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是指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基础上,通过动态监控系统,以动态监控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对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相关信息进行监测、判断、核实、处理和分析,及时纠正预算执行偏差,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以达到纠偏、警示、威慑的目的。动态监控机制是现代财政国库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有利于增强财政管理透明度,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有利于推进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
关键词:动态监控:现状:问题:建议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监督和管理,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笔者对庐江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进行深入调研,了解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现状,分析监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及建议。
一、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现状
财政部于2002年开始探索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随后各省陆续启动省级动态监控工作,并在各市、县(区)进行推广。庐江县于2013年11月正式启动县本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同时启用“财政一体化管理信息系统”动态监控模块,先后出台了《庐江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方案》《庐江县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管理暂行办法》和《庐江县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规则》等文件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建立运行机制,制定内部操作规程,明确岗位设置及职责权限,设置监控内容、监控方式和监控环节等。2018年9月,对动态监控系统进行全面升级,将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和镇级预算单位集中支付业务纳入动态监控,累计制定和修订监控规则54条,涵盖用款计划管理、直接支付管理、授权支付管理和支付清算管理等业务环节,进一步扩大了监控业务范围,完善了动态监控相关制度、操作规程和预警规则,建成比较完整的县镇两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体系。
随着动态监控工作不断深入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预算单位资金支付进一步规范,各项资金支付程序更加合规透明。二是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审核率进一步提高,提升了国库集中支付监管水平。三是强化预算执行主体责任,规范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四是充分发挥动态监控“预防、威慑、警示、纠偏”的作用,预警信息逐渐减少。五是对“三公”经费等重点支出监控力度进一步加大,保障相关文件精神及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六是加强了财政部门与预算單位和代理银行之间的交流沟通。
二、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预算单位对动态监控工作定位不准
部分预算单位对动态监控工作有抵触情绪,认为其约束了单位财务支出行为,处处限制着单位支付业务,导致单位在实际操作中,看到监控预警提示信息,总是想着怎么回避,而不是规范自身财务行为。
(二)预算编制精细化不够
预算编制科目比较笼统,没有细化到具体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存在预算单位资金混用、资金安排使用比较分散以及名义上的支出与实际用途不符等现象,导致预算执行不到位,出现大量违反经济科目方面规则的预警信息。
(三)预警规则有待健全完善
预警规则的设置直接关系到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的有效性,反映出财政资金是否安全、规范、合理使用。目前,预警规则设置包括经济科目、资金来源、资金额度、账户名称、业务流程等方面,但还不够全面,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导致动态监控的作用未充分发挥。
(四)业务人员力量薄弱
县、镇财政部门由于人手不够,设置专门岗位、安排专人负责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还存在一定困难,经办动态监控业务人员多为兼职,监控业务还不够熟练,对预警信息的判断、分析不够透彻,监控工作效率还需进一步提高。
(五)各部门间协作有待加强
动态监控工作涉及财政部门、预算单位、代理银行、软件公司等,各部门间密切配合是做好动态监控工作的前提,目前无制度保障,各部门相互之间沟通不畅,导致日常操作中出现问题不能及时解决,影响工作正常开展。
(六)动态监控系统不够成熟
目前,系统只能对关键字进行分辨识别,不能智能识别,需要监控人员进行人为干预识别:软件公司人力资源有限,导致系统技术支撑和运行维护不到位,部分功能不能满足用户需求,特别是个性化需求,整个动态监控系统的技术还需进一步开发完善。
(七)监控结果运用不充分
一是纠偏效果不明显,单位对监控结果不够重视,未进行纠正违规行为以规范后期业务,导致反映的同类问题在同一单位多次出现。二是监控结果处理不及时,相关部门对通过监控发现的问题业务反馈处理周期长,影响监控工作实效。
三、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实效的建议
(一)加大宣传,增强单位重视程度
通过召开联席会、发布文件通知、进行培训等多种渠道,加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宣传力度,提高预算单位对这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实际行动上积极支持并配合,纵横联动,为加强动态监控工作实效创造良好的氛围。
(二)控制源头,细化单位预算编制
进一步推进和全面细化预算编制,将部门预算在功能科目下具体细化到支出经济科目,指标、计划和支付均严格按支出经济科目执行,使每笔支出都能核定它的合规性,规范预算执行,避免因预算编制问题出现大量违反经济科目方面监控规则现象。
(三)深入调研,规范修订预警规则
一是在深入调查研究、评估的基础上,倾听相关部门和预算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力求预警规则设置合理、科学,从而使动态监控更加准确、有力。建议主要预警规则由上级财政部门统一设置。二是根据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和文件规定,及时制定和修改预警规则,同步更新系统信息库,防止因信息变更不及时出现预警不准确现象。
(四)注重培训,提升业务人员技能
注重对监控人员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的提升,通过调研、交流、培训等方式,对平台操作人员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让相关业务人员熟练掌握动态监控和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相关知识,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以提高监控人员的业务水平、操作技能和综合分析能力,建立一支政治素质过硬、原则性强、精通业务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队伍。
(五)加强交流,畅通各部门间协作
积极建立财政部门与预算单位、代理银行之间的动态监控工作互动机制,利用QQ群、微信群等信息平台,及时将监控核查情况告知各相关部门,调动其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的积极性:加强与预算单位的沟通交流,进一步压实预算单位主体责任:提高财政部门业务科室的参与程度,最大限度地建立由相关科室共同参与的权责清晰、高效顺畅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确保监控工作顺利开展。
(六)优化功能,完善动态监控系统
加强智能识别程度,减少人为干预识别,同时强化对重点单位、重大项目、重要领域的资金监控功能开发,满足特殊业务的个性化需求,提高动态监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议上级财政部门促进加大动态监控系统开发力度:明确软件公司对县镇动态监控系统技术支撑和运行维护职责,加强运维技术保障,不断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
(七)深入分析,注重监控结果运用
一是加强动态监控数据挖掘,通过月、季、年报及专项报告等形式,对监控发现的问题及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及时核实反馈处理,并查找问题成因,提出对策建议,发挥动态监控的应用效果,确保监控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完善监控信息报告机制,将工作成果阶段性的总结及时汇报,使相关领导、业务处室了解、理解动态监控工作,建议将动态监结果纳入相关预算执行的考核中,促使预算单位重视监控结果。
作者简介:
邢玲玲,庐江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安徽合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