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溪
香格里拉是一个神秘的世界性符号。
其实它离我很近。往往很近的地方,神性依然存在,依然魂牵梦萦,住到你的梦里,让人夜不能寐。于云南人而言,中甸家喻户晓,耳熟能详。谁要是想去,拔腿就能实现。我是个家乡宝,出不了远门。无法抵达远方。要不是明珠卓玛,我就没有那一次与香格里拉的亲密接触。
如今,中甸县华丽转身,更名为香格里拉市。这也是一种智慧的命名方式,命名无处不在。命名使某种事物具有了神性和必然的光芒。
诚实地说,我是先认识了明珠卓玛,然后才抵达了那片高原上的雪域之地。
时间倒退至2007年,我从一个民间写作者转身进入边疆一所大学,做驻校诗人。那可是一个新潮前卫的身份指认。我每天优雅地穿梭于校园,与老师同学热络地打招呼、扯闲白,与花草树木无间亲密,日子过得悠慢与闲适。我主要任务就是写作、阅读,讲学与研究。那时的我,是个领着薪水的“准诗人”。在彼时,除首都师范大学外,中国还没有几所高校真正拥有驻校诗人。我身上的神秘感与魅惑力一点不亚于“香格里拉”这个东方的隐身之地。
我的写作课上,偏偏遇上了明珠卓玛。
她是我班上的一个学生,一个唯一来自香格里拉的藏族学生。也是一个来自最遥远、最神秘、最高处、最寒酷地域的学生。从族别上区分,我的不少学生都是少数民族中的土著,但也仅仅是彝族、哈尼族、拉祜族、佤族等等这些世居民族。有时候,对于种族,我内心同样是蒙着“物以稀为贵”的猎奇外衣。明珠卓玛容颜姣好,眉眼粗黑,体态高拔,她在班里鹤立鸡群般招惹眼目。无论远近,你只要看到她,两坨紫红的高原红罩着你,绕着你,缠着你,你立马就联想到藏地的历史、民俗、生活,甚至爱情婚姻中的细枝末节,鸡零狗碎,家长里短。或者生出暧昧、猎奇、窥探等等心理暗示,让人跃跃欲试。我这样的“老师”也不例外。
刚入学时,明珠卓玛的汉语说得还不太流利,但她是个懂得用功的学生。为了學好汉语,她极尽所能地表现出学习的主动性,常常与我聊起写作的问题。其实我也愿意与她交流,但我总是曲里拐弯,顾左右而言他,极少谈写作,尤其诗歌。诗不可言说,一说就走样、变形。我和她的交流仅限于山川、河流、高原、雪域、牦牛、青稞酒、酥油茶……说起这些,明珠卓玛兴致盎然,言语利索,嫣红满脸……她回到了自己的故乡、原乡,每个人只要回到语言的故乡,他(她)就活过来了。那时候的她,完全是风雪中的精灵、晚霞中的飞鹰、溪流中的清波。当然,你不会相信,她是一只轻快的飞鹰,我是说她的体貌而已……有了这些外部特征的介入,我其实早已进入了香格里拉的疆域。
一个月里,我和明珠卓玛几乎形影不离——教室、饭厅、足球场、图书馆,甚至郊外的公园——我讲述我的哈尼山寨,她叙说她的香格里拉。我们彼此默契,心有灵犀。
其实,每个人都需要学会倾听。
明珠卓玛是个是藏区牧民的孩子。她父母都是中甸本地人,他们传承着藏民的剽悍、睿智与坚韧的秉性。你很难想象,卓玛的父亲居然是个有着初中学历的藏民,他比别的康巴汉子多了一份远见,阅人无数。他十六岁初中毕业,按五十年代的社会需求,他顺利地成为藏区的一名小学老师。教了五年书之后,她父亲还是舍弃了一方讲台,在云南各地漫游。外面世界的精彩与诱惑,源自许多书籍和一台收音机,无意间拓宽了他的视野,才使他暂时背离乡土。
他是跟了一个藏区的木匠走的。
据说,卓玛的爷爷也没有更多阻拦,他只是摸着儿子的头,意味深长地说,是雄鹰就要飞得更高更远,到天外的世界看看,但要晓得飞回故乡,相信你一定会回来的!言毕在儿子的肩上重重地拍了拍。那是一种自信的赞许与认同。那位中年木匠,爷爷是熟悉的,已经熟络到一家人的份上。爷爷是个智慧健朗的老人,在村庄里有着很高的声望。
这一走就是四年。卓玛的父亲走遍了大半个云南,大理、玉溪、丽江、保山、版纳、昭通等地。他和这位木匠师傅每到一地,首选的是乡村。他们给各地乡村农民起房建屋,天长日久,耳濡目染,父亲学会了木匠手艺中的绝活,无论是家居房舍的门楣窗花,还是景区里的雕梁画栋,他都样样在行……回到村庄,他刚满20岁,青春朝气,辉映朝夕,凭着他的聪慧和绝活,他赢得了村里男女老少的尊重,更不用说藏区姑娘抛来情意绵绵的眼波。
木匠师傅待卓玛的父亲不薄,细致入微,倾力关照。他们做工的工钱,他也对半付给,甚至要多出一些。对自己的手艺,木匠没有半点隐藏保守,极尽所能地传授于他。
听着这些讲述,我常常想到自己的父亲,他在哈尼山寨长大,娶妻生子,春种秋收,日复一日,就这样终老一生,比起卓玛的父亲,我父亲生命中似乎缺少了光亮与色彩,夜深人静,常常让我黯然神伤!
