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电子烟危害学生身心健康
【提案背景】
央视3·15晚会曝光了电子烟的危害以及行业种种乱象,“标识不规范”“含有甲醛等有害气体”“危害一点不比香烟少”“缺乏监管”等问题浮出水面之后,引起公众高度关注和广泛热议。更为严重的是最近的媒体数次报道多地中小学校周边商店向学生售卖电子烟,则在家长群体中掀起了更大的波澜。过早接触烟草制品,对中小学生的身体发育和健康有百害无一利,对中小学生的心理健康也会造成危害。
【具体建议】
1.在市场准入上,尽早确定行业标准。电子烟行业近年来飞速发展,各路资本纷至沓来,整个行业发展乱象丛生,标准不明。电子烟产品上一般都不标明产品成分、是否有害,也没有这方面的强制规定。应像烟草行业一样,制定严格透明的行业标准和行为规范。参考香烟盒上印有“吸烟有害健康”一样,在电子烟产品包装醒目处印有“严禁18岁以下人群使用”的字样,标明产品成分。
2.在销售环节上,实行香烟级别的监管。目前市面上,大部分类别的电子烟并没有像传统香烟那样,采取特许经营制度,而是在电商平台上可以直接购买。过低的销售门槛,正是青少年能轻易接触的原因。建议烟草部门将电子烟纳入监管范畴,采取特许经营制度,把控好电子烟的销售渠道。
3.在宣传导向上,学校和家长要加大教育力度。中小学生正处于成长发育的关键期,世界观还未成形,学校要加强教育引导,要通过展板、广播、讲座、思品课等载体为学生展示电子烟的危害,使他们从思想上建立起第一道防线。
4.校外监管上,主管部门要强化持续高压巡查。好奇心和模仿力强是未成年人的主要特点,抵御诱惑的能力还不强,一方面要加强教育,另一方面教育部门应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坚决打击学校周边商店售卖电子烟,加大巡查密度和处罚力度,使校外商店不能、不愿、不敢售卖电子烟,让学校周边无电子烟生存土壤。
建议清理整治僵尸车
【提案背景】
僵尸车,长期占用公共停车资源、影响道路通行秩序,给交通增加压力、造成拥堵,妨碍车辆管理。部分车辆车胎泄气、车身生锈、无人问津,停滞过久造成的燃料泄漏,挥发后会污染环境、危害行人身体健康,同时随着车辆零部件老化,在高温天气下,还有可能发生汽车自燃。僵尸车还会成为虚假广告的宣传板,更有一些不法分子传播“办证”“包养”“枪支”等信息,成为社会的一大不稳定因素。僵尸车还严重影响城市形象,有的车窗破损,里面被人丢满垃圾,成为名副其实的“垃圾车”。
【具体建议】
1.对于违法停留在公共道路上的僵尸车,会阻碍交通秩序,给来往车辆及行人带来安全隐患,对于这类车辆在联系不上以及联系车主无果后,依规定录像、取证及时拖移至停车场,达到报废标准的可以进行报废处理。
2.对于停留在公共停车场内及小区公共区域的僵尸车,根据牌照车主信息联系车主,无牌车、联系不上及不予理睬的车主,统一进行拖移至报废停车场等待处理,半年内无人问津,如达到报废标准,有关部门可以予以强制报废处理。
3.对于停留在小区停车位上的僵尸车,如有车牌号,交警部门联合物业公司寻找车主,联系不上的,在车辆附近张贴告示进行公告,公告期为60日。在公告无果的情况下,交警部门可以将车辆拖移至报废停车场,以腾出更多空间方便解決日益紧张的车位情况。如果没有车牌号,可以进行公告,半年内无人问津按自动放弃汽车所有权进行报废处理。
4.对于蓄意停放且不配合处理的车主,应当首先对其口头警告劝其处理,在对方无视的情况下进行罚款、限制名下牌照车辆使用等一系列处罚,直至其自行处理完毕对社会有危害的僵尸车,凭证据解除处罚,以减轻交通压力、解放被占用资源和改善社会环境。
启动儿童期实体瘤筛查计划
【提案背景】
据公开资料显示,目前恶性肿瘤已成为儿童第二大死因。我国每年被确诊患恶性肿瘤的儿童人数在3万~4万,并且还在以较快速度增长。儿童肿瘤并非不治之症,儿童肿瘤的预后在一定程度上比成人肿瘤效果好,其总体治愈率能达到70%以上。能否治愈的关键,除了取决于肿瘤自身特性外,更重要的是患儿能否获得早期诊断和及时正确的治疗。但是由于公众对儿童肿瘤的知晓率及防治知识非常缺乏,低龄儿童不能正确表达疾病引起的不适感觉以及临床医生受到临床经验的局限,依靠单一科室或是单一专家有时很难发现。
【具体建议】
由政府进行引导,在政策及资金上给予扶持,由卫健委具体实施,启动儿童期3月—3岁时间段儿童实体瘤筛查计划。
1.利用媒体、宣传折页、微信公众号、孕育桥APP推送信息等多种途径向公众、家长宣传儿童实体瘤的相关知识,筛查的好处、意义,提高公众对儿童实体瘤的知晓率和防治知识。
2.采取多种形式,对儿科临床、儿童保健和超声检查等人员开展儿童实体瘤筛查相关知识的业务培训,提高对儿童实体瘤的识别判断和实际操作能力。对医院培训儿童实体肿瘤筛查师资人员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
3.将儿童实体瘤的初步筛查、宣传、告知等工作纳入各地儿童保健工作内容中,向所有健康体检的儿童家长宣传儿童实体瘤筛查的好处和必要性,引导家长自愿带孩子到医疗机构进行筛查。
完善互助养老的“时间银行”模式
【提案背景】
“时间银行”作为辅助养老方式的一种,逐渐推广到各地。但在实际实践中,也出现了种种问题:一是规模较小,制约了模式的扩大及参与者的增加;二是可持续性差,主办方机构变更、负责人更换等原因导致“时间银行”停摆,机构无法持续;三是时间货币职能单一易失效,导致很多参与者无法兑现自己的服务时间,造成了参与者认同感的缺失。
【具体建议】
1.制定统一的规范和标准。将“时间银行”作为养老服务的有益补充,纳入社会养老服务框架内,制定统一的规范和标准,推动平台之间互联互通和数据信息开放及应用,为未来可能出现的平台整合、统一信用数据预留空间。
2.落实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政府引导,支持互联网平台对接,有助于利用平台优势创新养老服务内容,推动以社区自助为主的“时间银行”等互助养老方式,特别是对于微信等已经有三四线中老年人使用基础的互联网企业,可由政府进行合作,上线相关服务入口,推动社会力量成为“互联网+养老”的发展主体,增加社会参与度和可持续性。
3.创新回馈举措。目前“时间银行”乃至整个互助养老的较大症结是人员缺乏,建议在建立统一的信用制度后,加大参与者的积分回馈机制,统筹到医疗、保险、直系亲属应用等领域,建立正向循环,不断提升参与者的社会认同感,促进互助养老模式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