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国家一再要求用人单位采取防暑降温措施,但每年夏天还是会发生劳动者不幸中暑致伤致残事件。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印发的《职业病目录》,中暑也是一种“职业病”。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中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权利,用人单位则必须保证劳动者享受到相关工伤保险待遇。
每一个用人单位都应当以人为本,采取措施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切实保护好劳动者生命健康安全。絕不能见利忘义,违反国家规定,强迫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长时间作业,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