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向红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指出:“教师要提供幼儿自由表现的机会,鼓励幼儿用不同艺术形式大胆地表达自己的情感、理解和想象,尊重每个幼儿的想法和创造,肯定和接纳他们独特的审美感受和表现方式,分享他们创造的快乐。”而音乐教育作为幼儿园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之一,在培养幼儿审美想象与创造能力方面至关重要。在日常教学中,我主要通过音乐律动活动、歌唱活动以及欣赏活动等来培养幼儿的审美想象与创造能力。
一、音乐律动活动
音乐律动活动非常有利于发挥幼儿的审美想象与创造能力,教师要引导幼儿发现律动活动中可以用来创造或改编的内容,充分发挥想象力,逐步提高幼儿创造的能力。为此,教师应帮助和鼓励幼儿养成不断主动积累生活经验、知识经验的习惯,幼儿有关经验越丰富,其审美想象就越来越多,创造能力不断提升。
比如,在大班音乐《小牛也疯狂》律动活动中,我让幼儿进行小牛各种各样动作的创作。好多幼儿都是双手上举、跳跃,但阳阳小朋友却把两手当成牛角顶在头上,瞪着眼睛,弓着背,一只脚在下面来回地磨着“蹄子”,准备赛跑……他的创意立刻引起了许多幼儿的兴奋尖叫和自动模仿。如果阳阳小朋友先前没有小牛动作的相关经验,那么他是不可能引起如此“轰动”效应的。
二、音乐歌唱活动
在歌唱活动中教师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引导幼儿进行创编活动:一种是边创编歌词边学唱歌曲,如大班歌曲《歌唱春天》的前两句歌词为“在哪里,有阳光?在哪里,有花香?”我请幼儿自由地想象与创作——“沙滩上,有阳光;森林里,有花香。”“山顶上,有阳光;草地上,有花香。”幼儿在创作的过程中学习歌曲,感受自我表达音乐的乐趣,无形之中发展了审美想象与创造能力。另一种是在幼儿掌握了歌曲曲调与节奏的基础上进行歌词的再次创编,如在幼儿掌握了小班歌曲《大拇哥》的基础上,我引导幼儿创编:“除了可以唱《大拇哥》外,你還可以和哪些手指打招呼?怎么打招呼? ”
在歌唱活动中,教师并不只是简单地示范,幼儿机械地模仿,它需要教师引导幼儿发挥想象和创造能力,进行创编活动。比如,在音乐《幸福拍手歌》歌唱活动中,我问幼儿:“当你感到幸福时除了拍手、跺脚,还能怎样表达?”在音乐《做做拍拍》歌唱活动中,我提问:“除了摸耳朵还可以做哪些更有趣的动作?”甚至,教师还可以把适合幼儿的流行歌曲改编为儿童歌曲。比如,我将音乐《对面的女孩看过来》改编为更适合幼儿的音乐《对面的兔子看过来》。在幼儿对这首流行音乐的旋律非常熟悉的基础上,我请幼儿改编这首音乐。教师的引导是帮助幼儿扩展想象力和创造力的重要“钥匙”,我们要给予幼儿更多自由想象的空间,在歌唱活动中更好地促进幼儿审美想象与创造能力的发展。
三、音乐欣赏活动
在音乐欣赏活动中,根据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教师更要注重音乐所引起的情绪、情感体验以及音乐所引发的想象、联想,以此来提高幼儿对音乐的感受与体验能力。比如,在小班音乐《大与小的遐想》欣赏活动中,我利用一首节奏明显的奥尔夫打击乐乐曲作为这节课的欣赏曲目。当孩子们听完这首乐曲后,我引导幼儿想象:“听完这首乐曲你有什么感觉?”孩子们有的说听到了“咚—咚—”声,感觉很大;有的说有时候声音太小,听不清楚。甚至还有孩子做起了动作来表达他听到忽大忽小的乐曲感受。我继续引导幼儿:“你觉得‘咚—咚—’声会是谁发出来的?”孩子们有的说是大巨人走路的声音,有的说是敲鼓的声音,还有的说是大象走路的声音……我又问:“音乐突然变小了,你觉得又发生了什么事?”根据上面咚咚声的故事前提,孩子们继续发挥着想象:大巨人突然变小了,敲鼓声可能吵到了小鸟睡觉,鼓声没有了,大象睡着了……接下来,我选定了其中两个故事,让幼儿根据音乐进行了故事表演。这种音乐欣赏及自我创编表演的音乐活动,不仅发展了幼儿的音乐感受与体验能力,更加发展了幼儿的音乐表演与创作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