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佩恩 陈怡君 刘小波 匡垚瑶
[摘要]农村居民点整治是促进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重要举措,也是新时期我国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途径之一。分析影响农户进行农村居民点整治意愿的主导因素,能为推进农村居民点整治工作提供参考意见。以重庆市长寿区海棠镇海棠村农户的调查数据为基础,采用logistic模型,分析海棠村农户参与农村居民点整治意愿的影响因素。结果表明,农户愿意参与农村居民点整治的主要原因包括改善居住条件、获得一定补偿等,而房屋新建、故土情节等则是农户不愿意整治的主要原因;户主受教育程度、家庭非农收入、房屋修建年限、距最远耕地的时间距离等对整治意愿具有显著正向影响;家庭总人口数、房屋面积等对居民点整治具有显著的负影响。
[关键词]农村居民点整治;logistic模型;整治意愿;影响因素;海棠村
[中图分类号]F301.2[文献标识码]A
当前,中国正置身于社会发展新时代,农村经济社会处于急剧转型时期。一方面,城镇人口增长、规模扩张导致城镇建设用地需求增加。另一方面,受城乡二元制影响,多数农民进城后依然不愿放弃农村住宅,农村宅基地闲置、低效利用等现象普遍。城镇用地短缺与农村建设用地闲置形成了鲜明对比,开展农村居民点整治已成为缓解城乡人地矛盾,实现耕地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重要抓手。
对于农户而言,农村居民点不仅具有生产生活功能,还有社会保障功能,其重要程度不言而喻,农户的整治意愿将直接影响农户的整治行为,而影响农户整治意愿的因素往往是综合的、有差异的。所以,从农户视角出发,分析其参与整治的意愿及影响因素,有利于充分了解农户的行为动机,制定差异化的整治决策,保障农户权利,保证农村居民点整治顺利进行。
基于此,学者们对农村居民点整治中农户意愿的影响因素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农户参与整治意愿的主要影响因素包括个人特征、家庭特征、居住特征、认知特征和其他特征。其中个人特征主要有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等;家庭特征包括家庭非农收入比、需抚养的小孩数量、需赡养的老人数量等;居住特征主要包括房屋建设年份、房屋建筑面积、住房套数等;认知特征主要有政策了解度及是否支持等;也有学者认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是制约农户进行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的最主要因素。本文在对重庆市长寿区海棠镇海棠村的调研基础上,分析农户参与整治的意愿及影响因素,以期为农村居民点整治提供一些政策启示。
1 研究区概况
海棠村位于长寿区海棠镇东南部,西接小河村,东临清泉村,北靠龙凤村和庄严村,南鄰云台镇(见图1)。村内地貌以平坝、丘陵为主;属于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具有气候温和、四季分明、盛夏炎热常伏旱、秋季多连绵阴雨等特点;降水充沛,区域内以灰棕紫泥田为主,旱地土壤主要为灰棕泥土,钙质丰富,肥力较高。
海棠村现辖9个农业合作社,总人口5232人。区内以“粮猪型”经济结构为主。主要的种植物以有机稻、小麦、玉米、红薯为主,耕作机械化程度及效率较低;养殖业主要有生猪、家禽等。
2 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
2.1 数据来源
海棠村研究数据来自于2018年1月对重庆市长寿区海棠镇海棠村农户进行的调查。通过走访、一对一访谈、发放问卷等方式了解农户的基本情况,如个人、家庭、居住、对政策的了解情况及农户整治意愿情况及其原因等。调查过程中,发放181份问卷,回收181份,回收率100%。剔除异常问卷后剩余有效问卷172份,问卷有效率为95.03%。
2.2 研究方法与变量选择
