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媛媛
【摘 要】售电侧放开后,售电市场将重构,原先的电网的统购统销被打破。售电市场鼓励社会资本进入,赋予用户自由选择权,这将催生多交易主体,使得售电环节具有完全可竞争的市场属性。在这种市场竞争环境下,电力市场交易状况将变得更为随机和复杂,市场中不确定的因素也越来越多。因此,需要迫切进行售电侧放开后的电力市场中电力交易风险及其对策研究,以便及早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和规避措施。
【关键词】售电侧放开;电力市场交易;面临的风险;对策
1售电侧放开后电力市场交易面临的风险
1.1发电企业面临的风险分析
(1)收益下降风险
在售电侧放开之前,发电企业是按照国家批复的发电计划和上网电价运行的,供需关系长期稳定。售电侧放开后,计划电量大大减少,发电企业想多发电,必须进入市场去竞争,而场上的交易价格不可预测,而且一般而言,市场上的交易价格都低于政府的批复电价,所以发电企业将面临收入下降的风险。
(2)利益纷争失衡风险
在售电侧放开之前,新能源依靠国家的政策补贴,火电厂也按照国家批复的计划电量和电价上网,发电企业之间利益调整较小。为了促进可再生能源的消纳,新疆、甘肃、云南等部分省份已经开始让新能源进入大用户直接交易市场。我国一直以来弃风、弃光严重,今年上半年受经济形势放缓,来风较多,新能源的进入,将进一步挤压火电厂的盈利空间。发电企业之间利益纷争加剧,过大的利益调整将阻碍电力市场的有序推进,损害行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3)可持续发展受阻风险
发电企业在过去收益主要来源于上网电价和发电成本之差,上网电价是由国家批复,所以发电企业收益稳定。售电侧放开后,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实行大用户直接交易以来,发电企业的部分电量由市场获得,为了争取额外的发电量,发电企业的打折让利已经成为常态。合理的让利可以促进发电企业自我约束和自我改善,但是一味的降价将迫使发电企业收益不足以支持节能环保的投资,影响发电企业可持续发展。
1.2售电企业面临的风险分析
(1)合同结算风险
售电侧放开后,用户拥有自主选择权,可以向多个售电公司提出用电需求,合同签订需要满足一定的生效条件,售电企业有可能面临用户跑单的风险。合同签订后,售电企业在市场中也要面临电费回收的风险,由于对用户的所处行业、经营管理、信用水平并不能全面了解,如果用户发生经营不善造成了电费亏欠,不仅会拉低售电企业的资金到账率,造成利息损失等,严重的会阻碍公司的正常健康运营,影响企业利润和员工收益。
(2)信用风险
由社会资本成立只进行购售交易的相对独立的售电公司,相比于由发电企业或者电网企业成立的售电公司和拥有配电网经营权的售电公司,将面临更大的信用风险。那些是由过去购售电之前市场主体成立的售电公司,相对更熟悉电力市场交易业务,而且拥有资本雄厚的大国企作为支撑,在市场上已经与各方有过较多的业务基础,信用程度较高。如果售电公司无法满足用户今年的电力需求量,用户还需要高出目录电价来补充电量,所以用户更愿意信赖有基础的售电公司。
(3)外部竞争风险
独立的售电企业刚进入售电侧市场,缺乏稳固的客户关系和良好的客户粘性,新成立的售电企业在人才储备上也缺乏明显的优势。在面对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成立的售电公司的外部竞争上,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售电企业需要顶住压力,在市场初期价格战的背后,要积极寻找合理的渠道购电,深度挖据客户的服务需求,逐步应对来自外部的竞争风险。
1.3电力用户面临的风险分析
(1)用户间不公平竞争风险
我国启动输配电价的改革,首先在云南、贵州、宁夏、湖北、安徽五省进行试点实践,目前以形成输配电价为核心的电力降成本趋势。实施直购电后,由于政策规定,一些高耗能产业用户享有电价优惠,在改革之前存在用户间严重的交叉补贴还在逐步取消中,这些部分用户的电费优惠会导致用户间的不公平竞争,降低市场效率。
(2)实际电量偏差风险
售电侧放开后,竞争性电量比例越来越大,使电网企业为维持电力电量平衡的调度工作变得越来越复杂,而大用户受产业环境等多方面影响,实际用电量与合同电量出现偏差的风险逐渐增多。受大用户与发电方签订的合同影响,电量偏差需要合同主体承担,需要支付一定的赔偿金,容易出现发购双方对赔偿条款的意见不一致的情况。
2售电侧放开后电力市场交易风险对策
2.1信息公示
电力交易机构需要按照规则对电网交易主体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并负责对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公示和归档,交易主体包含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需按照电力交易机构提供的信息内容和规范进行信息的上报,并从交易机构获取相关数据,支撑电力交易过程。电力交易机构应对公示信息进行统一汇总、分类,应包含公开、公众和私有等不同类型电力市场交易信息,然后通过更加多样的渠道并区分不同类型进行公示,按照定时公示、周期公示、实时发布的形式,并对所有发布的信息进行安全校核、公示审批和统筹管理,保证信息受众广泛性,例如包含售点主体、用户主体等;通过信息发布会、网络信息分发和交易中心大屏幕等方式扩展信息渠道的多样性。
由此,提出以下建议:由于市场发展的不同阶段、其主体特性和需求不同,应当按照其实际诉求,在电力交易机构的监管要求下,根据不同发展阶段确立所需公示信息的内容,在此基础上随着主体的发展不断增加所发布信息的内容。
2.2电力供需平衡分析
根据各个区域不同周期的实际电力供需平衡分析情况,推测本区域次年的电力供需平衡情况,并综合分析估计未参与市场交易主体的电力需求数据。由此,建议如下:各地区应当综合考虑当地的经济发展形式和类型结构、电力供应及电力需求能力水平等因素,结合电力弹性系数法等数学分析方法进行电力电量平衡分析和预测,为电力市场交易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
2.3电力交易市场评估
市场评估分析是对市场交易、运营信息和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后,结合相应的数学分析方进行评估,分析得出发电主体的发电计划履行情况、电力市场的垄断情况、電力供需平衡情况,以及电网主体计划完成情况、售点主体在市场交易中的参与度和垄断情况、用电主体计划完成情况等核心指标。这些核心指标将作为评估电力交易市场的数据支撑。由此,建议如下通过在市场交易的各个环节进行评估和改进,在交易前期进行交易决策的分析,交易期间实时监控,交易后对结果分析,并提出针对各个环节的改进意见,形成电力市场的闭环优化机制,构建可持续的、稳定和健康的电力市场运营机制。
2.4提高服务质量
电力交易机构的需要完成电力交易相关信息管理和发布、访客接待、会议管理、中心大屏幕信息公示等服务工作,相关服务人员在不断提高专业知识水平的同时,还要注意保证服务质量和效率,对市场交易相关法规和法律有更高的熟悉程度,保证交易中心的管理和服务能够高效、优质的开展。
3结语
售电侧改革作为“两头”之一,在整个电力体制改革中有着重要地位。此外,电力交易机构中心枢纽功能的发挥对售电主体能否最终进入售电侧市场、能否真正形成竞争性市场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余贻鑫.电力系统稳定性理论与方法[M].科学出版社,2016.
[2]张晨.售电市场放开对电力市场交易的影响研究[D].电力大学,2016.
[3]黄康任.基于售电侧放开的电力市场交易探讨[D].电网技术,2016.
(作者单位: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