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玉欣 廖嘉豪
摘 要:随着我国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于学生的教育问题越来越重视。目前,核心素养体系被置于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目标的基础地位,成为学校育人工作的“关键”因素和未来教育改革的灵魂。音乐表演专业就业岗位群较广,专业适应面较宽,技能实用性较强,故学生在校期间,如何通过学习逐步形成具有鲜明学科特色,能够体现本专业独特育人成效的价值观念、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将直接关系着人才培养的效度。
关键词:音乐表演专业;核心素养
引言
随着我国整体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人民越来越重视孩子的全面发展。音乐表演专业学生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音乐教师要考虑学生的学习能力,从制定教学目标、实施课堂实践到进行教学评价,都要体现教学策略的不同,以便有效地促进学生核心素养的全面发展。
1 核心素养具体内涵
(1)价值观念。价值观是基于人的一定思维感官之上而做出的认定事物、辩定是非的一种思维或价值取向。作为未来音乐文化事业的工作者,起码应该通过学校的教育具备:爱家爱国的情怀、爱岗敬业的态度、积极进取的意愿、诚实守信的本能、友善为人的品行。(2)必备品格。品格是一个人的基本素质,音乐表演学生在未来发展中应具备的必备品格包括:职业责任感、文化审美感、灵动幽默感和感恩之心。职业责任感是做人干事及成就事业不可缺少的责任和担当;文化审美感是专业素养及工作视野的根本要求;灵动幽默感是思维机智及活力外显的工作魅力;感恩之心则是一种知恩图报、通往成功之路的道德法则。(3)关键能力。关键能力是人才的核心竞争力,是在各种能力中起决定性和支配作用的能力。音乐表演专业的关键能力应包括:学习力、表现力、创新力和协同力。学习力是知识与技能的获取与再现能力。知识获取能力是决定一个人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再现能力则是一个人面对实际工作时对知识的回忆与表现能力。比如当要为一首歌曲进行伴奏时,首先是对该歌曲以往伴奏形式与音效的回忆,其次是对歌曲内涵的分析、思考和编配,最后进入如何使歌曲伴奏出新出彩的思维层面。这一过程就是考量一个人学习与思考能力反应程度的过程。
2 音乐表演专业核心素养教学要求
2.1更新教育观念
教育观念是一个哲学概念,是从哲学的一个基本范畴来探讨教育,看待教育的。观念指导行动,有什么样的教育观念就会有什么样的教育,教育观念对教育过程的实施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一位在德国从事音乐教育的朋友介绍了德国在培养音乐表演专业上有三个特点:一是所授课程的内容具有开放性,所有课程几乎没有固定的统编教材,在课程的授课上也不仅仅限于固定某一位教师授课,特别是理论课的教师,常常把自己研究的新成果带进课堂。二是在课程的考试上,不是所有的课程全部采取笔试,而是具有很强的灵活性,较多的是面试,让学生现场回答老师的提问,可以检验学生运用知识、综合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教学的形式是多样的,有问题式、讨论式、辩论式。而我们在授课内容上则要求指定教材,更有甚者以一本教科书、一份教案反复给不同的学生上课,没有知识的更新,缺乏创新意识和优良的学术精神。考试形式上单一化,理论笔试,技巧面试。教学形式单一化,基本上以教师为主体,教师“一言堂”。从以上可以看出这些都是观念的问题,更新教育观念是首要问题。
2.2注重音乐基本能力培育
(1)音乐感受力包括音乐听觉和情绪两个层面。音乐听觉要求能听出音的高低及音的走向;能听出单双音、和弦等多音的分辨及鉴别和弦的音响效用。在此基础上,能感知音响所透射出的情绪指向,感受音乐所外延出的情感意味。(2)音乐节奏感是指对音乐声音的强弱和时间长短及其周期性规律变化所构成的音乐的节律的感觉。节奏感培育对于学生准确地识谱视唱,把握音乐旋律的内在律动,尤其对于学习声乐和乐器演奏都十分有用。(3)音乐记忆力是对音乐本体的构成、认识及表现的重要基础,是对音乐知识保存、音乐技能训练及音乐作品表现和加工的前提。强化音乐表演专业学生的音乐记忆力,对于唱歌、演奏、指挥等方面的训练很有益处。(4)音乐表现力是音乐学习者的最终要求,是把音乐本体所具有的美感完美地表达出来的音乐表演能力。
2.3培养批判性思维
所谓歌唱批判性思维能力的培养,就是注重学生独立、个性、新颖的音乐思维和想象能力。以往的音乐表演专业教学,我们只是让学生知道音乐表演表达了什么情感,但并不重视引导学生对音乐表演的情感做出相应的艺术表达。只有在尊重学生个体的基础上,建构平等的对话和交往关系,才会推进学生批判性思维的培养。比如教师可以通过歌曲的旋律、歌词,引导学生深度剖析、挖掘歌曲的情绪、情感,从而选择相应的速度、力度、演唱形式等来表现歌曲。
2.4强化音乐表演技项培育
(1)弹(弹琴):具备钢琴、手风琴或中外乐器中一项乐器的弹奏能力,能完成一定程度的中外优秀作品的演奏,且具有为他人配弹简易伴奏的能力。(2)唱(唱歌):具备熟练的歌唱技能,能运用美声、民族或通俗等一种唱法,有表情地完成一定程度的中外优秀作品的演唱。同时具有一定的培训、指导声乐演唱的教学能力。(3)演(表演):具备较强的舞台表演、动作编排及综合指导的基础知识与能力,同时还应具备一定的舞台调度、灯光、音响的调配知识与能力。(4)导(编导):具有一定的音乐文化活动的组织、策划、编导及指导能力,同时能以丰富多样的音乐艺术形式创编一些贴近生活的艺术作品。
结语
综上所述,音乐表演专业核心素养的探研,对于学生在音乐审美、感知、表现及理解等方面的培育,将起到学科育人价值对人才培养的独特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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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佳木斯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