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旭明
摘 要:促进小农户对接现代农业发展,对深度贫困地区农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以重庆市巫溪县为例,分析了深度贫困地区农业生产面临的新问题和小农户对接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形势,提出了改善农业基础条件、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农业支柱产业、健全融合发展机制和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等实施路径。
关键词:深度贫困地区;小农户;现代农业;发展路径
文章编号:1004-7026(2019)13-0051-02 中国图书分类号:F327 文献标志码:A
十九大明确提出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中央农村工作会上进一步就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问题做了重要指示。研究深度贫困地区小农户对接现代农业发展,是补齐农业发展短板的现实需要,对缩小地区发展差距、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加快乡村振兴步伐有着重要战略意义。
1 新时代深度贫困地区农业生产面临的新问题
首先,农村优质劳动力外流,农业从业人口难以支撑现代农业发展。其一,以巫溪为例的深度贫困地区,外出务工收入是农村经济的主要来源。调研发现,41.5%的农业人口常年流动在外,在农村留守人口中能勉强参与生产劳动或不得不参与生产劳动的约占58.5%,占贫困地区农村总人口的28.9%。超过4成留守人员为失能老人、无劳动能力小孩或残疾人。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年龄结构严重老化,76.4%的农业劳动者为60歲以上的高龄老人,部分村高龄劳动者比例高达90%以上。其二,农村劳动力文化程度普遍较低,超过86%的农业劳动者为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大量优质劳动力外流,贫困地区农业生产既缺人力也缺“智”力,现有农业劳动人口难以支撑起现代农业发展。
其次,“不愿种地、不会种地”问题日益凸显,农村耕地弃耕撂荒现象较为普遍。当下,“中年农民不愿种地,青年农民不会种地,老年农民不得不种地”的问题越来越突出,贫困地区农业面临后继无人的尴尬境地。农民以“代”为分界线从土地上成批“逃离”,导致大片农村良田弃耕或荒芜。从抽样调查结果来看,深度贫困地区弃耕撂荒耕地占到耕地总面积的21.3%,土地资源的闲置浪费随贫困程度的加深愈加严重。农村耕地集约化程度不高,62.3%由小农户分散耕种,仅16.4%通过集约实现了集中耕种。土地利用效率不高,单位面积产出率低,经济效益低,“一方土地养不活一方人”的情况在深度贫困地区较为普遍。
再次,小农户“放养式”耕作几十年难变,靠传统农业致富的难度日益增加。以60岁以上人群为主体的小农户,从土地包产到户摸索总结出来的种养殖经验和养成的种养殖习惯,成为这一代农民种植养殖的不二法门。“种什么、怎么种、为何而种”,他们不会去想,也认为没必要想。对土地耕作和农业发展的态度犹如放养牲口一般率性而为,随时令而动。农民在市场需求接应、农业发展转型、产业结构调整、产业链条延伸和农业附加值提升等方面处于“被动”或“不动”状态,农业生产方式固化导致大部分农村陷入“一朝越过温饱线,二十年难跨富裕门”的窘境。
最后,农业组织化程度偏低,小农户对接现代农业发展平台不足。受资源要素、地理条件、交通状况和市场环境等因素限制,贫困地区农村较少有农业企业入驻并坚持发展壮大。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体制机制尚不健全,土地流转难度随贫困程度加深而递增。农村土地弃耕严重,集约化和规模化难以形成,客观上成为农业企业和生产大户发展壮大的障碍。在相关扶持政策引领下催生出来的种养殖大户和农业专业合作社,极易随扶持政策调整或市场行情变化而衰亡。抽样调查的结果显示,截至2019年6月,被调查的村社在相关部门登记备案的农业专业合作社中,57.1%名存实亡,尚在正常运转的不足5成。部分农业专业合作社从登记注册开始就未能正常发挥作用,少数专业合作社依然存在“因补贴而生也因补贴而亡”的投机心理。
2 深度贫困地区小农户对接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形势
进入新时代,农村、农业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全面而深刻的变化。占深度贫困地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60%以上的小农户,在对接现代农业发展的道路上有其自身优势,也存在明显不足。
2.1 小农户对接现代农业发展的比较优势
在以巫溪为代表的山区农业地区,小农户从事农业生产具有自身独特的优势。一是土地耕作精细化程度高,有利于化解人多地少、可用耕地相对不足的矛盾。巫溪县人均常用耕地约为913.33 m2,低于全国人均940 m2的平均水平。小农户以户为单位,在有限的土地上深耕细作,最大限度地提高了土地耕作精细化程度。二是分散耕作更有利于解决山地丘陵地带土地破碎和机械化耕作不便的难题。山地丘陵地区,土地呈碎片化、小块化分布,地表地形多样,土石结构复杂,机械化耕作难以实现。小农户化整为零、刀垦锄犁,更适合在山区坡地作业。三是能最大限度地调动生产主动性和积极性,最大限度地节约生产成本,提高劳动效率。小农户较为自由的作息安排,有利于合理利用闲散时间,忙时务农、闲时务工,多渠道增加家庭经济收入。四是小农户生产的农副产品更加生态环保,更受市场青睐。老一代农民习惯于传统生产方式,较少使用农药和化学肥料,确保了农产品的绿色生态特质,提高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也有效减少了化学原料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2.2 小农户对接现代农业发展的主要短板
