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下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关于《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对〈关于请研究处理对〈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的函〉的复函》的评价意见,决定将复函和评价意见发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委员会委员。
2019年6月,市政府办公厅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提交了关于《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对〈关于请研究处理对〈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的函〉的复函》。市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十分重视,要求市财政局会同市国资委等相关部门认真办理。市政府从加强对国资国企的监督管理,发挥国有金融企业对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强化国有金融企业风险防范,进一步推进国有资产监管的全口径、全覆盖,完善政府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情况工作制度,进一步细化和充实报告内容,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报告形式等七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积极改进相关工作。
市政府认真办理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对常委会提出的建议作出了较为全面的回应,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措施。为进一步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建议市政府要查找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分析原因,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和建议;要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报告内容,规范和健全各类国有资产报告范围、分类和标准,不断夯实报告基础工作。
將《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对<关于请研究处理对<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的函>的复函》和评价意见,通过“一网通”发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