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雨虹
摘 要:房屋进行合法交易后就需要及时进行登记,确保房屋所有权的有效转移。房屋所有权登记是房屋交易结果产生享有权利结果的法律行为,所以说不动产房屋的交易管理工作和房屋登记管理工作之间具有不可分割的关系,市场交易行为和不动产权利登记行为具有因果关系。本文就房屋交易管理与不动产登记有序衔接的难题进行探究,希望能够为房地产的市场管理和房屋的交易管理工作减少工作矛盾和失误,确保房屋交易行为更加安全和登记行为更加方便。
关键词: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改革现状 实现有效现阶的措施
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现状
整合房屋等不动产登记部门的职责并建立一个和以往不同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能够方便人们群众,对房屋不动产进行统一管理还有利于保障房屋交易安全。要切实落实好这一项制度就要求不动产交易部门和不动产审批部门不动产信息登记部门的信息要有效的进行互通共享,还要不断完善传统的不动产登记管理体系以及不断扩大不动产登记的覆盖范围,想要实现四个统一的目标还要不断提升登记部门管理人员的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其中最重要的是改变从事房屋交易管理工作者和房屋登记管理工作者的交易登记一体化思想,而想要克服传统的固有观念,实现与时俱进就需要工作人员对国家设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原因进行深刻理解,积极主动推进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但是,事实上在近年开展的一系列房屋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中,大部分房产登记的工作人员主要还是遵循传统的登记管理体系,他们通过收集各个房产登记部门的数据信息,然后将这些数据直接发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方式来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这种现象的存在具有多种多样的原因,比如:关于这方面现行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善、国家政府对不动产统一登记部门的资金、技术支持不足等等原因。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对房屋交易管理工作的要求一定会在很大程度上提高,所以必须加强房屋交易管理与不动产登记有序衔接的工作力度,为不动产房屋交易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相对应的对策。
二、房屋交易管理与不动产登记有序衔接难的对策
(一)建立数据实时共享机制
在社会的不断发展中,我国的经济、科技等水平不断提高,现代信息技术也逐渐融入社会各领域,其中我国的不动产房屋交易管理工作就引入了这一技术。现如今,我国农业、林业的部门都广泛使用现代信息技术,使得我国不动产房屋登记工作能够通过信息技术的共享性、准确性等综合利用农林等各相关部门的相关统计数据有效,使得不动产登记工作能够满足人们的需求。我国在现阶段进行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产权管理工作时要坚持信息共享机制。在进行不动产房屋产权管理的工作中,为了提高工作的有效性,必须建立信息共享制度,保证信息能够有效流通。为了保障我国不动产管理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相关部门要对相关信息进行有效传输与管理。此外,在进行不动产房屋交易管理工作时要建立相关的楼盘信息,加强信息间的共享,并对相关信息进行记录。
(二)加强对房屋登记数据信息的管理
房屋登记数据信息管理工作不仅仅包括对现有的登记薄进行管理,还包括历史档案及关于产权登记的电子数据信息。为了确保房产交易和产权管理工作能够顺利开展,所以不动产房屋登记薄是由产权管理机构进行管理的,但是登记薄中的数据信息能够有效转移。那么国家机构在管理不动产产权交易行为时就需要明确自身的责任,积极履行职责,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开展各项交易管理工作,这还能确保不动产登记中心在转移产权数据信息时,能够实现全过程、全方面的管理,确保房屋交易产权管理机构的工作能够和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工作由于衔接。
(三)加强对接工作的查封管理
司法部门在进行查封工作时需要对房产交易和产权管理工作和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进行监察,确保这两个政府部门是根据国家指定的标准开展管理工作,重点对房屋产权无缝对接不动产登记管理的工作进行查封管理,确保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可以顺利地进行下去。
三、结束语
我国在各个地区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中都会遇到或多或少的问题,面临着房屋交易管理與不动产登记难以有序衔接的问题。但是我们可以通过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等方式来推动不动产的统一登记制度改革,确保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产权管理工作能够有效剥离。
参考文献:
[1]杨晶.试析我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J].财经界,20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