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私立高校第三方评估模式及其借鉴

2019-09-17 09:23李先军
重庆高教研究 2019年5期
关键词:机构大学评估

李先军,陈 琪

(华中师范大学 教育学院, 武汉 430079)

一、问题提出

2009年世界高等教育大会(WCHE)以“新动态:私立高等教育”为主题,表明私立高等教育发展已成为全球关注的一个重要议题。我国私立高校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目前呈现快速发展之势,由此私立高校的教育质量和评估问题逐渐成为学者们关注的主流话题。2017年1月18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私立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建立私立学校第三方质量认证和评估制度。在国家对私立高校的质量评估提出要求的背景下,当下思考如何优化私立高校的外部评估体系、提高私立高校的教育质量,十分紧迫和必要。英国作为发达国家高等教育的典范,教育质量位居世界前列。20世纪90年代英国就建立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第三方质量评估体系。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Quality Assurance Agency,QAA)作为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全英高校进行质量评估,其评估模式趋于成熟且卓有成效。本文将以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对私立高校白金汉大学的评估为例,来探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的评估模式,以期对我国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估体系有所借鉴。

第三方评估滥觞于西方国家,其发展和成熟经历了一个历史变化的过程。20世纪初,第三方评估开始发展。20世纪中叶,第三方评估获得了迅速发展。1975年,美国通过整合已有的教育评估机构,建立了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机构——高等教育评估与认证委员会(Council of Postsecondary Accreditation,COPA)。20世纪80年代以来,诸多发达国家和国际组织相继进行了第三方评估。例如,1985年,荷兰成立了非政府评估组织——荷兰大学协会(Vereniging van Nederlandse Universiteiten,VSNU);20世纪90年代,英国成立了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机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2000年,澳大利亚成立了独立于政府的非营利性中介组织——大学质量保障署(Australian Universities Quality Agency,AUQA)。目前,尽管英国、美国、法国、日本、荷兰、澳大利亚等国高校的第三方评估模式较为成熟,但国外关于高校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的研究却比较零散,多聚焦于第三方评估的特性方面。普遍认为,第三方评估多指独立于政府和高校的中介组织,具有独立性、专业性和权威性。著名学者伯顿·R·克拉克(Burton R Clark)呈现了“国家权力”“市场”“学术权威”的“三角协调图”,其中英国接近于“学术权威”,主要通过著名专家学者参与中介组织,对英国高校教育进行评估[1]。伊莱恩·伊尔·卡瓦斯(Elaine El-Khawas)在接受全球大学创新网络(Global University Network for Innovation,GUNI)采访时指出,从政府和第三方机构本身这两个评估主体看,第三方机构在高校质量评估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具有可信度、独立性和连续性,能够满足公众的需求[2]。

目前,我国关于私立高校教育质量及评估的研究颇多,主要聚焦于第三方评估的相关理论、内涵、特点、模式等方面。关于第三方评估的相关理论,李志军的专著《第三方评估理论与方法》具有代表性,他提出了公共治理理论等六大理论框架[3];关于第三方评估的内涵,学术界莫衷一是,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是:第三方评估是介于政府、高校和社会的中介组织实施的专门性评估机构,具有独立自主的法人地位[4]。纵观第三方评估特点的研究,第三方评估具有独立性、中介性、客观性、专业性和公正性的特点。关于第三方评估模式的探讨,学者们主要通过对英、美、日、法等国家的第三方评估体系进行实践考察,进而提出对构建我国高校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模式的思路。例如,王报平等建议,应借鉴美国和日本成熟的第三方评估模式,从评估人员、法律体系和政策框架这3个维度推动我国高校第三方评估模式的建立[5]。

此外,国内学者还关注了私立高校质量保障体系的构建方式、评估过程中存在的若干问题等。例如,黄要知认为我国私立高校应从多元化资金投入体系、师资队伍和学科专业的人力资源保障体系、学校内部三级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和学校外部评估体系4个方面建构教育质量监控体系,而教育行政部门则应组织成立“半官方性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6]。欧阳霞等的研究表明,我国私立高校的评估存在诸如评估机构单一、评估标准单一、评估模式单一和评估信息来源渠道单一等问题[7],在第三方评估过程中,高校参与热情度低,评估机构缺乏专业性[8]。概言之,政府是私立高校教育质量评估的权威,我国缺乏独立的第三方教育评估组织,而且现有的评估模式缺乏制度规范。

