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楠 钟经华
[摘要]我国大陆地区汉语盲文的分词连写规则有其自身发展的规律、特点、必要性和价值。汉语盲文分词连写大致可分为3个阶段:萌芽阶段、初创阶段和发展阶段,其规则主要来源于北方话拉丁化新文字(简称“北拉”),与“北拉”一脉相承。从规则本身来看,汉语盲文分词连写的三大基本原则符合汉语盲文的客观规律,一般规则还需进一步的完善与细化。从意义与价值来看,盲文的分词连写对盲文本体研究以及盲文的信息处理都具有重要的理论及应用价值。
[关键词]盲文;分词连写;北拉
[中图分类号]H 126.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5-0310(2019)04-0080-06
History and Value of Chinese Braille Word Segmentation and
Conjunction in the Textbook
Geng Nan,Zhong Jinghua
(College of Special Education,Beijing Union University,Beijing 100075, China)
Abstract: The rule of Chinese Braille word segmentation and conjunction in mainland China has its own development rules, characteristics, necessity and value. Chinese Braille word segmentation and conjunction can be roughly divided into three stages: embryonic stage, initial stage and development stage. Its rules mainly came from “Latinized New Characters in Northern Dialect”.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rules themselves, the rules of Chinese Braille word segmentation and conjunction have three basic principles, which conform to the law of Chinese Braille, but its general rules need to be further improved and refined. Chinese Braille word segmentation and conjunction has important theoretical value and application value to the Chinese Braille ontology research and the Chinese Braille information processing.
Keywords: Braille; Word segmentation and conjunction; Latinized New Characters in Northern Dialect
0引言
盲文的分詞连写是我国大陆地区的汉语盲文所特有的问题。英语、俄语等拼音文字本身即采取分词连写的书写方式,盲文与明眼文是直接的对应关系,其盲文没有另行的分词连写问题;港澳台地区的汉语盲文以字(音节)为书写单位,采用字字标调、不分词的规则。我国大陆地区使用的现行盲文存在独特的分词连写和标调规则,盲文点字对应的是汉字的读音而不是字形,汉字形态和盲文形态的汉语文本差异巨大,不仅字符形式有别,书写单位也存在差异。
在盲文研究领域,学界以往的关注点主要在标调问题上,对于分词连写研究重视得还不够。随着盲文分词连写规则的深入使用,一些问题也随之浮出水面:如不同盲文出版单位
的分词连写规则之间存在差异性,盲文出版单位内部的执行细则与国家标准之间也存在差异性。
在处理成语和文言文时,由于古汉语具有以单音节词为主的特点,使得按照分词连写规则处理的成语和文言文语句非常零散,违背了汉语盲文分词连写“避免音节结构过于松散”的总原则。以上种种原因使得学界也有一部分声音主张放弃分词连写,采用港台地区不分词的书写形式,如孙宇
等[1]。笔者认为大陆地区的汉语盲文实行分词连写是有其历史渊源和必要性的。本文拟对汉语盲文分词连写的历史进行简要梳理,然后就盲文分词连写规则及其存在的意义和价值进行分析与探讨。
1汉语盲文分词连写的历史
汉语盲文分词连写的历史按照其内在发展规律,大致可以分为3个阶段。
1.1萌芽阶段
1898年,传教士岳艾美在福州成立盲校,她按照拼音的方法设计了一套拼写闽南话的盲文,叫“福州盲字”。这是一种方言盲字,有30多个字母,每个音节由声、韵、调3个盲符组成。1920年前后,她又提出了一些盲文符号简写的方法,将简写词前后用空方进行间隔,这可以看作是汉语盲文分词连写的最早形式。
1.2初创阶段
