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不是法律之外的“自留地”

2019-09-20 06:50刘一鸣
工友 2019年9期
关键词:抚慰金公共场合言论

文_刘一鸣

习惯在微信朋友圈信口雌黄的人,该长长记性了。近日,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因当事人在朋友圈骂人,最终赔偿对方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案子。

承办法官称,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社交参与者在网络发表言论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文明有度地发表言论,切勿逾越言论自由的界限。

值得注意的是,许多人把微信朋友圈视为个人私密的“自留地”,以为朋友之间不是公共场合,说什么都没关系,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嬉笑怒骂不一而足,稍不注意就越过了法律的界线。殊不知朋友圈貌似私密,实则也是开放的平台,朋友们各执一“圈”,圈圈交互无限扩大,信息传播不可能只停留在你的朋友圈内,故“圈”内违法无异于公开违法。

近期朋友圈发生的一些案例从辱骂民警被刑拘,到侮辱他人被处罚,不仅给了“圈”内违法者们一次次教训,保护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更提醒大家,朋友圈无论“圈”外“圈”内都不是法外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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