二、英国私立高校教育质量的第三方评估体系

根据投资方式,英国高校分为公立高校和私立高校,但是全英仅有一所完全私立的大学,即白金汉大学(University of Buckingham)。2015—2016学年,英国共计228万大学生,有162所高校获得公共资助[9]。根据英国商业、创新和技能部(Business, Innovation and Skills, BIS)2016年5月发布的报告,英国共有732所私立高校,为大约25万~30万学生提供服务。截至2017年,英国共有7所私立高等教育机构拥有独立的学位授予权[10],其中非营利性私立高校白金汉大学便是其一。根据运营模式,英国私立高校分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如何使用剩余价值。尽管目前大部分英国私立高校都是营利性的,但随着市场竞争的影响,两者之间的差异逐渐缩小。同时,英国大部分私立高校都具有规模小、经费自筹的特点。

(一)第三方评估体系的建立

英国高校之所以以优质的教育质量闻名于世界,与其高校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评估体系密不可分。英国高校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以“内部监督为主、外部监督为辅”的多元质量评估体系。外部质量评估机构包括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高等教育基金委员会(Higher Education Funding Councils, HEFCs)、专业团体及新闻媒体机构。其中,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是一个独立实体,不受政府控制和管辖,对全英的高校进行外部质量评估。高等教育基金委员会是一个中介组织,以合同形式向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拨款,委托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对全英所有接受委员会资助的高校进行质量评估和认证。高等教育基金委员对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的评估工作进行监督,直接对接受委员会拨款的高校进行科研评估(Research Assessment Exercise, RAE),大约每5年一次,评估结果与拨款挂钩。专业团体也是独立于政府的社会组织,是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和高等教育基金委员会的有效补充机构,对私立高校进行质量评估和认证,尤其重视对医学、法律类专业的评估和认证。新闻媒体机构也是重要的评估组织。例如,《泰晤士高等教育》(Times Higher Education, THE)就是英国评估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新闻媒体机构,其发布的《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是世界四大最具影响力的全球性大学排名之一。这些第三方组织虽然独立于政府,但并非与政府毫无关系,而是处于政府与高校之间的缓冲区间。一方面,第三方机构与政府目的一致,均旨在提升高校的教育质量。另一方面,第三方机构(如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并非直接对高校的质量进行审核和评估,而是对高校内部质量评估的运行进行监督,其角色是间接性的,由此保障了英国高校内部的教育独立与自由,也“符合学生、企业界和政府的期望”。

英国高校素有高度自治的传统,具有很大的独立性和自主权,尤其是私立高校。但是,许多英国的私立高校也具有很强的质量监督和保障意识,积极参与第三方质量评估过程,主动接受英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的评估。作为第三方评价机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在英国私立高校的质量监控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二)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的成立

受新自由主义思想的影响,英国20世纪80年代高等教育的关键词是“效率”。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任何关于质量和标准的辩论都主要围绕高等教育系统的内部问题。20世纪80年代以后,英国政府发布了一系列关于高校质量的报告并出台了相关法案,高等教育大发展引发学生数量的极大扩张,高校之间为获得更多的“市场”(资源和生源)进行激烈竞争,市民希望探寻和获得更好的公共服务,这引起了市民对于高等教育质量与标准的关注[11]。到了20世纪90年代,英国高等教育的标准转向了“质量”。