新中国成立后,由黄乃主持设计的《新盲字方案》(也称现行盲文),于1953年由教育部发布,面向全国正式推行。现行盲文很快就取代了其他几种方言盲字,成为中国大陆统一规范的盲人文字。现行盲文以北方话为基础,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采用分词连写的方法拼写汉语。这套方案首次采用分词连写的书写方式,是区别于“康熙盲字”“心目克明”等旧盲字的主要特征。
“分词连写”使盲文开始向精密、严谨的道路上发展,但由于这一时期现行盲文刚开始推广,盲人的书写习惯由不分词转为分词需要一个适应的过程,因而仍处于实践和探索的初级阶段。这一时期形成了“多连少分”的主导思想,分词写法的三项基本原则[2]也被首次提出,为以后盲文分词连写规则的进一步成熟和发展奠定了基础,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1.3发展阶段
现行盲文虽然在书写形式上实现了分词连写,但是并没有上升为一套完整的规则。汉语盲文分词连写由首次提出到形成一套完整的规则,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分词连写的发展阶段伴随着一系列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的出台,促进盲文分词连写规则的逐步形成。在这一过程中,重要的时间节点如图1所示。
1958年,周有光等提出了《词儿连写基本规则初稿》,为盲文分词连写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奠定了基础。1965年,中国盲人聋哑人协会编写了《汉语拼音盲字方案及其分词连写规则》,但是并未正式发表(图中用括号表示未正式出版)。1981年,叶耀增等在参考上述规则的基础上,结合盲文出版的实践经验,制定了《盲文分词连写基本规则(讨论稿)》(未正式出版),1983年经再次修订后作为暂行规则推行。1988年,国家教委、国家语委颁布实行了《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为盲文分词连写的进一步规范提供了条件。1991年,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国盲人协会等在汉语盲文分词连写的实践基础上,结合正词法,重新编写了汉语盲文分词连写规则,于1993年审定通过《汉语盲文分词连写规则》,并于1995年被纳入《中国盲文》国家标准,之后被2008年的新国标所代替。2018年教育部、国家语委、中残联推出了《国家通用盲文方案》,《中国盲文》和《国家通用盲文方案》都是国家级的标准和规范,分词连写的详细规则主要以附录的形式呈现。
2汉语盲文分词连写规则
汉语盲文分词连写规则的形成,一方面来源于“现行”和“双拼”两大盲文方案,另一方面主要来源于汉语盲文出版物以及少量的盲人书写材料。分词连写规则主要是一种“类推”规则,因而只能是纲要性的,不可能也不能够规定得十分详尽和具体。规则难免有例外,能够“一刀切”的规则必定是少数,但即使是例外,其背后也有它的道理和规律,分词连写就是要探究这些道理或规律。
汉语盲文分词连写的规则包括“基本原则”“一般规则”以及“各类词和词组的分词连写规则”3个部分。“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则”是总括性的规则,“各类词和词组的分词连写规则”是具体的操作细则。这里主要就“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则”进行分析和探讨。
2.1基本原则
三大“基本原则”以黄乃先生主持设计的1953年的现行盲文为基础,其后出版的一系列标准和规范基本上是在现行盲文的基础上进行少量地修订,如表1所示。
原则一,现行盲文提出要完整地反映语法结构,后面的3个标准将其提炼为“符合(汉语)语法”。符合汉语语法这一要求主要指盲文词的划分要符合汉语的词法和句法规则。词是造句中可以自由运用的最小单位,以词为枢纽可以把语法规则分为两类:词法和句法。词法主要指语素组合成词的规律、词形变化和词类;句法指词和词构成词组或句子的规则。在盲文的书写单位中除了由构词法组成的“词”,如“我、小说、旅游业”之外,还有一些由句法规则构成的“词”,如“新中国、院子里、老师们、看一看、不睡觉、洗不干净”等,由句法规则构成的“词”在汉语语法中不能称为词,只是一种句法的规则。盲文的书写单位由语素(小于“词法词”的单位)、“词法词”和“句法词”(大于“词法词”的单位)三部分共同构成。
原则二,现行盲文提出了“逻辑性”的要求,后面的三个标准在此基础上增加了“习惯性”。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只要是活的语言就不可能只遵循语言内在的逻辑性,还要不可避免地受到人为因素的影响,“逻辑性”和“习惯性”分别从语言的理性和感性两个不同的角度进行了诠释。
原则三,主要体现了汉语盲文分词“多连少分”的主导思想。盲文是一种表音的触觉文字,盲文符号中不带有任何表意成分。在书写时,将字连写成词有利于快速确定词形,形成词义,降低盲人理解文本的难度,提高阅读的效率。因而盲文的分词连写要求词形既不能过长,又不宜太散。词形过长,盲人摸读时容易产生疲劳;词形太散,则不利于迅速形成概念,影响阅读速度。
盲文分词连写的3条基本原则是相互关联、相互渗透的统一体,几十年来盲文应用的实践表明,这3条基本原则符合汉语盲文的客观规律。