一是市场竞争能力弱。与产销大户和涉农企业相比,小农户在资金、技术、信息、销售渠道等方面明显处于劣势,容易成为利益盘剥和风险转嫁的对象,相对风险较大,个体收入较少。
二是难以参与现代农业发展并分享现代农业发展红利。小农户在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和大批量供应等方面难以满足市场需要。新兴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不健全,政策措施对新兴农业经营主体及对小农户发展的激励作用发挥有限。
三是难以突破技术瓶颈。小农户农民文化层次偏低且年龄结构偏大,运用现代科技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防范农业生产风险的能力不强,在品种更新、结构调整、信息收集和技术运用等方面既缺意识也缺能力。
四是抗风险能力较弱。与城镇居民相比,小农户在教育、医疗、文化、金融信贷、保险等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方面还有较大差距。小农户自身风险意识不强,抵御自然灾害和承担发展风险的能力明显不足。
五是优质资源流失严重。城市化进程中,人力、财力和智力资源大量从农村单向流向城市,从农业流向工业,小农户“缺钱、缺人、缺技术”的现象较为突出。
3 深度贫困地区小农户对接现代农业发展的路径
结合农村发展实际,尊重农业产业发展规律,小农户要搭上现代农业的发展快车,须做好下列基础性工作。
3.1 改善农业基础条件,提高农业生产便利化水平
一要加强山区土地治理。落实好宅基地复垦、退耕还林、土地休耕等政策,加强对集中连片地的田间便道、灌溉沟渠、排洪设施的维护和修缮,提高山地耕作的便利化水平。二要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夯实绿色发展根基。三要提高农业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因地制宜提高农业耕种机械化率,推广普及农业技术,培育壮大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发展数字农业,加强农村电商平台建设,加快农村物流发展,畅通农副产品的市场销售渠道。
3.2 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
通过引进、组建和合并等形式,引导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大户参与农业发展,清理涉农“僵尸”企业和“僵尸”型专业合作社。清理涉农补助政策,整合农业补助政策和资源,发挥政策拳头效应,增强政策引导效力。
加大对各项涉农补助补贴政策落实的监督力度,防范和打击违规套取补助资金或变相套取补助资金行为。细化并落实土地“三权分置”实施办法,建立符合法律精神的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土地权益流转机制,破解土地集约难题,推动农业适度规模发展。
3.3 培育农业支柱产业,提高农业增收效益
一要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综合考虑本地农业优势,选准农业拳头产业,集中力量壮大拳头产业规模,并以此发展关联产业,形成“1+n”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二要梯度规划产业布局,结合山区地理特点,分片区、分梯度作好局部产业发展规划,通过同一产业的集中连片优势带动小农户调整产业结构。三要延伸产业链条,发展生态环保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加大品牌建设力度,拓展市场营销渠道,增加农业附加值。四要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农业产业实现“接二连三”,拓展农民在本地实现就业和增收的渠道。
3.4 健全融合发展机制,建立互助合作平台
完善机制建立平台,推动小农户与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合作互动、利益共享。一要建立和完善资源共享机制。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山林和沟渠等的流转办法,建立农村房屋及场地租赁、资金和技术合作的指导性制度,规范租赁及合作流程。二要建立合作发展机制。鼓励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与当地农民在用工、技术指导、产品加工和市场销售等方面有效衔接,带动当地农民尤其是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发展。三要建立利益共享机制,通过合作用工和合作销售等途径增加小农户的经济收入。
3.5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提升小农户生产能力
要整合涉農培训资源,按照农民培训需求分条块加强培训。一是培养农民的农业主体观念、开拓创新精神、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二是提升农民的科技素质、市场感知和对接能力,提升农民心理健康水平。三是培育农民的农业产业化能力、农副产品加工能力、合作组织能力和发展特色农业的能力。
要搭建外出务工人员、城市资本和技术回乡投资的创业平台。通过完善农业产业体系、优化农村发展环境和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吸引人员、资金和技术,入驻农村、服务农民和发展农业。借助新要素的回归和注入,调整农业从业人员结构和农业产业结构,为小农户转型升级提供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