购买方依照扣除标准的100%进行扣除。

五是住房租金。纳税人在主要的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需要住房租金支出的,依据城市的规模可以分别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1100元、800元进行定额扣除。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主要的工作城市有自由住房的,视为纳税人在此城市有自有住房。夫妻双方的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从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且不能同时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和付房贷款利息。

六是赡养老人。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进行扣除赡养老人的支出,非独生子女和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够超过每月1000元。

由此看出,本次个税改革将减税的着力点放在纳税人生活负担的减轻下,将普通老百姓负担最重的赡养、养育支出、医疗支出、住房支出纳入税收优惠,同时发挥税收引领的作用,鼓励公民进行继续教育。另外,在专项附加扣除的细节上,实质上将家庭作为了纳税主体,更加精准地发挥了税收调节作用。

3 个税新政实施步骤

第一步,2018年9月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98号),将2018年10—12月的基本减除费用先行调整为5000元/月,并先行按照优化后的税率结构进行个税计算,其他保持不变;第二步,2018年12月18日国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正式出台此次个税改革的详细办法,從201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

4 个税新政对普通公民的影响

此次个税改革将给全体公民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带来诸多变化,由于个人所得税所得来源多样,试以工资薪金所得举例。

一是应纳税额的变化。假设2019年甲公司所有职工全年应发工资、三险一金、企业年金与2017年的数据均保持不变,除大病医疗、住房租金和继续教育以外所有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均能适用(理想化水平测算),按北京地区国有企业工薪阶层现有的薪酬收入水平,大致分为六个等级,试简易测试如表1和表2所示。

由此可见,甲公司所有职工的个税支出均会大幅减少,其中收入越低的职工个税减幅越大,也体现了本次个税改革向中低收入群体倾斜的宗旨。

二是申报方式的变化。个税改革后纳税人可选择由单位代扣代缴或出于个人隐私需要自行向税务局纳税申报两种申报方式。另外,由于个税改革后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有大量个人信息需要填录申报,身份证号也将正式成为自然人纳税识别号,因此职工需要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所属单位办税人员)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对自己填报的信息真实性负全面法律责任。

三是纳税规则的变化。此次个税改革取消了往年按月计税、全年应纳税所得额12万元以上进行年度申报的规定,改为按月预扣税款、年度汇算清缴的纳税方式。如果职工涉及两处以上取得工资收入、取得了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少缴税款、申请退税这四种情形,需要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以前自行到所属税务机关进行个税年度汇算清缴。

5 个税新政的意义

进行个税改革的目的在于切实减轻广大纳税人的负担,更加精准发挥税收调节作用,其重要意义集中体现为以下两点。

一是完善现行税制,科学税收立法。我国长时间实行个人所得税分类制,使得不同所得项目之间的税负不尽平衡;没有以家庭为单位考虑纳税人的实际负担,实行简单统一的一刀切式扣除方法;基本减除费用的调整难以实时跟上物价水平的提高。通过此次重新立法,使我国的个税税制实现了分类制向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转变;扣除项目中考虑了家庭因素,注重了民生类支出;提高了基本减除费用,考虑了物价水平的上涨。

二是发挥税收调节作用,实现收入二次分配。税收的一大重要作用即是调节收入、二次分配,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的蓬勃发展,人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但必须承认的是,我国还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还不太平衡,城乡差异、区域差异还比较明显。此次个税改革充分发挥了税收的调节作用,对高收入群体加强税收监管,对中低收入群体大幅减税,很好地发挥了税收二次分配的作用。

6 结 论

根据我国经济发展以及完善税制管理的要求,国家及时在2018年出台了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实施条例及征纳细则,标志着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从分类制转为分类与综合相结合制。通过新增专项附加扣除、将综合所得按年计税分月预缴、提高基本减除费用等多项措施,精准减负,大力提高了个税针对个人收入的调节作用,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个税改革的要求,有效完善了我国的税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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