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的成立经历了一个历史演变的过程。20世纪70年代,英国形成了双轨制的高等教育体制,分为大学和多科技术学院、教育学院两部分,并存在与之相对应的高校外部质量评估机构。1988年英国政府出台《教育改革法》(Education Reform Act),建立了符合英国高等教育双轨制的双重教育拨款基金委员会,且确定了教育质量与拨款挂钩的原则。1991年,英国政府发布了一份白皮书——《高等教育:一个新的框架》(Higher Education: A New Framework),宣布废除英国高等教育的双轨制,将多科技术学院升格为大学,并呼吁建立一个新的双重质量保障体系,将所有高校的教育和学习活动规则全部纳入一个整体的框架之中,加强对英国高校的质量评估。双重质量保障体系由高等教育基金委员会和高等教育质量委员会(Higher Education Quality Committee,HEQC)两部分组成。高等教育质量委员会于1992年成立。1992年英国政府出台《继续与高等教育法》(Further and Higher Education Act),废除了双重教育拨款基金委员会,建立了一个统一的拨款机构——高等教育基金委员会。至此,由高等教育质量委员会和高等教育基金委员会构成的双重质量评估体系就于1992年建立,并于1993年开始实施评估。鉴于双重质量评估体系的重叠性以及存在的其他问题,自1993年始,大学校长委员会(Committee of Vice-Chancellors and Principals,CVCP)、英格兰高等教育基金委员会(Higher Education Funding Council for England,HEFCE)以及政府部门就如何建立一个单一的质量保障机构进行协商。三方于1995年达成协议,于1997成立了一个新的机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执行高等教育基金委员会和高等教育质量委员会的评估职能,并实行新的评估标准。2001年,由于一些大学对政府进行了大规模游说,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的评估标准被废除了。在征得院校同意后,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于2002年采用新的评估方法,发布了新的《院校审核手册》(Handbook for Institutional Audit)。2017年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根据需要发布了新修订的高等教育质量评估准则。新的质量评估准则包括3个要素:(1)预期,即高校在设立和维持学位授予标准以及质量方面应达到的水平;(2)实施,即高校达到预期结果的方式;(3)建议和指导[12]。

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是一个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非营利的第三方机构,在人员选聘、经费使用、内部管理等方面有应然的自主权,在全英国(苏格兰、英格兰、威尔士、北爱尔兰)开展工作,总部设在英格兰,旨在提高英国高等教育的标准和质量。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英国高等教育基金委员会、英国大学和学院的年费、英国政府、社会投资等。接受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进行教育质量评估的高校需要为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的评估活动支付费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的教育审核费用分为3个部分:申请费、评估费和教育监督年费。而且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会将费用详情进行信息公开(公布于官网)。

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的主要任务包括:第一,制定英国高等教育的学术规则和“质量准则”,高校须以之作为内部指导;第二,对高校进行院校审核,聘请经验丰富的高校专业人员和学生参与审核过程,评估高校如何维持和提高学术水平并发布权威报告;第三,调查高校关于学术标准和质量存在的疑问,这些问题皆由高校的学生、工作人员提出;第四,提供培训和指导,帮助英国高校建立和完善学校的质量保障体系;第五,给政府建议,就学院是否有权申请学位授予权、更名为“大学”等给予相关建议。

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评估高校的方式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如高校的办学基础、层次类型等。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针对私立高校采用私立高校评估法,并发布了私立高校评估手册,提出了维持学位资格的学术标准、为学生提供达到学位授予资格的学习机会、提供相关信息、有效提高高等教育办学质量的总体目标等。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的评估结果以总体目标为基准,同时在具体的评估实践中,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也会做出相应的调整,以适应不同层次学生或者不同类型院校的需要。

高校评估法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对高校进行财务可持续性、管理和治理(Financial Sustainability, Management and Governance, FSMG)检查,通常在质量评估之前完成,而且高校必须提供其在财务上具有可持续性的证据;一是对高校学术标准和质量进行评估。

依据高校的规模,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的评估组成员一般二至五人,且要确保人员的多样性。关于人员的任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有具体的遴选标准和培训计划。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实行同行审议,每个评估组中至少有一名是来自另一高校的学术人员。较大的评估组可能至少包括一名管理或高等教育服务领域的专家。此外,学生在高校质量评估中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一般而言,审查小组通常包括学生审查员。学生一旦被任命为评估组成员,则需要承担9项责任,如帮助评估小组选定会面的学生、在评估组审核调查期间提供建议、参加最终审查会议、向学生团体传达有关审查的信息等。

