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中央环保督察出花招,病得可不轻

2019-09-20 03:05木杉
廉政瞭望 2019年9期
关键词:澄迈县督察组中央

木杉

8月18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一则通报,将福建漳浦县的一系列“狠操作”掀了个底掉。当地石材矿山非法开采问题突出,生态恢复治理严重滞后,群众对此要炸锅的心都有,可为了应付督察组,彰显自己的整改效果,漳浦县在一些矿山上摆着盆栽苗木,有的就直接在砂石、水泥地面上铺设草皮,这能不出名吗?梳理类似的通报就能发现,一些地方为了金山银山,极尽各种忽悠本事,最终却难逃法眼。

环境治理的“拖延症”

在环保督察的整改过程中,有些地方容易犯“拖延症”,表面上一切顺利,甚至提前完成任务,实际上却“按兵不动”,“回马枪”一来就慌了神。

2017年4月,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指出湖北荆州市城区生活污水长期直排问题后,荆州市倒是很积极,制定了到2020年完成整治工作方案,甚至在2018年6月就对外公示问题已整改完成,向上级申请销号。

而实际上,当地只是完成了阶段性工作。两个月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下称“回头看”)来了,匆忙之下,荆州市对沿河沿渠直排口不分雨水污水直接封堵,结果不仅没解决问题,反而引起城区多处街面生活污水倒灌。

同一时间同一省,荆门市被指出一些磷化工企业严重污染环境问题后,将整改责任直接下压至下属县市政府,然后就没有然后了。直至近一年半以后,该市在“回头看”前夕才印发整治方案。但在2017年12月,荆门市政府及其下属县市政府却层层上报,称整改任务已完成。

相比之下,海南澄迈县的“拖延症”更加严重,还明目张胆地忽悠中央。2017年8月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督察组向澄迈县5次交办违规填海造地、破坏红树林等问题,但澄迈县后来上报的公开查处情况严重失实,直到今年7月,澄迈县花场湾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盈滨内海不仅没有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还顶风而上。

其实早在今年4月,澄迈县的问题就露出马脚,中央领导、海南省委省政府领导也做了批示。生态环境部现场调查媒体反映的地产公司破坏红树林问题,澄迈县给出的结论是,红树林枯死是因為病虫害。

如果对环保问题视而不见或拖个没完没了,地方主要领导难辞其咎。5月23日,《贵州日报》发布消息称,遵义市播州区委书记黄国宏和区长肖光强同时被免职。此前十多天,播州区党委因伪造常委会会议纪要被曝光。

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对贵州的反馈指出,遵义市对国家环境保护部分新修订法律法规学习研究力度不够,部分工作部署安排不及时。按照整改方案,在此后一年多内,播州区委常委会至少应该开展相关学习15次以上。

可在“回头看”下沉督察时,播州区党委临时编造了10份常委会会议纪要,其中涉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长江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有关环保法律法规、重要文件等内容的会议纪要6份,涉及安排部署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的会议纪要4份。

这方面的例子还有级别更高的领导干部,已经落马的甘肃省委原书记王三运,也在环保问题上有“拖延症”。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到2016年多次对祁连山环境问题作出重要批示,但王三运消极应付中央指示,不作为不落实,对祁连山的生态环境破坏负有重大责任。

整改者们的“懒癌”

面对环保问题,有的地方倒是没拖延,可施政一犯懒,后果也很严重。在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时,曾多次发生地方为应付检查,采取集中停工停产停业等“一刀切”方式的行为。2017年8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工作推进会,强调不得以停产应付督察,可见地方对其重视程度。

针对这类现象,2018年5月,生态环境部专门研究制定了《禁止环保“一刀切”工作意见》,可依旧阻止不了个别地方“懒癌”发作。2018年11月,中央第二生态环保督察组在对山西开展“回头看”时就发现,太原市迎泽区在推动清洁能源替代过程中,在不具备集中供热、“煤改气”的条件下,却禁止燃煤进入社区,大量群众温暖过冬都成了问题。