2.2.1 研究方法。Logistic回归模型作为一种非线性分类统计方法,以事件发生概率的形式提供结果,被广泛用于事物影响因素的分析中,尤其是当因变量为二分变量时,它是研究因变量与自变量关系的常用方法。本文研究农户进行农村居民点整治的意愿,结果为“愿意”和“不愿意”两种,即回答为二分变量,logistic模型能在这种微观主体意愿及影响因素的计量分析中发挥重要作用,因此,本研究选取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进行分析。其具体形式如下:
将两式作对数转换,得到线性表达式:
式中,P为农户愿意整治的概率;1-P为不愿意整治的概率;xn为解释变量;bn为第n个解释变量的系数;b0为截距;ε表示误差。
2.2.2 变量选择。本文研究目的是分析农户进行农村居民点整治意愿及影响因素。在调查问卷中,将问题设为“您是否愿意进行农村居民点整治”。愿意整治定义为Y=1,不愿意整治定义为Y=0。在172份调查问卷中,愿意整治的农户为54户,占比为31.4%;不愿意整治的农户为118户,占比为68.6%。
为深入探讨影响农村居民点整治意愿的因素,在调研基础上,借鉴相关研究成果,将农户进行农村居民点整治意愿的影响因素分为四类,即农户个人特征、农户家庭特征、农户居住特征和农户意识特征。其中农户个人特征包括户主年龄和受教育程度;农户家庭特征包括家庭总人口数、赡养老人数量和家庭非农收入;农户居住特征包括房屋面积、房屋修建年限、宅基地数量、宅基地利用状况和距最远耕地的时间距离;农户意识特征包括对整治相关政策的了解以及获取政策知识的来源(见表1)。
3 结果与分析
3.1 多重共线性检验
本文选取了12个自变量来反应影响农户进行农村居民点整治意愿的因素,由于选取的变量较多,变量之间可能存在共线性。为提高分析结果的真实性,消除变量之间的多重共线性问题,本文采用方差膨胀因子(Variance Inflation Factor,VIF)判别变量间的多重性。VIF越大,多重共线性问题越大,严格意义上VIF不应大于5。运用SPSS18.0软件计算结果如表2。由结果可知,解释变量之间不存在共线性问题,可全部保留。
3.2 模型拟合度检验
采用Omnibus检验对模型系数显著性进行检验,结果表明由12个变量建立的回归模型的适配度检验卡方值为69.50,P值为0.000,小于0.05,结果显著,检验通过(表3)。对于模型适配性的检验采用Hosmer-Lemeshow(H-L)检验(表4)。其卡方值为7.208,P值为0.514,大于0.05,检验通过。由此表明,建立的模型整体拟合度较好。
3.3 模型结果与回归分析
运用SPSS18.0软件进行logistic回归,选择回归方法为“进入”,得到结果如表5。
由归回结果可知,农村居民点整治中影响农户参与意愿的显著因素主要包括户主受教育程度、家庭总人口数、家庭非农收入、房屋面积、房屋修建年限、距最远耕地的时间距离等。其中影响最大的变量依次是家庭非农收入(0.678)、房屋修建年限(0.632)、户主受教育程度(0.465)、家庭总人口数(0.413)、距最远耕地的时间距离(0.33)、房屋面积(0.003)。
3.3.1 农户个人特征对居民点整治意愿影响。在描述农户个人特征的变量中,户主受教育程度对农村居民点整治意愿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表明户主受教育程度越高,整治的意愿越强。文化程度越高的农户,越能接受新事物和新思想,并且他们外出就业的机会较多,其非农转移的能力也较强;同时,文化程度越高的农户对子女的教育也更加重视,为了获得更好的教育资源,他们更倾向于到城市居住。户主年龄对居民点整治具有反向影响,即年龄越大,越不愿意进行整治。这是因为年龄越大的农户,具有专业技能的可能性越小,在城市生活的压力较大,而且他们大多守旧意识比较严重,恋土情节浓厚,整治的意愿较小。
3.3.2 农户家庭特征对居民点整治意愿影响。在家庭特征中,家庭总人数和家庭非农收入都对整治意愿具有显著影响。家庭总人数对整治意愿影响为负,家庭总人口越多,农村居民点整治意愿就越弱。人口越多,考虑的现实问题越多,整治意见难以统一,整治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也较大,因而进行整治的意愿也就越小。家庭非农收入对居民点整治意愿具有正向影响。农户家庭非农收入越高,农户获得其他生存和发展的资源和机会的能力也越大,也更愿意改善现有的居住条件,以获得更好的医疗、卫生、交通设施等公共服务资源,因而进行农村居民点整治的愿望越强。家庭中赡养老人的数量对整治意愿的影响为负,老人安土重迁的思想严重,对新环境的适应性较弱,并且家中老人数量越多,家庭经济负担越大,在现阶段城镇生活成本较高的情况下,农户农村居民点整治的意愿较弱。