(三)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的评估过程

1.周期性评估过程

第一,准备阶段。高校以表格形式申请教育监督评估,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提供申请表以及相关指导性说明,这一活动一般在进入调查阶段的24周前进行。申请表内容包括高校相关信息,所有申请审核的高校必须在公司事务处(Companies House)注册或者注册为慈善机构;学生人数和高校课程情况;高等教育学位资格情况等。提交申请约4周后,成功申请者将被通知评估日期以及审核费用。大约在评估调查的18周前,审核组召开一次预备会议,就审核的整个流程进行讨论(见表1)。

第二,评估调查阶段。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承诺以公正、公平、独立、诚实和专业的态度进行评估。评估调查时间具有灵活性,一般在1周内进行,始于周一,且每天的评估内容不同。审核组积极鼓励大量的学生参与会议,以便于获得相关一手资料。在评估调查的最后一天,审查小组评定其调查结果。调查结果按照不同的维度,分为不同等级(见表2)。“赞赏”和“符合预期”表示令人满意的评估结果;“需要改善以达到预期”和“不符合预期”表示令人不满意的评估结果。评估结果显示为“赞赏”,表明高校达到了所有的预期目标,而且有“良好行为”。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每4年进行一次周期性全方位高校评估。

表1 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周期性评估的准备阶段

资料来源:https://docplayer.net/29215725-Higher-education-review-alternative-providers.html

表2 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的评估结果

资料来源:同表1

第三,报告阶段。在评估调查完成两周后,审核组将重要调查情况以信件方式寄给高校。6周后,审核组将草案审查报告(Draft review report)发送给高校和主要学生代表。9周后,高校和主要学生代表进行事实修正(Factual corrections)。12周后,审核组发布报告。高校与学生协商制定行动计划,以回应这些调查结果。22周后,高校发布其行动计划[13]。

2.年度审核调查过程

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与高校是一种长期合作的关系,为了维持和有效保障高校的教育质量,高校支付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教育监督年费,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对高校进行年度审核和监控调查。年度审核调查是整体评估不可或缺的部分,所有高校都应向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递交一份年度报告(Annual return),一般在上一次评估或者审核调查(Monitoring visit)9~10个月后。年度报告包括高校的行动计划。依据年度报告,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决定是否有必要对高校进行审核调查,或者部分、全面评估调查(如图1)。审核调查持续一天,包括与高校工作人员及学生的会面交流。

根据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对38所英国私立高校2015—2016年的评估结果,其中80%以上的私立高校获得了肯定的结果;30%的私立高校至少一个方面尚未达标;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针对4所私立高校存在的问题给予了改进建议;部分私立高校的评估结果是否定的,如卢顿国际学院(Luton International College)、阿迪伦达克冒险-汉密尔顿学院(Adirondack Adventure-Hamilton College)和伦敦商学院(London Business School)[14]。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对伦敦商学院发布了2013—2015年度审核报告,2016年的周期性评估报告显示,伦敦商学院在学生学习机会质量和学生学习机会促进这两个维度上未达标准[15]。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关于私立高校的评估引发了《泰晤士报》和英国《卫报》的诸多评论,由此可见第三方评估角色的影响力。

图1 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的年度审核调查过程

资料来源:http://www.qaa.ac.uk/docs/qaa/guidance/annual-monitoring-for-eo-and-eoea-18.pdf?sfvrsn=2cdefc81_2

三、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对白金汉大学教育质量的评估过程

白金汉大学是英国一所完全独立的非营利性私立高校,注册为公益性“慈善组织”,建立于1976年,1983年升格为白金汉大学。根据白金汉大学2016年年度财政报告,白金汉大学66.4%的资金来源于学费,18.4%来源于捐赠,0.8%源于科研拨款,14%来源于住宿和餐饮等[16]。白金汉大学拒绝接受政府的拨款,具有极大的自主性和独立性。鉴于其性质,白金汉大学有3个权责明晰的机构:校董会(Council)、校务委员会(Senate)和学术咨询委员会(Academic Advisory Council)。校董会是最高权力机关;校务委员会为学术权威机构,旨在指导和规范大学的教学与科研工作;校外资深学术专家是学术咨询委员会的成员,由校董会任命,在质量保障中至关重要,他们针对一些学术问题向校务委员会和校董会提出相关建议,并批准任命所有的校外监审成员。

