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娜
7月23日,记者从山西省科技厅获悉,2019年度山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启动,提名范围包括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企业技术创新奖和科学技术合作奖5类奖项,同时今年提名者资格范围试点还进行了扩大,山西省属本科高等院校、省属科研院所、省屬三甲医院和省属国有企业等科研成果相对较多的单位都纳入到了提名者范围。
相比2018年度山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今年的提名工作进行了两方面重要改革,一是进一步强化政策导向,加强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紧密结合。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山西省建设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示范区、打造能源革命排头兵、构建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三大目标,鼓励原始创新和自主创新,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二是积极贯彻落实“放管服效”改革精神,赋予了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山西省属本科高等院校、省属科研院所、省属三甲医院和省属国有企业等单位在进行申报时既可以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在市人民政府提名,也可以自行提名;在提供完成单位、完成人员及其排序相关证明材料方面,酌情减轻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负担,增加了“如确因相关利害关系单位、利害关系人在省外、国外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盖章或者签字,需单独提供相应声明,说明相关原因,该声明具有追溯力,盖章或者签字的单位、个人应对声明负完全责任”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