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槐荫市市场监管局开展3·15普法宣传活动

2019-09-10 07:22:44叶朝辉
食品安全导刊·中旬刊 2019年3期
关键词:槐荫区价格法权益保护法

叶朝辉

3月15日上午,“品質消费 美好槐荫”宣传服务活动在槐荫区和谐广场举行,辖区群众300余人参加了本次活动。

据了解,2017年共受理各渠道投诉1.48万件,同比增长23.33%。其中受理12345热线交办件9652件,同比增长36.89%。其中服务类投诉2786件,占热线交办件总量的28.86%,位居首位。投诉前三类分别为汽车维修、餐饮住宿和中介服务。

活动中,对槐荫区总工会、和谐广场共同评选出的10家“文明诚信商户”、槐荫区市场监管局对全区31家消费维权服务年度考核前五名的站点,隆重进行表彰,弘扬社会正气。

槐荫区市场监管、食药监、公安(食药环)、物价、省质检院等行政执法部门在活动现场设立了咨询台,主动向群众发放资料,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价格法》等与消费者相关的法律法规;接受消费者咨询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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