(一)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对白金汉大学的质量评估及分析

白金汉大学虽然有其内部质量评估体系,但也逐渐意识到外部质量评估的重要性。2001年以来,白金汉大学开始主动接受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的评估和监控。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对白金汉大学的质量评估采用私立高校评估法,包括周期性的高等教育评估,如白金汉大学2002年院校审核、2007年院校审核(Institutional Audit)、2012年院校评估(Institutional Review)、2017年高等教育评估(Higher Education Review);也包括一些年度调查报告,如2016年4月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发布了关于具体指定课程(Specific Course Designation)的审核调查报告。可见,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对白金汉大学的评估已经实现了标准化。

2017年白金汉大学高等教育评估报告主要分为两部分:重要调查结果和解释。重要调查结果又细分为4个部分:评估、良好行为、建议和行动计划认可。其中,评估由四部分组成:预期、参照的质量准则、调查结果以及预期结果与风险水平。预期,即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根据其发布的质量准则和白金汉大学的特点而制定的目标;调查结果是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在评估过程中的发现,是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理性判断白金汉大学教育质量是否符合预期目标的依据;评估结果包括符合和不符合两种;风险水平的程度依次为低、中、高。

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主要基于总体目标的4个维度对白金汉大学的教育质量展开评估。其一,关于白金汉大学设立和维持学术标准的评估,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设立了7项预期要求(见表3)。评估结果显示,白金汉大学达到了6/7的预期,处于低风险水平。仅预期A2.2的评估结果显示为负向,具有中等风险。其问题主要表现为:白金汉大学手册中的大部分课程说明无学院学习和教学委员会(School Learning and Teaching Committee, SLTCs)以及大学学习和教学委员会(University Learning and Teaching Committee, ULTC)的批准日期,大量课程说明未指定高等教育学位资格框架(Framework for Higher Education Qualifications, FHEQ)的级别,将过时的学科基准(Subject Benchmark Statements)作为参考点。评估组针对白金汉大学存在的问题给予了相应的建议。总体而言,白金汉大学确立和维持的学术标准符合英国的学术要求。

表3 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对白金汉大学设立和维持学术标准的评估

资料来源:http://www.qaa.ac.uk/en/ReviewsAndReports/Documents/University%20of%20Buckingham/University-of-Buckingham-HER-AP-17.pdf

其二,关于白金汉大学学生学习机会质量的评估,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设立了11项预期要求(见表4)。每项皆达到了预期标准,即为低风险。其中,预期B3和B4的评估结果显示为符合,而且属于“良好行为”。“良好行为”主要源于两个方面:一方面,白金汉大学自主的个性化学习方式和导师制(小组学习)的教学方式极大地激发了学生学习的热情。英国《完全大学指南》(Complete University Guide)数据显示,2017年白金汉大学拥有全英大学最佳的生师比(9.6∶1)和最高的学生满意度(4.36)[17]。而且,白金汉大学对学生学习和教师教学质量采取了多样的监督、评估和反馈机制。另一方面,白金汉大学为学生提供了灵活多样的学习路径和资源以及就业信息,如图书馆、虚拟学习环境、学生就业能力战略,以及职业服务,为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服务。评估组对于白金汉大学已经采取的两项行动予以认同:(1)行动一是白金汉大学采取措施为研究生提供教学机会(B3和B11),促进研究生教学技能的提升;(2)白金汉大学使用数据仪表板(Data dashboards)系统,提升了数据管理的质量和准确性(B8)。

表4 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对白金汉大学学生学习机会质量的评估

资料来源:http://www.qaa.ac.uk/en/ReviewsAndReports/Documents/University%20of%20Buckingham/University-of-Buckingham-HER-AP-17.pdf

