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手让企业去做

2019-09-10 07:22
国企管理 2019年6期
关键词:国务院混合试点

此次混改方案审批权下放,不仅仅是一个放权松绑的标志,在一定程度上是一个时代的开启。

经过“摸着石头过河”的1.0时代,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的2.0时代,如今,混改3.0时代已然来临。

5月17日,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第四批试点名单。160家试点企业中,中央企业系统107家,地方企业53家。从行业领域看,第四批混改名單中既有传统制造企业,也有互联网、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试点企业。从试点企业选取看,第四批试点突破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7个重要领域,具有较强示范意义的其他领域国有企业,以及已经实现股权层面混合、拟进一步在完善治理上深化改革的国有控股企业也纳入进来。在混改形式上,不仅有引入战略投资、股权结构转变等常规手段,还和重组整合、法人治理、组织变革、机制改革结合起来,将混改嵌入综合性改革当中。

“混”是第一步,“改”才是关键。在扩大试点范围,强化改革实效的混改“全面施工期”,必须要有的放矢地治理“混而不改”问题。混改3.0时代,将向“改”大幅迈进。

业界一直呼吁给企业松绑。《清单》首次将央企审批混改方案纳入授权放权范围的同时,对工资和激励机制、上市公司股权转让、董事会职权方面的改革方案都给予了松绑。

国务院国资委相关负责人强调,授权放权不能只停留在企业集团总部,而是要做到“层层松绑”,把授权放权落实到各级子企业或管理主体上,全面激发微观主体活力。

清单展现的是授权放权,彰显的是改革的决心、必胜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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