2.2一般规则
盲文分词连写的一般规则有6条,第一条是核心规则,即以詞为书写单位,词的各音节连写;第二、三条从音节数量上,对表示整体概念的双音节、三音节和四音节及以上结构的连写做出了规定;第四条就单、双音节重叠形式的连写做出了规定;第五条对附加成分的连写问题做出了规定;第六条对意义上结合紧密的短词组的连写做出了规定。
纵观以上6条规则,突显了“概念的整体性”原则,只要表示一个相对完整的概念和语义的成分就尽量连在一起,如“走来、人人、孩子们、大红花、看见了、研究生院、陆海空军、说不清楚、感觉到了、古生物学家”等。同时考虑到词形的长度以及降低语义理解的难度等方面,对表示整体概念的成语或惯用语没有连写而是进行了切分,如“心神/不定、用武/之/地、人/怕/出名/猪/怕/壮、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等。
3汉语盲文分词连写的意义与价值
大陆地区的汉语盲文长期以来形成了分词连写的传统,这是大陆盲文区别于港台地区盲文的鲜明特色。盲文分词连写不但有其深厚的历史渊源,而且对盲文本体研究及盲文信息化具有重要的意义与价值。
3.1“北拉”与现行盲文
北方话拉丁化新文字(简称“北拉”)是20世纪30年代出现的,是我国文字改革史上影响最大的一种拼音文字方案。“北拉”最初在苏联远东地区的中国工人中推行,由于当时的中国工人大部分来自山东,因而“北拉”的语音基础为山东方言,后来又衍生出一些以其他地区方言语音为基础的拉丁化新文字。
①瞿秋白说的“五声”指阴平、阳平、上声、去声和入声5个声调。
②其中词儿的写法有7条:1.多音节词的各个音节要连写;2.词尾跟词儿连写;3.数字的写法;4.拟声词的写法;5.语助词的写法;6.成语和惯用语的写法;7.略语和缩写的写法。另外还有界音和特别写法(区别少量的同音同形词),这两条也属于拼写规则。
20世纪50年代大陆地区诞生的现行盲文脱胎于注音字母和“北拉”,黄乃[3]曾指出在设计现行盲文时,“无论从理论上或实践的经验上讲,都只有《北拉》的基础。”“北拉”对现行盲文的直接影响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盲文一般不标调、只在必要时标调的思想;二是分词连写的书写规则。
“北拉”的奠基者瞿秋白[4]认为,汉语里的“五声①”和外文里的“重音”(accent)类似,如果把这种细微的区别完全保存在拼法里,会使得拼法变得困难。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北拉”推行的目的是为了扫盲,让民众较为容易地掌握和使用新的书面文字,所以方案要尽量简单。但这种语音上的过度简化,使得方案在设计上过于简单,一直被语言学家所诟病。现行盲文一开始就继承了“北拉”一般不标调、必要时候标调的规则,后来现行盲文的设计者黄乃先生认识到这种标调方式的不足,才有了1975年的双拼盲文。现行盲文诞生后的几十年间,由于不标调带来的问题日趋显著,学界把精力主要放在了盲文标调问题的研究上,直到《国家通用盲文方案》的出台,盲文标调的问题才暂时告一段落。
现行盲文对“北拉”的继承还体现在分词连写的书写方式上。汉字是表意体系的文字,汉字能分化同音词、辨义能力强,这是它最主要的优势之一。汉语同音词比较多,如果使用表音文字,同音就同形,不但理解的速度慢,还容易产生歧义。对于拉丁化字母方案来讲,不能依靠汉字来别义,如果不标注声调,那么为了避免同音词的干扰,就要通过严格的分词连写来减少同音混淆所引发的歧义。现行盲文继承了“北拉”的不标调规则,那么在书写上也必然要采用分词连写的方式来迅速形成概念,降低词义理解的难度。
1929年瞿秋白[4]在拟定《中国拉丁化的字母》方案时就提出:“凡是意义上连成词的字,都应当连写起来。”这种以意义为基础进行连写的思想,也就是盲文分词连写规则中提到的“概念的整体性”。在“北拉”方案[5]中,关于词的拼写规则有9条②。下面以《新文字入门》[6]为例,来说明分词连写规则是如何运用的,如图2所示。
从图2的例子可以看出,“北拉”中的很多规则现在仍在使用。比如:量词与前面的数词连写,如“一群(ikyn)”;动词与趋向补语连写,如“飞出来(feichulai)”;“的”跟前面的名词连写,如“石头的(shtoudi)”;方位词跟前面的名词连写,如“河岸上(xo’anshang)”等。
由此可见,通行于大陆地区的现行盲文与“北拉”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分词连写在大陆地区有着较为广泛的群众基础,盲人群众在长期的实践中已经形成了分词连写的书写习惯,分词连写是在尊重历史、尊重盲人书写习惯的基础上形成的。
3.2分词连写的理论及应用价值
大陆地区盲文分词连写规则有重要的理论及应用价值。
首先,从语言学的角度来看,实行分词连写是盲文的高级形态。语言系统是一个由音系和语法两个层面组成的层级装置,音系层是底层,由音位和音位组合构成,在这一层级中它们只是语言符号的形式,没有意义。语法层是上层,由语素和语素组合构成,它们是形式和意义的结合体,只有形式和意义相结合才能称之为完整的语言符号。早期的汉语盲文如“康熙盲字”“心目克明盲字”等大多被看作是單纯的记录汉语语音的工具,它们只记录每个汉字的字音,没有在较高层面上反映盲文与汉语词汇、语法的关系。不实行分词连写的盲文只能看作是盲文的一种低级形态。
