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建筑施工现场存放的易燃可燃材料多,火灾危险性大,而建筑施工现场的临时建筑多、临时用房的防火标准低、动火作业和临时用电作业多、施工现场人员流动性强等特征为火灾预防工作造成了困难。如何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问题日趋严重。本文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相关规章制度,结合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实践经验,探讨适合施工现场采用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关键词:施工现场;消防管理;规范;措施
一、施工现场的火灾危险性
施工现场指处在建设中未完工的建筑现场。施工现场的火灾危险性与一般住宅建筑、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不同,首先是消防设施还未建成,室内外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都不能发挥作用。其次是施工现场存在大量可燃物和点火源,满足燃烧条件。
1、施工现场易燃、可燃材料多
木材、油氈纸、保温材料、沥青、汽油、松香水等可燃材料堆放在露天的现象多,加工后的废弃物如废刨花、锯末、油毡纸头等也是可燃材料,以上共同提供了燃烧的一个必备条件—可燃物。
2、动火作业为危险性大
施工现场一般都会用到电气焊和切割等动火作业,还有一些工序会产生明火或火花,这些都为施工现场提供了燃烧的另一个必备条件—点火源。如果电气焊和切割作业是立体交叉作业则更容易引起火灾。
3、临时用电隐患
施工现场离不开电,往往采用临时用电措施,若设计不合理或任意铺设电气线路,很容易造成超负荷、接触不良、短路、火花等电气故障而引起火灾。
4、施工现场临时建筑多,防火标准低
施工现场一般会搭建许多临时作业棚,仓库、宿舍、办公室、厨房等,临时用房往往相互连接,缺乏应有的防火间距。
二、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
1、合理平面布局
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应明确易燃可燃物仓储与散发明火的地点及临时用房、疏散通道等的具体位置。
(1)施工现场出入口应满足消防车的通行并宜布置在不同方向,出入口的数量不应少于2个,如只能设置一个出入口则应设置满足消防车通行的环形车道。
(2)固定的动火作业场所位置,应布置在可燃物堆场、加工厂、易燃易爆炸危险品库房等设施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3)可燃材料堆场、易燃易爆炸危险品库房不应布置在架空电力线下面。
2、临建用房的防火间距和防火要求
根据规范要求,各种临建之间应保持足够的间距:
(1)易燃易爆炸危险品仓库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应大于等于15米,可燃材料堆场距离固定动火作业场所和在建工程大于等于10米。
(2)其他临时用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大于等于6米。
(3)临时用房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如果采用金属夹芯板,其芯材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4)临时用房的层数不应超过3层,每层的建筑面积应小于等于300平方米。
(5)建筑层数为3层或每层建筑面积大于200平方米时,应设置不少于2部疏散楼梯,房间疏散门至疏散楼梯的最大距离不超过25米。
(6)宿舍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平方米,其他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100平方米。
3、临时疏散通道
施工现场的疏散通道应与在建工程结构施工保持同步,为了保证人员疏散需求,应与作业场所连通。
(1)临时通道要求采用不燃材料或者难燃材料,临时疏散走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h。
(2)设置在地面上的临时疏散通道净宽度不应小于1.5m,利用在建工程施工完毕的水平结构、楼梯作临时通道,其净宽度不应小于1.0m,用于疏散的爬梯及设置在脚手架上的临时疏散通道净宽度不应小于0.6m。
(3)临时疏散通道应保证疏散人员安全,如侧面是临空面,必须沿临空面设置高度大于1.2m的防护栏杆。
4、安全防护网
安全防护网将外脚手架包裹或完全封闭,在动火作业中产生的明火或火花有引燃安全防护网的隐患,下述安全防护网必须采用阻燃型:
(1)高层建筑外脚手架的安全防护网;
(2)既有建筑外墙改造时搭建的外脚手架安全防护网;
(3)临时疏散通道的安全防护网。
三、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根据安全事故预防原理,从人、机、物、环四个方面入手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1、完善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制度有;
(1)消防安全责任制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应由施工单位负责,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各分包单位应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并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施工单位应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志愿消防组织,并应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
(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可燃和易燃易爆炸危险品的管理、用火用电用气的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应急预案和演练等内容。