难于置信的是,卓玛的父亲不但会做木工粗活,还擅长木雕刻绘,藏区的民居住房,或寺庙殿堂,均有他精妙的雕刻。这让刚刚上小学的明珠卓玛很是自豪,比起别的孩子,徒增了些许荣耀感。当然,小卓玛是有着自知之明的,她只是把这些荣耀深藏在心里,从不写在脸上,更不张扬于言表中。她是个聪慧的孩子。
母亲在家种青稞,或外出采挖虫草、松茸,家庭收入说不上多么富绰,但并不拮据,一家人过着和睦幸福的生活。小卓玛有一个幸福的家。
奇迹总是在我和明珠卓玛间发生。
身为驻校诗人,我每学期的课满满当当只用上两个月,比起我若干年前闲居写作的日子,这样给学生上课,已经是够充实的了。一门写作课,两个老师共同承担,一个老师上理论,我上写作现场教学。那是多么让人艳羡的事,也让许多学生们充满了生猛的期待。
因为我和卓玛的亲近,到了第二个月,学生们都在私下里窃窃私语,论及我和卓玛在恋爱,其他的学生和老师也有传闻,据说校长也闻知此事。我是被校长特聘来的,她民主包容,坦然处之。
校长也确实找了我谈心。她只是关切地问,学生们还喜欢你的课吧?也相信你会处理好和学生的关系,好好帮我带带这些学生,让他们看见文学的样子!我继续按自己的个性教学,用鲜活的现场感辅导学生。我要让学生们知道,文学就在身边、现场、当下。但为了不让卓玛受舆论视听的干扰,我还是在课堂做了一次大胆而明智的“广告插播”——
那天,窗外阳光明媚,鲜花妩媚。我饶有兴致地讲着课,大概十余分钟后,我停下来,满面阳光地说,在座的各位同学静一静,我要告诉大家一个惊天动地的事儿,而你们呢,也要学会倾听,学会倾听,才能领悟写作的真谛……我故意拖长语调说,据说不少同学在私下议论,说我和卓玛在恋爱,或者说有恋爱的倾向……台下突然掌声雷动,经久不息,待掌声落下,我接着侃侃而谈——这种现象我不能直言好与坏,我只能说,若是真的恋爱了,那也是一种生命体验中的倾听与交流,而一个真正的写作者,你们就应该学会与人对话与交流。但有一个前提,我现在的任务是,一定把你们的写作课上好,卓玛和大家一样也要倾心听课、领会,并感知文学向你走来,将来说不定走出几个真正伟大的作家诗人……
台下再一次响起掌声。我心说,那是五十二颗年轻心灵为我鼓掌!
