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维静
摘 要 培根说:“习惯是一种顽强的力量,它可以主宰人生。”《课程标准》在第一学段要求中明确提出:“养成正确的写字姿势和良好的写字习惯。”正确的写字姿势,不仅有利于把字写端正,而且有利于学生身体的正常发育,有利于保护学生的视力。良好的写字习惯包括认真书写态度,正确的执笔、运笔方法和写字姿势等。学生一旦养成这些良好的写字习惯,将终生受益。加强写字教学,对提高学生的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磨烁学生的意志,陶冶学生的情操均有潜移默化的作用。
关键词 低年级;写字教学
中图分类号:G6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661(2019)16-0173-01
我们必须提高认识,采取得力措施切实加强小学生写字教学,提高学生书写的质量。那么如何提高学生写字教学的实效性呢?我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只有对写字产生浓厚的兴趣,才会认真努力地完成好
作为低年级学生初学写字,教师不要急躁,更不要急于求成,要有耐性循序渐进行指导写字。要做到认写结合,对于田字格中“我会写”的字一定严要求,认真指导,必须会写。“我会认”的字不用做到会写,正确拼读就可以,只针对“会写”部分对学生进行合理有效教学,并且在课堂中分散指导书写,保证每节课有足够的书写时间。这样练习时间够了,练习效果也达到了,学生就能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写字。
二、掌握基本的书写方法,形成良好的定势要教给学生正确的写字姿势,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
小学生的写字姿势好多已成定势,纠正起来十分困难,老师必须不断地提醒,并加以纠正和示范。每隔两三分钟,就得提醒一次:“请同学们注意头正、身直、臂开、足安。并且做到:一尺一寸一拳头”。教师在其间不断巡视,发现谁的姿势不正确,就给予正确地指导,另一方面,对学生的写字态度也应严格要求:"态度认真,注意力集中,凝神静气,一丝不苟",以培养学生规范的书写姿势和态度,为提高写字水平夯实基础。
三、教师的范写很重要
小学阶段的学生模仿能力比较强,教师的一举一动在学生眼里都是很好奇的,都很想尝试模仿,当教师在写的时候每一个动作,每写一个笔顺的起笔抬笔都会被细心的学生发现并模仿,教师教学时应该以身作则,无论是拿粉笔还是拿钢笔姿势和写字姿势都应该严格要求自己以身示范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用在学生面前树立一个好的形象。
四、指导写好基本笔画和偏差
每一个字都由基本笔画构成,因此,写好一个字,就要写好它的每一个基本笔画,而每一个基本笔画都经历起笔、运笔、收笔几个过程。教学中,在认识基本笔画的同时,我对学生进行严格的笔画指导,让学生打下扎实的基本功,为今后的写字开一个好头。大部分汉字都有自己的偏旁,而这些偏旁的书写都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掌握了一个偏旁的书写,就可以运用到带有这些偏旁的字里,触类旁通,举一反三,使字的结构安排更好。因此对于这些偏旁,我在教第一个时,会认真对待。
五、指导学生把握好字的结构
在每次写字中,我都要求学生做到"三到"即眼到、手到、心到。汉字的结构变化多样,低年级的生字都写在田字格里,因此可以要求学生借田字格来写好汉字,首先引导学生仔细观察田字格中的字,各个笔画所占田字格的位置,各个构字部件在田字格中所占的比例,这方面的指导,需花一定的时间,反复训练,学生才能慢慢把握好字形。有了整体上的认识就可以让学生一笔一画地写,也就是手到,字要写得規范,准确,每写完一个就和范字对照以便改进。眼到、手到的同时,还要求做到心到,就是要专心致志,在这方面我主要利用一些书法家的故事来启发学生,让学生明白,心到就是要做到心静气和,内心深用处对字的结构、形体有一个大体的把握,对写字规律有一个基本的认识这样才能把字写好,最终练成一手具有个人特点的汉字。
六、重视评价学生的写字,是写字教学中不可缺少的一环
评价的目的不仅是为了考察学生达到目的的程度,更是为了检验和改进学生的学习和教师的教学,改善课程设计,完善教学过程,从而有效的促进学生的发展。在评价过程中尽量采用形成性评价。评价的方式也应当多样化,可采用学生自我评价,小组评价,家长评价,教师评价。值得注意的是教师在评价时,要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促进每个学生的健康发展。以鼓励、表扬等积极的评价为主采用鼓励性的语言加以引导。
总之,写字训练是一项长期工程,低年级学生要持之以恒,让他们对写字产生浓厚的兴趣。兴趣是培养低年级学生写字的起点,不断的激发学生的写字欲望,利用课堂教学来作为培养学生写字的阵地。只要学生对写字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写好字是必然的事。我们作为一名语文教师,有责任去培养学生的写字水准,要时刻记住我们培养的不是未来的艺术家,我们要让孩子会发现美感受美,进而会表现美,为孩子的未来发展打好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赵佩佩.提升小学语文低年级写字教学效率的策略[J].作文成功之路(上),2019(04):39.
[2]聂霞.小学低年级写字教学的优化探究[J].基础教育研究,2019(06):60-6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