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婕妤
年关将至,由于“养老保险关系转回老家不划算”,59岁的刘力强将在京务工7年缴纳的养老保险申请了一次性清算,共领取个人账户资金1.97万元。刘力强说,他身边好几个工友也因老家不接收养老保险关系等原因办理了退保。
在北京当环卫工期间,刘力强月薪3700余元。由于临近退休年龄,他决定辞工回家。因养老保险缴纳不够10年,不符合在京延长缴纳的条件,刘力强只能把关系转移回户籍所在地——陕西省渭南市。而依据当地政策,按最低档位补缴,刘力强每年需缴纳5000余元。“还要再缴7年才能领上养老金。而且陕西工资低,到时每月只能领取1000元左右的养老金,比北京少了700多元。”思来想去,他觉得把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回去不划算,于是申请养老保险一次性清算。
比起刘力强,同乡工友徐国忠缴纳时限稍长,已有11年。眼看2019年3月就要退休,2018年11月,徐国忠准备把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回老家,却因年龄太大遭到拒绝。
退保的高龄务工者不只是来自陕西。四川籍环卫工杨丽艳在北京缴纳养老保险13年。当问及为何不延长缴纳,她有些不满:“单位没有告诉我这个政策,负责社保的人说‘要么转回去,要么就退掉’。”
近年来,我国对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异地转移与接续进行了政策补充和完善,但为什么退保现象仍层见叠出?
“各地社会保险统筹层次不同,造成了利益冲突,不少地方实行保护政策。有的城市不允许非户籍人口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办理养老保险,有的地区则以种种借口拒绝承接大龄劳动者的养老保险关系。”在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秘书房连全看来,各地参保模式、缴费水平和待遇水平有较大差异,各地转移接续政策不统一,这导致了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难,限制了劳动力的合理流动。
同时,各地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经办细则规定也不尽相同。房连全认为,由于缺乏规范的转移接续经办细则,再加上管理手段落后等原因,人为地影响了转移接续的办理。
“退保是远期利益和近期利益平衡的结果。”中央财经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中心主任沈建峰表示,对很多进城务工人员来说,将来能否领取养老金还是个未知数,钱装进口袋才最放心。此外,享受養老保险待遇的前提是达到退休年龄且缴费满15年。农民工工作流动性强、工作周期短,较难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
“退保既不利于农民工养老,也与国家建立养老保障制度的目的相背。”沈建峰认为,退保会导致劳动者将来不能获得养老等基本保障。为使农民工参保后跨地区就业依旧能享受到社保待遇,就要完善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