而今年6月公布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则进一步明确,对故意提供虚假情况,隐瞒、歪曲、捏造事实的,采取“一刀切”方式应对督察等情形给予处分处理。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刘长根对此表示,一些地方或部门对待督察整改,平时下的功夫不够,到了督察时,紧急要求停工停产停业。“一刀切”是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的“高级黑”。

个别地方“懒癌”发作的另一种病征,在江苏盐城市身上可以看出端倪。2018年3月中下旬,生态环境部对当地一家上市农药企业开展专项督察,发现该企业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此外,为应对督察组现场检查,该企业还临时编造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提供虚假报表。而当地政府部门在查处过程中,仅就企业环境管理提出整改要求,偷排高浓度废水的问题就没有调查,最终向社会公开的结论竟然是——举报不实。

河南汝阳县水务监管部门应付“回头看”的办法,是临时编造了两年的河道巡查情况记录,同时为了掩饰监管失职问题,部分人员编造水务执法行政处罚案卷,临时编造立案审批表、询问笔录、送达回证、罚没款收据等材料,并由河道管理所工作人员替代汝阳县水利局分管领导和被处罚人签字留印。

而在陕西,渭南市及合阳县两级党委政府对于旅游项目侵占湿地自然保护区不予制止,反而将其作为重点项目大力推进,合阳县洽川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四年间没有查处过一起湿地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行为。

有评论指出,某些生态环保部门在工作中作风漂浮,监管不出办公室。假若监管人员能够到实地走一走,到基层看一看,粗劣的欺骗手段断然不可能蒙混过关。但如果监管人员走了也看了,却还是任其过关,那这种行为背后的问题恐怕更严重。

“病根”在哪?

更严重的问题是,有的地方在执法监管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直接站在了环保的对立面上。安徽亳州市谯城区少数领导干部甚至通过微信群向企业通风报信,还“指导”企业采取伪造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冲洗被污染的雨水沟、临时停产等方式敷衍应付。人们不禁要问,地方冒着风险忽悠中央,破坏环境,图个啥?

其实他们的“病根”也不难找,一句话,都是钱闹的。比如在河南鲁山县,中央环保督察组发现该县在水源保护区以疏浚之名行采砂之实,“清障疏浚”工程向8家公司公开拍卖收入为2306万元,其中有17个加工点在18余公里的沙河河道上全面施工。据报道,根据鲁山县2018年上半年清障疏浚砂石的销售票据,施工企业向县财政上缴资源税达253万元,其中来自沙河的占一半左右。

山東临沂市义堂镇搞环保“一刀切”,中心区域餐饮企业全部停业整顿,其中一些餐饮企业还属于合法经营。

督察还发现,河南省一些领导干部重发展、轻保护。片面认为全省钢铁、炼油等行业产能不但不过剩,反而供不应求,无需压减产能。平顶山及舞钢市以影响财税收入为由向省政府申请保留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高炉,就得到了省发展改革委的同意。

对此,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副教授、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委员冯嘉指出,对于这些现象,其实并不是地方政府没办法治理,实际是不愿意治理。因为现在考核地方政府官员的虽然是绿色GDP,即“不仅要考核经济指标,也要考核环境质量”,“但是绿色GDP还是要考核经济指标,所以GDP还是地方政府考核的一个压力。”

此外,地方环保部门监管乏力、不作为,没有切实履行职责,也是前述问题产生的原因之一。一名地方负责人在约谈中坦言,地方环保工作存在“上热下冷”的现象,特别是基层落实不力,部分单位对环保责任存在推诿扯皮现象,职责不清晰,导致治理措施成效不明显。

而有基层干部认为,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不对等,尤其是基层政府不仅承担着区域性公共产品的供给,还承担着基础教育、环境保护等全国性公共产品的供给,财政压力不断加大。这就导致地方政府往往不惜代价追求经济增长和财政增收。

有意思的是,地方之间还会为了环境对赌。河流湖泊等的国控、省控断面数据,往往是界定两省或两市之间流域水环境保护责任的依据,此前,新安江上游的安徽和下游的浙江就签署了水质对赌协议,水质数据直接到关系谁付钱给谁。

最终,上游的水质连年向好,安徽在6年内拿到了浙江的补偿资金9亿元,而下游的水质也得到大幅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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