(3)防火技术方案
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并应根据工程进展等情况及时修订,防火技术方案的内容有:施工现场重大火灾危险源辨识、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措施、临时消防设施、临时疏散设施、消防警示标识和疏散指示标志。
(4)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
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现场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疏散预案包括:应急灭火处置机构及各级应急处置职责的程序和通信联络方式、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措施、应急疏散及救援程序和措施。
(5)消防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作业前,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应向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包括:
①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火灾的部位和环节;
②施工过程应采取的防火措施及应配备的临时消防设施;
③初起火灾的扑救方法及注意事项;
④逃生方法及路线。
2、可燃材料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
可燃材料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应按计划限量进场。
(1)可燃材料宜存放在库房内,如露天存放时应分类成垛堆放,垛高不超过2m,单垛体积不应超过50立方米,垛与垛之间的最小间距不应小于2m且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覆盖。
(2)易燃易爆危險品应分类专库储存,库房内通风良好,设置禁火标志,并应避免产生静电
(3)室内使用油漆及其有机溶剂、乙二胺、冷底子油或其他可燃材料等物品时,应保持良好通风。
3、用火、用电、用气的管理
(1)动火作业管理
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动火作业前应由动火作业人提出动火作业申请,申请内容包括动火作业人员、内容、场所、时间、作业环境及灭火救援措施;
②动火作业许可证的签发人在收到动火申请后,应前往现场查验,确认动火作业防护措施落实后签发许可证;
③动火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并持证上岗;
④动火作业前应清理现场的可燃物,无法移走的可燃物应采用不燃材料对其覆盖或隔离;
⑤动火作业应安排在使用可燃物建筑材料的施工作业之前进行;
⑥严禁在裸露的可燃材料上直接进行动火作业;
⑦五级(含)以上风力时,应停止动火作业;
(2)用电管理
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应符合规范:
①电气线路应具有相应的绝缘强度和机械强度,临时用电线路必须采用耐压等级不低于500V的绝缘导线。
②有爆炸危险的场所,按危险场所等级选用相应的电气设备;
③可燃材料库房不应使用高热灯具,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内应使用防爆灯具;
④普通灯具与易燃物的距离不宜小于300mm,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与易燃物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
⑤临时用电作业必须遵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防止发生电器意外漏电或接地事故,采用“一机一闸一漏一保护”的保护措施;
⑥施工现场应按规定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许可证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班次,必要时可适当延长,最长不得超过15天。
(3)用气管理
用气管理包括对施工现场使用的瓶装氧气、乙炔、液化气等气体的储装、运输、存放、使用等管理:
①储装气体的瓶罐及其附件应合格完好,严禁使用减压器破损或其他附件缺损的氧气瓶,乙炔瓶如发现专用减压器破损或回火防止器缺损,严禁使用;
②现场气瓶应保持直立状态并采取防倾倒措施,乙炔瓶严禁横躺卧放;
③严禁碰撞、敲打、抛掷或滚动气瓶;
④气瓶应远离火源,距火源距离不应小于10m,并应采取避免高温和防止暴晒的措施;
⑤燃气储装瓶罐应设置防静电装置;
⑥气瓶应分类储存,库房内通风良好,空瓶和实瓶同库存放时应分开放置,两者间距不应小于1.5m。
⑦施工现场氧气瓶与乙炔瓶的间距不应小于5m,气瓶与明火作业点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结束语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责任重大,管理人员需要据现场特点不断创新安全管理模式,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以及自我保护能力,制定可行的安全管理措施,达到防消结合,确保工程有序开展。
参考文献
[1] GB50194-201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S].
[2] GB50720-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S].
[3] GB8624-2012《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S].
作者简介:厉林举,出生于1971年2月,男,汉族,河北省易县,机电工程师,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2013年取得MBA学历和学位,现从事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