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东建
据调查,目前有些家庭对于妻子怀孕期能否进行夫妻生活的问题尚有不少混乱或错误的看法。有些丈夫在调查时认为妻子怀孕期可过夫妻生活,但又没把握并充满害怕与担心。对此,首先应该听从医生的劝导,原则上怀孕期头尾的3个月都不宜进行夫妻生活。怀孕初期胎盘还没有完全形成,胎儿处于不稳定状态,此时过性生活易引起流产。分娩前3个月过性生活,容易引起早产和产后感染。丈夫和妻子這时主要应该考虑保护胎儿。其次才是容许适度的夫妻生活,而且夫妻生活的频率应该随着妻子怀孕周数的增加而减少,夫妻生活时间也应该同时缩短,这有利于减轻妻子在怀孕期的负担。
从调查看,丈夫对怀孕期夫妻生活的满意度仅为70%,不满意的达30%,因此丈夫必须按医生的指导,正确认识及处理妊娠期的夫妻生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