其三,关于白金汉大学学习机会的信息质量评估,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根据质量准则“关于高等教育办学的信息”设立了一项预期标准C,即英国高校给其目标受众提供有关高等教育的相关信息,这些信息具有易得性和可信赖性。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所参照的质量准则为“关于高等教育办学的信息”。白金汉大学的学生和工作人员可以获得各种关于学习机会的信息,如内容说明书(关于申请过程、课程、教学模式等的详细信息)、关于大学的重要事实、学生章程、入学程序、规章制度和行为准则、学生支持服务、手册等。评估结果虽为“符合”,但是具有中等风险。问题在于白金汉大学缺乏信息监督机制,白金汉大学无保证信息(尤其是课程层面的)准确性的有效程序和政策。因此,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建议白金汉大学制定监督公共信息的程序,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其四,关于白金汉大学学生学习机会促进的评估,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设定了一项预期,即白金汉大学采取措施以改善学生学习机会的质量。评估结果显示,白金汉大学实施了质量保证程序和管理机制,改善了学生学习经验的质量,符合预期标准(低风险)。值得一提的是,白金汉大学将成为欧洲第一所积极大学(Positive University),大学采用积极心理学方法,让学生们更快乐地参与学习。英国高校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处于危机之中。积极大学的实践活动旨在保持学生的心理健康,为学生提供福利。白金汉大学提出了积极大学的十项行动计划。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认为,白金汉大学的积极大学倡议活动(Positive University initiative)属于“良好行为”。

(二)评估特点

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对私立高校白金汉大学的质量评估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辅助性和规范性。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致力于从外部评估促进白金汉大学内部质量监督体制的完善和健全,提升白金汉大学的教育质量。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虽然在白金汉大学的质量评估中只扮演着辅助角色,但其评估结论却极具权威性。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的评估过程极具规范性和计划性,评估的每个维度皆有相对应的指标。

第二,连续性和有效性。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对白金汉大学的评估包括周期性评估和年度审核调查,后者是前者的重要组成部分,前者是后者的重要参考。审核与评估尤其会参照由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提出的建议以及大学的行动计划,以解决大学在质量评估中存在的问题。例如,根据2014年12月“对白金汉大学高等教育标准和质量的担忧”的调查建议,白金汉大学提交了一份相应的行动计划以应对这些建议,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于2015年9月审议了行动计划,对白金汉大学已采取的必要行动表示满意。2017年白金汉大学高校评估报告显示,白金汉大学尚未达到预期A2.2,且预期A2.2和预期C具有中等风险。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2018年改进建议,白金汉大学继而制定了2018年行动计划[18]。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对白金汉大学的质量评估表现出一种连续性,双方基于一种长期自愿的合作关系,以问题解决和质量促进为彼此的最终目标。正如高等教育质量委员会前首席执行官罗杰·布朗(Roger Brown)所言,教育质量的改善是评估的最终目的,我们应当摈弃质量评估是最终目的的观念[19]。

第三,体现学生的诉求。一方面,学生的参与度高。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认为,学生是高等教育评估的核心。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对白金汉大学的每一次审核与评估,评估的每一个维度,必有学生代表的参与,学生代表有权发出自己的声音,代表和维护学生群体的利益。学生代表在白金汉大学内部评估中也发挥重要作用,在学校一些决定的制定方面扮演重要角色。据统计,白金汉大学学生代表在他们的学习期间,参加了至少20次评估[20]。另一方面,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所制定的质量评估维度,对白金汉大学评估的4个维度均达到了预期水平,皆以学生为核心,以学生的发展为本位,致力于提升学生的学习质量。

四、对我国第三方教育评估的启示

据统计,2016年我国私立高校共计741所(含独立学院266所),存在813所非学历教育的私立高等教育机构[21]。私立高校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教育实践中,我国私立高校的教育质量缺乏第三方评估体系。为了保障私立高校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建立私立高校教育质量的第三方评估体系是大势所趋。英国已经建立了比较成熟的第三方评估体系。英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对私立高校白金汉大学的评估模式,对我国私立高校第三方评估模式的建立和发展具有重要启示。