其次,从使用者的角度来看,分词连写有利于盲人快速确定词形,理解词义,提高摸读的效率。“词”(word)是一个外来的概念,中国传统语言学中只有“字”没有“词”。因为记录汉语的汉字是表意文字,汉字以词义或语素义为主要表现对象。在文言文中,词界通常也就是字界,字界通常也就是词界,所以是否分词书写对于人们理解文本没有太大的差异。但是五四运动以后白话文成为汉语书面语的基本形式,在白话文中字界与词界之间的整齐对应关系不复存在,“字”“语素”“词”“词组”之间呈现出了较为复杂的关系。由于汉字本身的表意性以及语感的支持,对于明眼人来说不分词也不影响对文本的理解,但是对于盲人来说,他们只能通过指尖用逐个触摸的方式来阅读文本,获取的字符不带有任何意义符号,仅表示读音,只有将其与前后音组合后才能形成词义,理解字符的含义。因此盲文在书写上采用分词连写的方式可以降低文本理解的难度,有助于盲人形成概念,理解语意。
再次,从盲文信息化角度来看,分词连写有助于计算机对盲文文本的理解与加工。自然语言的信息处理都是以词作为基本依据的,在中文信息处理领域,汉语书面语文本没有词界标志,使得计算机处理起来难度很大。虽然有不少专家提出在中文出版物中进行书写体式改革的建议,但由于汉字本身的特点以及长期以来民众形成的书写习惯一时难以改变,实行起来困难较大。而盲文从产生之初就形成了独特的分词连写规则,实行盲文分词连写有助于计算机对词进一步处理和深加工,提高检索的正确率,为盲文信息化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4结语
从历史上来看,汉语盲文的分词连写可以分为3个阶段,其规则主要来源于“北拉”,与“北拉”是一脉相承的。盲文分词连写是中国盲文的一大创举,不管是现行盲文、双拼盲文还是现在的国家通用盲文都一贯主张分词连写。盲文分词与不分词只是形式上有所不同,不分词有助于文本的一致性,编校人员较容易操作;分词有助于盲人对文本的理解,但编校人员不容易操作,两种方案都各有利弊。尽管有人认为盲文不分词连写更易操作,但大陆地区盲文分词连写有悠久的历史,是我们长期形成的习惯和传统,群众基础深厚。这一点是不可否认的,也是制定规则时必须要考虑的历史因素。
从规则本身来看,汉语盲文分词连写的三大基本原则符合汉语盲文的客观规律,一般规则还需进一步的完善与细化,有些规则存在不合理的情况需进一步改进[7]。如对成语、惯用语进行分词,破坏了固定短语的内部结构和意义的凝固性;还有对词化和非词化的标准界定模糊使得分词时不容易把握标准,如述补结构“听懂、听不懂、听得懂”,述宾结构“吃饭、买菜”,偏正结构“猪肉、鸭蛋”等。
从意义与价值来看,盲文的分词连写不仅对于盲文本体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而且对于推进盲文的信息化建设,促进盲文出版行业标准的制定也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盲文是国家语言文字的重要组成部分。盲文的规范化,关乎我国
1 700多万视力残疾人的语言文字权益的实现,关乎残疾人文化素质的提高,关乎残疾人实现全面小康的进程。现行盲文使用的不规范给视力残疾人的学习、生活带来不便,影响学习质量,制约盲文信息化进程。《国家手语和盲文规范化行动计划(2015—2020年)》[8]提出,要“完善通用盲文分词连写规则”,要“研制国家通用盲文出版行业标准,加强盲文书籍、电子盲文制品的出版工作”,而盲文出版行业标准的研制与盲文分词连写规则的规范息息相关。汉语盲文分词连写的历史不过短短几十年,只有在长期的实践和探索中,汉语盲文分词连写规则才能在约定俗成的基础上逐步走向完善。[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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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琚四化,鲁明辉,张居晓,等.汉语盲文分词连写规则的研究进展与展望[J].中国特殊教育,2019(3):37-40.
[8]国家手语和盲文规范化行动计划(2015—2020年)[EB/OL].(2015-12-30)[2019-06-10].http://www.cdpf.org.cn/ghjh/qtgh/201512/t20151230_537876.shtml.
(责任编辑白丽媛)
[收稿日期]2019-06-14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汉语盲文语料库建设研究”(13&ZD187)。
[作者简介]耿楠(1981—),女,河南安阳人,北京联合大学特殊教育学院讲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盲文、现代汉语词汇。
[通讯作者]钟经华(1962—),男,山东昌乐人,北京联合大学特殊教育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盲文。E-mail:zhongjinghua@bu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