从那以后,班里的同学都亲切地喊明珠卓玛为“小香格里拉”,恋爱风波就此平息。
那次课上,我坦诚相见的“招供”之后,卓玛似乎变得更快乐了,身心释然。一次她对我说,老师真好!率真、诚实、胆气、风度,这些品质让同学们更喜欢你的课。又一次交谈中,她对我说,你真该去看看香格里拉松赞林寺,那可是一个著名的“小布达拉宫”,还有虎跳峡、蓝月山谷、依拉草原,而青稞酒和酥油茶,准让你乐不思蜀。
关于讲课风波,其实还有一次。
按学校不成文规定,我主讲诗歌兼散文,一般不用讲小说。但是那天我是心血来潮还是啥的阴差阳错。换言之,我一定是想炫耀一下一个诗人的学识、阅读的深度与广度吧——一个没有念過大学的诗人给大学生们授课,是一种显摆和妒忌吗,不得而知。堂而皇之的理由是,想给学生换换口味,一个劲老讲诗歌也不是个事,学生腻烦,我也没劲。再说,诗歌不是好讲的文体。记得那天,我原本上诗歌赏析课,后来就变成中外诗歌比较性阅读,比较中国诗人昌耀和外国诗人里尔克的文本异同,让他们自行到图书馆去找资料,并要交作业。话锋一转,我就讲起詹姆斯·希尔顿的小说《消失的地平线》。
台下只有明珠卓玛会心一笑,这更大大鼓足了我讲下去的欲望,当然也爆出了同学们热烈的掌声!
大约在60年前,康威、巴纳德、马琳逊、布琳克洛四个英国人,因了一次意外突然飞抵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显然这里是藏区,四面雪山环绕,大峡谷的谷底有金矿,在这个似乎与世隔绝的地方,他们受到了极好的接待,在这里时间似乎失去了意义,他们觉得自己正处在东方文化的神秘核心。随着了解的深入,他们知道在这里时间确实失去了意义,这里的人们惊人的长寿,在这里多种宗教并存,在一个喇嘛寺院中,他们见到了当地的精神领袖——一个活佛,在活佛的影响下,他们中的一些人被东方文化所折服,他们觉得世界已向他们展开了令人惊奇和敬畏的一面,在峡谷中人们活得逍遥自在,静静地享受阳光和雪山的赏赐,却对峡谷的黄金不屑一顾,喇嘛寺领导着整个山谷,形成香格里拉社会,香格里拉居住着以藏民族为主的居民,他们的信仰和习俗各不相同,有儒教、道教、佛教等教派,但彼此团结友爱、和睦相处、幸福安康。在香格里拉的所有领域,在处理各教派、各民族、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时都遵守着“适度”的美德,认为人的行为有过度、不及和适度三种状态,过度和不及都是罪恶的,只有适度才是最完美的,香格里拉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多文化、多种气候、多种地理兼容并存的地方……
以上都是纸质和网络都一致达成的公众知识。
我问学生,我为啥要讲这部在世界文学史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小说?学生们答,老师在讲香格里拉与《消失的地平线》这部小说之间的源起,这个问题,最好让小香格里拉来回答吧。学生们一阵轰笑。卓玛明显紧张了起来,我看到她脸上的红颜。我抬手制止,让学生先把小说借阅了再说。
让人惊讶的是,卓玛最先借到了小说原著来读。
接下来的事情就纷繁了起来,我和卓玛探讨的内容常常围绕小说展开,如书中四位旅人的命运为何会绞缠在一起,又有各自不同的终极走向等等,这样的交流几乎旷日持久,也助长了更多同学阅读小说的兴趣——谈到兴致高涨时,我们会异口同声说:“我们发现了世界,还是世界发现了我们”,这是小说中的名句,几乎班里的同学都能背诵。
我承认,每堂课,我能感受到教学的一种神圣感、仪式感。暑假,我随卓玛去了一趟香格里拉,见识了大草原的辽阔,领略到了卓玛父母的慈祥仁爱。为他们生育了这样一位聪慧女孩而欣慰不已。
当然,就在头一天的晚上,我们谈兴极高,卓玛的父亲让我与他一起喝青稞酒,卓玛在一旁,眼里满是关切,不时地劝阻。她说,你不知道青稞酒的厉害,后劲足着呢,只是不打头。说完冲我浅浅一笑。我也装作没见。她老爸却说,没关系的,藏区的每个康巴汉子都能喝的。我自知第一次喝青稞酒,也豁出去了。结果可想而知,醉得踏踏实实。等我醒来的时候,卓玛已经煮好了酥油茶,静静地坐在我的床边。我睁开眼,酥油茶正冒着热气,阳光也从窗外照进来,照在卓玛的脸上。
2007年,是我一生中最温馨幸福的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