3.3.3 农户居住特征对居民点整治意愿影响。房屋面积对整治意愿影响为负,且在1%水平上显著,房屋面积越大,整治意愿越弱。这是因为整治之后,受生存环境、生活压力等因素影响,农户没有能力获得比现在更好的居住场所,因而整治意愿弱。房屋修建年限对整治意愿的影响为正,且在1%水平上显著。这是因为修建年限较长的房屋多为土木或者砖木结构的平房,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户期望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随生活水平提高,生活质量提升而变得强烈,他们渴望更舒适的居住环境。因而,也更愿意进行居民点整治。距最远耕地的时间距离对整治意愿具有正向影响,且在5%水平上显著。到最远耕地花费的时间越长,耕作半径越大,整治的意愿越强。这是由于花费的时间较长,获得的收益与付出不成正比,农户宁愿放弃较远的耕地进行其他经济活动。闲置宅基地是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的主要来源之一,宅基地利用状况差,闲置越严重,农户愿意通过整治获取补偿的可能性越大。宅基地数量对整治意愿的影响是正向的,数量越多,整治意愿越强。宅基地数量越多,闲置和浪费现象越多,并且居住依赖性越弱,在整治可获得补偿的情况下,农户更愿意用闲置宅基地来盘活资本,用于其他经济活动。
3.3.4 农户意识特征对居民点整治意愿影响。对整治相关政策的了解和获取知识的来源都与整治意愿呈正向相关,虽然两者影响都不显著,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是不容忽视的问题。了解政策的渠道越宽,对农户全面认识整治政策越有利;对政策理解程度越深,越能认识整治能带来的长远利益,比如能够建设美丽乡村,增加非农收入、改善居住环境、提高生活水平等。对整治政策越了解,接受整治的可能性越大。
4 结论与建议
4.1 结论
基于对172户农户的访谈和问卷调查结果表明,愿意进行农村居民点整治的农户有54户,占比为31.4%,不愿意整治的农户有118户,比例为68.6%。农户愿意参与农村居民点整治的主要原因包括改善居住条件、获得一定补偿等,而房屋新建、故土情节等则是农户不愿意整治的主要原因。
采用logistic模型,从农户个人特征、农户家庭特征、农户居住特征和农户意识特征四个方面对农村居民点整治中农户意愿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结果表明,户主受教育程度、家庭非农收入、房屋修建年限、距最远耕地的时间距离等对整治意愿具有显著正向影响;而家庭总人口数、房屋面积等对具有显著的负影响。
4.2 建议
4.2.1 不断建立健全农村居民点整治过程中的制度保障体系。通过提高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强化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弱化土地保障功能,减少农户对土地的依赖,从而增加他们的整治意愿。
4.2.2 提高农户文化素质,扩大农户受教育途径,增加就业机会。建立和完善农户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拓宽农户的知识面,提升其就业能力,将家庭剩余劳动力从农业生产中解放出来,确保农户在整治后能获得相应的非农就业能力,提高家庭非农收入,改善家庭生活质量,加强农户参与农村居民点整治的意愿。
4.2.3 加大宣传力度,增加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全面剖析整治相关政策,帮助农户理解整治的意义以及他们能从中获取的好处。同时,定期走访基层,搭建与农户沟通的桥梁,及时为农户答疑解惑,提高政策宣传效果,推进农村居民点整治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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