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范子娜
(作者单位: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
基层社会治理的是维系社会秩序出发,结合政府部门及社会各界等力量,来促进社会的繁荣与稳定。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上习主席强调:“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而这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之一,又是新时代下更好地满足治理需求的重要途径,这体现了我们对治理概念的不断升华。在新型的时代背景之下,实现更加现代化的实践目标,致力于实现党对于基层社会治理而提出的新型目标和需求。
在一定范围的系统中,各个小的组成部分互相协调,不仅可以决定着整个系统的实践者的行动力,还可以体现出组织中所有参与者的整体行动结果。对于一个多元化的社会体系,治理主体不仅仅包括国家政府,还包含许多社会机构和非政府组织,当社会格局变成了一个难以分离的社会整体时,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格局就发挥了其作用。共建共治共享这三者互相协调相互制约,共建是第一步骤,只有实现了共建才有一个稳定社会的保障;共治是关键所在,其突出了多元化的治理主体在对社会秩序进行维护的过程中,应当创新治理体系,调动社会各界力量来参与社会的治理,最大限度上发挥出各个治理主体的力量,让社会格局一直充满着活力;而共享作为这种基层社会治理格局的目标,是我们实现了共建共治之后需要达到的理想的目标产物,其强调了社会的公平,致力于为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让人民群众在社会中感受到公正和正义。
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格局不仅是新时代的必然产物,更是新时代社会格局的重要特征之一。基层社会治理主体在治理的过程中要始终将基层群众的利益需求置于首要地位,将民生问题作为治理最终目的,这种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格局的现实意义体现如下:
体现了全体民众在社会治理中的地位。共享体现了共建共治之后需要达到的基层社会治理目标,强调以人为本与社会的公平,致力于为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让人民群众在社会治理中感受到公正和正义。社会治理不仅仅是治理主体工作,也是人民群众自己的事情,因此,政府部门要积极引导人们群众参与到社会治理事务,积极地响应和参与到基层社会治理中。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本身就体现出了治理者也要致力于让人们群众在治理过程中获取更多的获得感与幸福感,真正体现人民群众在社会治理中的主体地位。
这是新时代的必然产物。为了更好的适应新时代的矛盾变化,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格局,是应对我国的社会矛盾转变的必然产物,从人们对于物质生活的基本需求转化为了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和不充分不平衡的发展之间的社会矛盾。这个时代是中国发展和转型的重要时期,是全中国的历史性时期。将人们的幸福感和安全感融入到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基层格局构建,是保障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措施。
这是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现代化的必经之路。为了积极响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现代化,强调发挥出社会组织在治理主体中应当发挥出的积极作用。在现代社会中,治理主体多元化,互相配合实现协调治理是现代化社会的重要特征之一。治理主体在治理社会的过程中,要将人民群众放在治理的主体地位上,满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的本质,倡导治理法制化与民主化。改善传统社会治理格局,解决治理建设落后等问题,发挥出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协调作用,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时代使命感肩负起来,只有这样,才可以在我国社会矛盾转型的关键时代,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中,创设出一个更加民主与法制的社会。
在党的十八大之后,国内各个政府部门开始注重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模式,很多基层社会问题的解决也有了实质性进步:社会秩序井然有序,形势安全;非政府社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参与度不断提高,党的建设在青年团体中进一步加强;保障人民基本利益的民生与民主机制不断完善。基层社会治理虽然取得的实质性的巨大进展,但在新时代依然面临着新的要求与挑战,存在着很多问题。
基层社会治理问题随着国内外的形势而更加严峻。与世界上其他的一些发展中国家相比,我们的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不断提高。但是仍然存在一些容易被忽略的基层社会问题。如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一系列社会问题也在逐渐突显出来,在各个产业结构不断调整的背景下,造成了许多就业难、招工难的局面。随着城镇化话的发展,农村人口向城市大量迁徙,不仅使得城市人口密集,进而引发了进城人口的户籍管理、子女教育等问题急需解决,还造成了留守老人与儿童等社会问题。农村社区化的概念较早地被提出,但是农民失去了自己的土地,就业保障问题却没有实质性的解决,也没有享受到城市居民完善的社会保障。这些问题都引发了人民群众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参与度与认同感不高,进而影响到基层社会治理的成效。
基层群众与社会力量在基层社会治理参与度有待提高。跟党走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原则之一,基层群众的参与度是社会治理的力量来源之一。尽管很多政府部门进行了制度上的改革,渐渐意识到了人民群众在社会治理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但扔存在许多部门对于人民群众的认识度比较缺乏,没有真正把基层群众置于社会治理的主体地位之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政策制定与方式没有真正地结合实际问题去开展,造成了群众的不满意,进而对政策的理解与认同感比较低。非政府社会组织越来越多地参与到基层社会治理的服务中来,但是相对而言,我国基层社会组织发展比较晚,在资金以及法律制度上的支持与保障不够全面,造成了很多的社会组织虽然参与了,但是效果并不明显,同时缺乏一定的激励机制,造成了一些领域的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不高。
基层社会治理主体之间没有形成良性互动的合力。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体现的就是多元主体协同发展的理念,这就意味着基层社会治理的主体不是单一的,而是多元的。在这个多元主体共同治理的格局中,政府首先要转变职能,重新定位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角色定位,改变政府传统的主导作用,发挥好政府的引导作用,为非政府部门的社会组织提供有效的外部条件。在多元主体的基层社会治理中,需要更注重部门的联动作用,发挥出这种协调优势,从而达到治理的成效。但是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各个主体与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和明确清晰的问责机制,责任层次不清晰,对于是主体责任还是管理责任等方面无法有明确的解决的方案,造成了很多政策方案在执行中效率低下,问题不断,相互推卸责任,最终导致了治理成效的不理想,人民群众的不满,政府部门的公信力下降。
基层社会治理是一项重大的工程,其中会蕴含许多问题和困境,因此更加需要政府和非政府部门的积极配合,将广大的人民群众利益放在治理的主体地位,发挥好政府在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引导作用,为多元主体参与到基层社会治理的格局中提供外部条件,积极调动多元主体参与到基层社会治理中,形成合力打造出一个新时代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