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是我国对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机制的创新,开展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试点,可为探索全面落实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措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该文主要分析了福州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试点工作的现状、存在问题与建议,以期为2020年全面实施规模养殖场“先打后补”提供参考。
关键词: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试点
中图分类号:S851 .33
文献标识码:B
doi:10.3969/j.issn.2096-3637.2019.05.040
0引言
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是我国对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机制的创新,也是农业农村部(原农业部)与财政部在2016年联合出台的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重要内容,对推动畜禽养殖者提升法律意识、强化主体责任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福州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试点工作的充分调研,就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的现状、存在问题进行积极探究,对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试点提出建议[1]。
1试点现状
1.12017年试点现状
根据《福建省农业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和《福建省农业厅关于抓紧落实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优化动物防疫支持政策,市农业局制定下发了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各地积极申报畜禽养殖场“先打后补”试点县。为探索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试点工作经验,提供面上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就所申报试点的7个县的实际情况,经集体研究,筛选2个县作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试点县,共有6个养殖场开展“先打后补”试点工作,其中猪场5个,鸡场1个。见表1。
1.22018年试点现状
根据农业农村部有关强化养殖者动物防疫主体责任要求和《福建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扩大试点县范围,有9个县(市、区)30个养殖场开展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试点工作,其中猪场27个,鸡场3个。见表2。
1.3试点养殖场资格审核条件把握准确
作为试点的县(市、区)均制定了《畜禽养殖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参照福建省农业厅印发的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各试点县(市、区)实际情况,准确把握养殖场试点资格审核条件,确保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试点场具有代表性。
1.4试点养殖场规范落实工作措施
确定为试点场的养殖场认真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试点工作的有关要求,落实冷链设施、疫苗采购、档案管理、检疫申报、效果评价等规范措施。
1.5激励机制推动试点工作开展
为全面推动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考评中予以试点县工作创新奖励,并加大试点经费投入,在下达动物疫病防控经费时给予试点县经费补助。
2存在的问题
2.1试点工作开展不平衡
目前口蹄疫“先打后补”试点工作进展有序,但小反刍兽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先打后补”工作仍然滞后。一方面,小反刍兽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属于强制免疫疫苗,国家不允许通过经销商销售;另一方面,小反刍兽疫和禽流感疫苗生产厂家对市场苗推动力度相对较小,通常不对中小养殖场(户)销售。
2.2养殖业主对试点工作支持程度不同
从福州市2017年和2018年两度申报的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试点场分析,生猪养殖场的养殖业主能落实强制免疫主体责任,支持白主采购强制免疫疫苗实施强制免疫工作,能有效落实“先打后补”试点工作;禽类和羊养殖场的养殖业主比较依赖政府供应的强制免疫疫苗,不愿意或没有渠道自主采购强制免疫疫苗,对“先打后补”试点工作持勉强支持态度。
2.3不同地区对试点工作担当程度不同
按照文件规定,“先打后补”试点补助经费由中央与省两级财政各承担40%,市、县两级财政各承担10%,由各地畜牧兽医业务部门审核把关给予补助,辖区规模化养殖程度高的地区对“先打后补”试点工作积极性高;而辖区规模化养殖程度低的地区对“先打后补”试点工作积极性不高,怕麻烦,怕责任,不敢担当。
2.4补助经费与实际经费存在较大差距
“先打后补”试点给予养殖业主补助经费是按照免疫程序与招标价格综合平衡而制定的标准补助,养殖业主实际购买疫苗价格高于招标价格,同时需要开具发票,增加了养殖业主购苗成本;养殖业主实施“先打后补”试点时,实际使用疫苗数量高于免疫程序所需疫苗数量。因此,“先打后补”试点给予养殖业主补助经费与实际使用疫苗所需经费存在较大差距,影响开展试点工作积极性。
3建议
3.1加大补贴力度
按照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试点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给予养殖业主“先打后补”试点补助经费不能满足实际使用疫苗所需经费,建议上级制定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政策时给予加大经费补助标准,便于推进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试点工作。
3.2加强宣贯与培训
按试点工作方案要求,设区市要组织开展“先打后补”试点工作培训学习,邀请专家进行相关政策解读,广泛宣传推进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相关县市区也要组织“先打后补”试点场负责人進行学习,领会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精神和“先打后补”具体的工作要求,促进规模养殖场规范履行主体责任[2]。
3.3设立“先打后补”试点疫苗供应点
为全面推进动物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试点工作,建议省厅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3],以省为单位设立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试点疫苗供应点,便于监管强制免疫疫苗,也方便养殖企业采购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疫苗。
3.4加强试点场监管工作
要求试点养殖场必须认真履行“先打后补”试点工作的有关要求,具有冷链没施、设备,规范疫苗采购程序,健全免疫档案、强化检疫申报、开展效果评价等规范措施。严格按照检疫数量及存栏数量进行审核计数。
4结束语
(1)纳入绩效管理是有效推进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试点的重要举措。实行市、县(区)政府对辖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负总责,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列入政府绩效考评的基础上,将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试点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适时开展试点效果评价[4]。对在动物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试点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县区,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考评中予以试点县工作创新奖励,促进探索总结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试点的经验与做法。
(2)落实防疫主体责任是顺利实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试点的关键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是动物防疫责任主体,要依法履行好动物防疫义务。养殖业主要切实提高动物防疫意识,落实防疫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动物强制免疫工作,才能顺利实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试点工作,确保动物卫生、健康、安全。
(3)监测评价是加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试点工作监管的根本手段。国家强制免疫计划要求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福建省要求春秋集中免疫期间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80%以上。按照职能分工,各级动物疫控机构负责开展强制免疫疫苗使用环节免疫效果评价,对养殖场实施“先打后补”试点工作的监管,最根本的手段就是开展使用环节的强制免疫效果监测评价。
(4)领导重视是全面推进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试点的重要保障。强制免疫工作实行属地管理、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的责任制,以政府“五个一”(一场会议、一份文件、一个责任状、一次督杏、一笔经费)模式组织实施。2019年国家强制免疫计划要求推进“先打后补”,结合实际明确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时间表、路线图,确保辖区内规模养殖场在2020年全面实现“先打后补”,因此,领导的重视至关重要,能推进把握当前的试点工作,总结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的经验与做法,确保在2020年全面实现规模养殖场“先打后补”。
参考文献
[1]杨果平.国家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政策有调整:养殖场强制免疫可“先免后补”[J].养禽与禽病防治,2016(12):37,36.
[2]沈业菊.基层动物强制免疫和抗体监测中存在的误区及改善措施[J].浙江畜牧兽医,2018,43(1):15-16.
[3]马彬.一起小履行强制免疫计划案的分析与思考[J].中国畜牧兽医文摘,2017,33(8):22.
[4]翟诗明.强制免疫“回头看”小容小觑[J].中國畜牧业,2018(4):88.
作者简介:陈月香(1963-),女,福建平潭人,大学本科,就职于福建省福州市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研究方向:临床兽医以及动物疫病防疫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