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廷旺
弱视是眼科临床中常见的病,可见于各个年龄段的患者,屈光参差性弱视是弱视常见类型,发病率约为0.5~1.0%,绝大多数病情较轻[1-2]。弱视危害较大,会导致中心视力的损害和双眼立体视觉功能的异常,影响患者的学习、工作与生活,如患者为未成年儿童,此种疾病甚至会影响患者终身发育。目前治疗屈光参差性弱视的方法主要为配镜、对优势眼遮盖。个别患者对遮盖疗法比较抵触,遮盖疗法疗效存在较大的个体差异,加强质控非常必要。本文采用单中心分析,评价连续完全遮盖法治疗屈光参差性弱视的近期效果,并简单分析疗效影响因素,总结相关治疗经验。
2017 年3 月—2018 年1 月,医院眼科门诊收治的屈光参差性弱视患者入组。纳入标准:(1)年龄4~32 岁;(2)符合屈光参差性弱视标准;(3)符合遮盖治疗适应症,双眼弱视两眼相差2 行以上,或弱视眼较正常眼低于2 行以上[3];(4)本研究均经患者知情同意,经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排除标准:(1)合并斜视性弱视以及形觉剥夺性弱视;(2)合并其他重大疾病;(3)其他眼部疾病;(4)依从性差;(5)治疗期间病情迅速加重;(6)采用计划外治疗方法;(7)主动要求退出治疗;(8)治疗时间不足6 个月。入选对象84 例(均为屈光参差性弱视),其中男50 例、女34 例,年龄(16.4±1.8)岁,共122 眼。将痊愈与显效对象纳入愈显组(72 只患眼),其中男43 例、女20 例,患病时间最短10.4 个月、最长42.4 个月,轻度43 例、重度10 例;其余对象纳入对照组(50 只患眼)其中男20 例、女11 例,患病时间最短11.4 个月、最长41.4 个月,轻度21 例、重度10 例。
所有对象都进行详细的视力检查、屈光度检查、立体视觉检查、斜视度测定、眼球运动检查等。进行连续完全遮盖法治疗,单眼弱视遮盖健眼,双眼弱视两眼相差2 行以上遮盖视力更低的患眼,根据年龄选择合适的开放时间,如在未成年患者检查过程中,4 岁按照4:1 比例遮盖,5 岁按照5:1 比例遮盖,6 岁6:1遮盖,7 岁以上全天遮盖。当双眼视力平衡或接近时,调整方案,调整遮盖时间,持续6 个月,而后根据疗效,配合进行配镜治疗,成年患者多采用全天遮盖。治疗期间首先使用阿托品散瞳验光,根据眼位情况,结合验光结果和弱视程度来决定眼镜处方,轻中度远视性弱视保留生理性远视度数,高度远视性弱视一般情况下减1 D,以矫正视力最佳为原则,以患者能适应镜片为原则。在成年患者治疗过程中,如患者依从性不足,医护人员可将治疗方法调整为配镜矫正、红光闪烁治疗等方法。
两组对象完全遮盖法治疗6 个月的临床疗效。收集资料,对比年龄、患眼部位等资料,进行单因素分析。
痊愈:视力正常;基本痊愈:矫正视力提高到0.9 或以上;进步:矫正视力提升2 行及以上;无效:矫正视力退步,不变或提高仅1 行[4]。
采用SPSS 18.0 软件以及WPS 表格进行统计学处理,治疗前视力、年龄等资料服从正态分布,采用()表示,愈显组与对照组对比采用t 检验,作为自变量,原值赋值,患眼部位等计数资料采用(%)表示,组间对比比较采用检验,因素分析作为自变量,分层按照“是=2、否=1”,预后作为自变量,按照“痊愈=1、未痊愈=2”进行赋值,多因素分析采用Logistic 回归分析,P<0.05 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治疗前122 只患眼视力(0.38±0.15),治疗后(0.61±0.22),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6 个月后,痊愈22 例(18.0%)、基本痊愈50 例(41.0%)、进步48 例(39.3%)、无效2 例(1.6%)。
愈显组年龄、P-VEP 低于对照组,愈显组治疗前视力、P100振幅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愈显组患眼弱视率低于对照组,愈显组遮眼依从性好、定期复查率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进行多因素分析,结果显示年龄 [OR=1.195,95%CI(1.156~1.215),P=0.000]、双眼弱视 [OR=1.292,95%CI(1.217~1.326),P=0.001]、遮眼 依从性好 [OR=0.885,95%CI(0.842~0.927),P=0.024]成为独立影响因素(P<0.05)。
表1 愈显组与对照组年龄等计量资料对比()
表1 愈显组与对照组年龄等计量资料对比()
连续完全遮盖法是治疗屈光参差性弱视的基本方法,操作简单、廉价,针对弱视的发生机制,可以帮助弱视眼恢复视力,减轻敏感期弱视导致的永久性视力损害。本次研究显示,相较于对照组,愈显组的经过连续完全遮盖法治疗后,绝大多数弱视眼的视力都有不同程度的改善,总有效率达到98.36%(120/122),高于其他报道的70%~90%,这可能与本次研究入选对象的纳入比较严格、排除其他眼病有关。这也从侧面反映了连续完全遮盖法治疗屈光参差性弱视疗效容易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5-7]。
从本次研究来看,连续完全遮盖法治疗屈光参差性弱视疗效是多因素作用的结果,研究显示年龄、治疗前视力、P100 振幅、P-VEP、是否双眼发病、遮眼依从性、是否定期复查都成为影响因素,提示疗效与病情、治疗的价值有关[8]。年龄越小、发现越早视力越好、治疗的依从性越好则疗效也越好,与其他文献报道结果相近[9]。因此在屈光参差性弱视的治疗工作关键在于早发现、早干预,与此同时能够更好的落实连续完全遮盖,延长遮盖的时间,增强连续性[10]。当前,困扰遮盖法疗效的主要问题既依从性不足,疗效可预测性不足,导致其他辅助治疗延误。
在实践过程中,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质控:(1)首选把握好适应证,适合年龄较小、弱视相对较轻、依从性好的对象,反之,若年龄>10 岁、视力<0.30、依从性不足,则需要尝试其他疗法,如配镜矫正、红光闪烁治疗、光刷治疗、后像疗法等,以帮助视力尽快的恢复,从而及早使用弱视眼,帮助视力恢复[11-13];(2)需要做好依从性的管理,加强家属的指导,患者在遮眼时,需要加强安全管理,避免因单眼导致的平衡障碍跌倒,与此同时加强患者依从性的管理,确保计划得以落实。
综上,连续完全遮盖法治疗屈光参差性弱视的近期疗效肯定,但是痊愈率低,疗效影响因素较多,适合年龄较低、单眼、依从性好对象。
表2 愈显组与对照组计数资料单因素分析 [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