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伴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公共场所已经逐渐成为城市建设中不可缺少的关键组成部分,是人们生活中进行日常各项活动的核心区域之一。而近几年来,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是否得到有效落实,以及公共场所的卫生标准制定是否合理等都存在着部分问题。为此,本文将结合公共场所的定义,详细分析其所存在的管理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有效解决对策。
关键词: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问题;对策
公共场所作为一种随时随地都在变动和更新的具有不确定性的主体,尤其是公共场所人群密集,若卫生条件不达标很有可能会引发各类传染性疾病大面积扩散,卫生安全隐患极大,不仅会造成大量不必要的医疗、经费等资源的浪费,还会造成社会恐慌,很大程度地会阻碍我国社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基于此,建立健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管理体系,刻不容缓。务必要健全法律法规,同时推动社会中的每一位人士共同努力,确保公共场所卫生得到有效的保障,維护社会的稳定,以及城市居民的安全。
一、公共场所的定义
公共场所一般包含两层次含义:社会群众常聚集的活动场所;为社会广大群众提供商业服务的活动区域。其涵盖的范围十分宽泛,主要包括的类别如下。
(一)住宿、交际区域:酒店、招待所等。
(二)美容美发与洗浴区域:美容店(30平方米以上)理发店(10平方米以上)公共浴室(如婴幼儿游泳、戏水娱乐场所等)。
(三)文化娱乐区域:KTV、剧院、歌舞厅、游戏室等。
(四)体育、游乐区域:体育场、游泳馆、公园等。
(五)文化共享区域: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等。
(六)商业区域:商店、超市、书店等(城市限定为300平方米以上;县镇则为200平方米以上区域)。
(七)医疗、交通区域:医院、诊所、(机、船)候车室、地铁站等各项公用交通工具等。
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管理问题
(一)立法不完善
现阶段,我国存在着两部涉及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分别是《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这两部法规的存在意味着我国在监督和管理公共场所卫生方面步入了法制化和规范化。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公共场所中新兴产业的不断涌现,现有的法律法规已无法满足新时期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管理需求,使得监管部门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管理工作难以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加上公共场所人流量密集、商业活动频繁、商家多等特点,也一定程度的造成了卫生监督和管理难度的增加。此外,现有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虽然明确了对相关违法行为与现象给予处罚,但是在惩处政策和力度上却具有实用性不强等问题,诸如:罚款过轻、覆盖面不全等,都给卫生监督管理工作造成极大的阻碍,最终致使法律条约“形同虚设”,无法起到应有的震慑和教育效用。
(二)执法不严谨
1.缺乏足够的监督管理工作人员
公共场所区域最显著的特点就是,涉及范围大、人流量多、流动性强、商家密集、商业活动频繁,是以一旦出现传染性疾病,则传播概率极高。因此,要想全方位对公共场所进行覆盖监督,所需的监管人员数量则十分庞大。而现阶段的情况却是无法满足实际的需求,很多监督管理人员都需要兼顾如学校、医疗、职业卫生等多个卫生岗位,以至于监管工作无法得到切实的保障,缺乏足够的监督管理工作人员问题突出。
2.监管队伍职业素质较低
公共场所卫生监管队伍整体职业素养较低,尤其是相关专业的高学历人员严重缺失。同时负责监督管理的工作人员在相关法律法规的运用上参差不齐,是以给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顺利、有效地展开造成了直接的严重不良影响。再加上因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管理工作偏向于实践性,任务量较大,故而相关工作人员难以有足够的时间参加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培训,从而很大程度的阻碍了个人职业技能和素养的进一步提升,致使监管队伍的整体素质水平和当下公共场所卫生监管需求的不协调隐患问题呈现逐渐扩大的趋势。
3.预防性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
预防性监督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有效的将违法行为扼杀在摇篮里,事先规范社会群体的行为准则,给群众的身心健康提供先行保障。然而在实际操作中,预防性监管工作却并未得到严格有效的落实,如:宾馆或饭店的公用器具清洁、消毒不达标,或是相关的卫生保障设施或消毒设备缺失等,造成了公共场所严重的卫生安全隐患。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究其根本在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国家政府机构没有足够的重视,部门间协调配合不到位。其次,预防性监管法律法规不完善。再次,卫生监督管理队伍的工作人员职业技能和知识储备不足。最后,从业人员相关法律意识淡薄,对违法乱纪行为所带来的不良后果认识不清。
