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召开会议,分析今年上半年种植业生产、畜牧业生产、农牧林水气等行业投资及重点项目建设等形势。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气象局等多个部门参加了会议。会上,各部门总结了上半年重点工作,落实项目资金、规划编制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并就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绿色农畜产品示范省建设、特色产业发展、林草生态、防灾减灾、农畜产品价格走势、农牧民增收等问题展开了深入讨论。
会议提出,各部门要面对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就经济发展出现的新变化、新问题,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立足于构建农口经济运行分析联席会议新机制,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提高农口经济运行分析能力和水平,为青海省委、省政府决策更好地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7月16日,湖北省政府召开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下一步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会议指出,在指挥部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全省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疫情总体呈点状散发、可控。同时,全省要牢固树立危机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坚决打赢打好非洲猪瘟防控持久战。
会议强调,全省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最高目标为“外堵内清不再发”,最低目标是“确保非洲猪瘟不在本省蔓延扩散”。对此,当前防控工作既要肯定成绩,增强信心,更要看清挑战,毫不松懈;既要持续抓好生产运输环节,更要抓好全方位立体防控;既要速战速决,组织疫区打好歼灭战,更要坚持坚守,全省打好持久战;既要抓好当前防病打基础,更要抓好当前生猪生产稳市场。
7月5日,河南省畜牧局下发《关于加强种猪屠宰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进一步加强河南省生猪屠宰行业管理,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通知要求,自10月1日起,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不得将屠宰的种公猪、种母猪和晚阉猪加工成无皮片猪肉,不得将种公猪、种母猪和晚阉猪的片猪肉加工成分部位分割猪肉。种公猪、种母猪和晚阉猪的片猪肉,应当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肉品品质检验相关证章制作式样的通知》(商秩字〔2009〕11号)要求,分别在片猪肉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上加盖“种猪”或“晚阉猪”标识印章。专营或兼营种猪屠宰的企业,要于9月30日前彻底拆除有关剥皮、分割设施设备。参与2019年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企业,一律按浸烫、脱毛加工工艺标准验收。
7月10日,从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今年以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加强全省流通环节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流通环节食品、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多、线长、面广,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抓好重点区域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工作,特别是加强对农村食品市场、校园周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食品摊贩的监管;对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各级执法监管能力,要求培训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对流通环节食品、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和管理人员开展培训,督促其切实落实好主体责任,防止质量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全覆盖、无死角、无盲点监管,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抓好重点区域、重点场合,特别是对农村食品市场、畜禽产品的监管工作;把“放管服”改革与风险防控有机结合,以“双随机、一公开”和日常监管、日常巡查、监督抽查等为手段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流通环节销售食品、食用农产品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