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山西柳林首富陈鸿志等人重大涉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陈鸿志数罪并罚被判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山西凌志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柳林县孟门运销有限公司被判处罚金共40.4亿元。法院还对其他犯罪人员进行了宣判。
以黑护商:攫取巨额经济利益
法院审理查明,自2005年以来,被告人陈鸿志、高海平、刘平等人,以陈鸿志经营的企业为依托,开始实施违法犯罪活动,2006年底正式形成以陈鸿志为组织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组织结构稳定、层级明晰、职责分工明确,组织成员达七十余人。
该组织以开办公司、企业等方式“以商养黑”,通过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强迫交易、非法采矿、骗取贷款和票据承兑、非法占用农用地、不报安全事故、妨害信用卡管理、故意销毁会计凭证、逃税等违法犯罪活动“以黑护商”,攫取巨额经济利益,具有强大的经济实力。
该组织将获取的部分经济利益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和维系组织的生存、发展。该组织为确立、维护、扩大组织的势力、影响和利益,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作案百余起,其中犯罪事实91起、违法事实27起,涉及18个罪名,侵犯不特定多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
该组织通过操纵选举把持农村基层政权;利用个别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纵容,称霸一方;实施故意伤害6起,致1人死亡、8人轻伤,实施寻衅滋事11起,造成多名被害人轻伤、轻微伤,实施非法拘禁17起,30余人遭到拘禁,通过上述暴力犯罪在当地形成威慑力;越界盗采相邻企业煤炭资源总量价值高达40余亿元,对煤炭资源及生产秩序造成严重破坏;长期通过虚构合同及发票的手段骗取多家银行贷款近600亿元,严重破坏金融市场管理秩序。该组织成柳林县的一霸,是一颗毒瘤。
“上买下闹”致富,扇过县委书记耳光
去年陈鸿志被抓后,媒体曾披露其发迹的经过。
陈鸿志1975年出生于柳林县孟门镇李家塔村。陈鸿志出身寒门,父亲是一名铁匠。1999年前后,他开了一家石料厂,后承包煤矿发了家。2005年,他正式组建山西凌志能源投资集团公司。
2009年山西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后,凌志集团共拥有4座主体煤矿,4座洗煤厂,综合购物商厦1座(燎原商厦),五星级酒店1座(煤炭大酒店),全日制省级示范初中1所(成家庄示范初中),大型印刷厂1个,以及占地1152亩的绿色生态农业园区1个。
2013年,柳林县凌志农业科技开发公司成立。基地位于柳林县成家庄镇张家庄村,面积1280亩,总投资1.7亿元。
陈鸿志的财富积累依靠的手段是“上买下闹”,对上,通过贿赂,打通官方资源;对下,则是通过收买、暴力等手段获取煤矿。
报道称,柳林当地广泛流传的一个故事是,陈鸿志用金钱操控了柳林县委书记王宁(2009至2011年任县委书记)。有一次,因为没有办好陈嘱咐的一件事情,王竟被陈当众扇了一个耳光。这位被企业老板扇耳光的县委书记在2014年也落马了。
房产341处,为风水改黄河河道
2018年7月,山西警方调集数百警力打掉陈鸿志涉黑团伙。
公安机关共扣押、查封、冻结涉案财物初步评估约78.4亿元,冻结银行账户133个,冻结资金共计6.3亿元;冻结银行股份3.6亿元;土地16.25公顷,估价5.4亿元;查封汽车估价13亿元。仅房产一项,办案人员就在北京、太原等地发现341处约252481.93㎡,估价50.1亿元。
长治市刑警支队办案人员在接受央视新闻采访中称,陈鸿志名下黄金总共20公斤,价值550余万元;手表12块,价值约800万元。
另外,陈鸿志在老家的住宅达3800多平米,后靠山、前望黄河。专案组办案民警在接受采访中称:“住宅有喷泉,住宅在老宅的基础上翻新,造价非常昂贵,看起来非常奢华。”陈鸿志还为了所谓的“风水吉利”,將黄河河道改修,在家门口建起了大坝。
办案人员称,陈鸿志这个人就是一切为了金钱,为了金钱不顾一切。“该涉黑组织在北京、太原等地有几百处房产,这个量大得惊人,超过人们的想象。他的这个财富帝国都是以受害人的血和泪为基础的。”
(综合央视讯、《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