(三)经营者综合素质及法律意识薄弱
一方面,公共场所里的商家公共卫生意识薄弱,对卫生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也不重视,是以对国家推行的公共卫生监督管理的法律相关政策难以理解和认同,从而导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无法顺利的展开,或是郎使推行下去结果也收效甚微。另一方面,个体经济的繁荣发展,推动社会经济加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的隐患。诸如一些在公共场所经营的不正规的小旅店、流动性路边摊位、小型浴池等,普遍存在着唯利是图、知法犯法的现象,严重缺乏对卫生管理知识的了解和认知,从而进一步加深了公共场所卫生安全的危险隐患。
三、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问题的解决对策
(一)加强立法完善
为进一步适应新时期的发展,满足当下社会经济的发展需求,国家理应进一步完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落实有法可依的原则,将新兴的公共场所并人相应的条例当中进行合法的监督和管理,明确相关法律责任。同时在违法惩处的政策和力度上也理应根据实际情况加以调整,加大惩处力度和罚款金额,强化法律条文的震慑力和约束力,从而保障法律的庄严性,使其发挥应有的制约效果。
(二)建立健全完善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管条例
公共场所因涉及规模范围广,是以在建立健全完善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管条例时,就务必要扩大其监管的覆盖范围,确保监管全覆盖。一方面,可以建立公示制度,通过媒体、互联网等途径,定期地向社会公示公共场所量化的卫生信息,制定完善的奖惩制度,以此保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的有效落实。另一方面,在相关法律法规上有针对性地进行合理的修订和完善,保证法律条例的科学合理性和规范化,健全法律细则内容规范,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提供切实有效的法律保障。
(三)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团队建设
任何工作都离不开人的建设,因而想要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就务必要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团队建设。一方面,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吸引更多专业人才的到来,从而实现监管团队整体职业素养的提高,为强化监管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提供有效保证,也为监管执法上相关配套设备的配置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另一方面,加强对卫生知识与技能的专业培训,强化卫生意识.提高法律相关的认知.从根本上确保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与此同时,有意识的激发团队人员的责任感,贯彻坚守并严格执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
(四)健全预防性卫生监管工作
1.加强并改善卫生监测途径与手段
首先,完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所涉及的卫生检测标准,如:空气、饮用水、公用器具等卫生的检测标准,明确具体检测的对象、仪器、人员资质等要求,为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提高法律方面的依据和保障。其次,积极采用高新技术,如传感器、无线设备、远程监控设施等网络数据系统和功能,不仅能够提高公共场所监督的效率,节省人力成本,还能提高监督和管理的有效性,确保监督管理工作得到真正的落实,且在执行上具有数据上的说服力。但需要注意的是,检测设备的使用,需定期地进行维护和管理,以此避免因设备故障而引发的误判问题。
2.建立完善的卫生监测机构监管體系
一方面,结合公共场所监管团队所需人员众多的需求,可以充分利用社会上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互利合作,从而有效补足现阶段监管人员不足的显著问题。另一方面,发挥群众的力量,加大对公共卫生监督和管理重要性的宣传,通过社会广泛的监督,在提高相关监管工作人员的责任感、职业技能的同时,也能有效地提高群众的卫生意识和对法律条例的认知。
四、结束语
公共场所是城市建设的一部分,因而其整体的好坏直接反映了社会公众的文化素养和道德品质,也从侧面体现了国家形象和民族精神。只有全民积极地参与其中,从自身做起,致力于维护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才能彻底的保障城市环境的全面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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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逯天辰,山西省临汾市安泽县卫生监督所,山西临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