(一)建立具有独立自主法人地位的第三方评估机构

我国应致力于建立真正具有独立意义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强化对私立高校的教育质量评估。实际上,我国民间也存在地方性第三方教育评估机构,但主要“下属”或“隶属”于政府机构,由官方任命机构人员并提供经费资助,这些评估机构没有应然的自主权,并非法律意义上的第三方评估组织,如上海市教育评估院、江苏教育评估院、辽宁省教育评价事务所、云南高等教育评估事务所等。而且,这些机构的评估范围多限于公立高校。鉴于政府在高校评估中的绝对权威,往往导致评估流于表面化和形式化,使评估这一手段演变成目的,影响评估的质量。真正具有独立性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应在人员任命、经费筹措、机构管理和运行、质量标准制定、评估过程等方面具有独立的权利,能充分地履行质量评估职责,在外部质量评估中体现其权威性,形成对私立高校的理性评估。第三方评估机构应通过其客观、权威的评估结果使社会和高校信服,并拓宽其资金渠道,保障第三方评估的持续运作。因此,“独立性”是保障第三方评估的结果公正的起点。

(二)不断实现评估的标准化

第三方机构的评估应摒弃随意性,使评估的过程更加标准化。考虑时间、人力、物力等因素,我国第三方评估机构应该界定所评估的领域,过泛则有损其专业性和有效性。第三方评估机构应根据各方的诉求建立较为完善的外部质量评估模式,确定评估目标、评估方法、评估阶段、评估内容、审核人员等,制定评估的质量准则。首先,评估目标应具有可操作性,以促进学生最大化发展。其次,评估内容应体现科学性和标准化,评估的维度和指标应具体化。再次,评估期限和阶段应具有计划性,运用桌面分析和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对私立高校的教育质量进行评估。最后,评估人员的专业素养对私立高校的评估以及学生和教师未来的发展至关重要[22]。因此,第三方评估机构应审慎选择其评估组成员,明确审核人员的职责。此外,评估体系的标准化也需要遵循透明性原则,以提升第三方评估的公信力。第三方评估机构应公开相关的质量评估标准和更新的评估手册,发布所有的评估报告,以便于学校、学生和社会及时了解相关学校的教育质量状况,维护学生和社会的利益,贯彻第三方评估的评估宗旨。同时,私立高校也应该发布与质量评估相关的文件(如支持性文件等),确保评估内容的全面性。可见,专业化和标准化是第三方评估结果公正的基础。

(三)重视评估过程的双向性和连续性

调查显示,我国私立高校校长颇有战略眼光,他们赞同由权威性的民间机构对高校办学质量进行评估,倡导评估主体的多元化[23]。私立高校自身也意识到第三方评估的重要性。评估主体和评估对象并非管理者与被管理者或上级与下级之间的关系,评估并非单向度式的,而是基于评估机构与私立高校的双向关系,评估主体坚定中性立场进行客观评估,被评估高校积极主动参与评估。同时,私立高校与第三方评估机构应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第三方机构对私立高校进行连续性评估应采取“长时段”评估与“短时段”评估相结合的方式。第三方评估机构应指出评估学校的教育质量结果,对私立高校存在的问题给予及时反馈。此外,私立高校应及时就反馈的信息做出相应的调整,在不断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的循环过程中螺旋式上升,最终达到质量提升的目的。学生群体作为私立高校的成员,也应参与第三方机构的评估。整个评估过程还应体现第三方评估的合作性和动态性,其中评估是手段,改善私立高校的教育质量是目的,促进学生的发展是宗旨。

五、结 语

质量是21世纪高等教育的标语。私立高校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建立健全,有利于对私立高校的教育质量形成外部监督,在高等教育市场中形成竞争力,从而推动私立高校教育质量的提升。因此,我国应建立具有独立自主法人地位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健全高校外部质量评估体系。第三方评估机构基于对高校的桌面分析和实地调查,建立标准化和客观化的第三方评估模式。第三方评估机构和私立高校应精诚合作,即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和高校的行动计划相结合,以调动私立高校参与评估的积极性,增强高校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的有效性。值得注意的是,第三方评估只能扮演辅助性角色,坚持以私立高校内部评估为主,从而保障高校教育的自由性和自主性。作为私立高校和社会之间的中介,第三方评估能够促进符号资本的生成和蕴蓄,塑造私立高校的社会身份,保存私立高校的生命线。概言之,第三方机构的评估应与高校内部质量评估和国家宏观评估相结合,共同构成我国私立高校质量评估体系,从而促进私立高校在教育信息质量、学习机会质量等方面的改善,推动私立高校教育质量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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