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爽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交通越来越拥堵,电动汽车已经成了大多数人在城市出行的首选,极大地方便了人们的生活。电动汽车的主要能源来自于电能,这样和汽车的加油问题一样,电动汽车的充电问题不可忽视。为了让电动汽车能更好的方便人们的生活,需要电动汽车的充电桩,并且做好其运营工作,这样才能更好的服务于电动汽车的发展。本文主要分析探讨了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模式,以供参阅。
关键词: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模式
随着当前社会经济及科技不断发展,电动汽车在人们日常生活中越来越普及,为人们生活提供了很大帮助。由于电动汽车是以电能为驱动能源的,为能够使电动汽车得到进一步普及,并且使其更好应用于人们生活,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运营是必须要解决的一项任务,也是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在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运营方面,应当积极选择科学合理模式,从而使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运营能够得到较好效果,从而使其能够更好服务于电动汽车使用及发展,使电动汽车能够得到进一步发展。
1电动汽车充电站规模级别
电动汽车的充电站也有一到四级之分,一级充电站的动力蓄电池存储能力较大,一天能够为至少200台中大型的商用车提供充电或更换电池的服务;若是乘用车,一天至少可以给500台提供充电或更换电池服务。二级充电站相比一级充电站的电池存储能量较小,一天可以为100到200台大中型商用车提供更换电池和充电的服务,而对于乘用车,一天可以给200到500台提供充电或更换电池服务。三级充电站的电池存储能量则一天只能给40到100台大中型商用车提供更换电池或充电的服务,若是乘用车,则一天可以给100到200台进行更换电池或充电服务。四级充电站的存储能量是最小,一天只能给40台大中型商用车提供更换电池或充电服务,或者一天可以给100台乘用车提供更换电池或充电服务。
2充电桩建设可行模式分析
从当前实际情况来看,在建设充电桩方面,其可行模式主要包括两种,即交流充电桩建设与直流充电桩建设。对于交流充电桩建设模式而言,可将交流充电桩建设于小区内停车场.选择220\7交流电压,也可选择390V交流电压:这两种电压要得到均比较容易,利用这种地面充电桩可对一些小型电动汽车进行充电。对该交流充电桩而言,其最明显优势就是可对夜间车辆闲置时间进行充分利用,从而对其进行充电。对于直流充电桩建设模式而言,可将直流充电桩建设于一些大型公共场合,从而使车辆充电过程能够得以快速完成,该类型充电桩具有较大功率,会在一定程度上冲击电网,因此在建设过程巾应当对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电网进行考虑:
3国际主流的三种充电桩运营模式分析
(1)政府为主导的充电桩运营模式,即政府作为电动汽车充电桩的投资主体,政府组织汽车厂商、电力供应商、设备供应商共同参与充电桩的建设与运营,代表国家如日本和美国。该模式适用于电动汽车发展初期、商业化运行规模较小的阶段,需要政府鼓励和扶持企业从事充电桩的建设。政府出资建设运营充电桩,产生的亏损可由财政负担,可促进电动汽车商业化运行的实施和发展,但是随着充电桩数量的增加,投资需求增大,政府财政将难以支撑,且该模式由于缺乏市场竞争,会导致充电桩项目效率低下。(2)电网企业为主导的充电桩运营模式,即电网企业作为电动汽车充电桩的投资主体,负责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建设与运营,充电设施具有完全的商业化性质,代表国家有法国和德国。该模式适用于电动汽车商业化运行规模较大,充电用户规模和服务需求相对稳定,投资渠道通畅。目前已有国家电网、南方电网承担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建设。电网企业建设充电桩是看好充电桩的盈利前景,电网企业建充电桩具备电力资源优势、网络传输优势和技术标准优势,但是缺少终端销售网络和充电桩的运营經验。(3)汽车厂商为主导的充电桩运营模式,即汽车厂商为促进电动汽车的推广需要,自己投资建设充电桩,如电动汽车生产企业通用、丰田都是自己建设运营充电桩,为用户提供商业化的充电服务。该模式适用于电动汽车商业化运行规模较大,充电服务基础设施良好、商业化条件成熟、投资渠道通畅的发展阶段。汽车厂商投资充电桩,是将充电桩的建设视为电动汽车后市场服务的部分内容,将产品与服务价值链整合,也是按照市场化原则实施商业化运作。但是当充电桩大规模增加时,提供的电力和技术可能无法满足实际需求,充电桩利润受到电价波动的影响。
4我国电动汽车充电桩的运营模式选择
从目前我国电动汽车销量来看,尽管人们的环保意识有所提高,但是在出行上,大多数人还是习惯于用汽油汽车,或者电动自行车,购买电动汽车的人数还是较少,可以说我国的电动汽车的销量还是有较大的发展空间。结合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最为适合的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模式就是电网企业和电动汽车的生产企业共同合作进行充电桩的建设,这样电网企业能提供充电桩所需要的电力资源,而电动汽车的生产企业对于消费者群体较为了解,二者结合,可以选择合适的充电桩建设位置,充分发挥双方的优势。这种运营方式,本身就是从客户的需求出发,真正的分析市场的需求,然后形成合作,企业之间的合作最终目的就是实现双赢,因此共同合作,在成本和风险以及收益上都合理分配,电网企业负责充电桩的相关建设技术、成本和风险,而电动汽车的生产企业需要为用户安装充电桩,做好电动汽车的售后,这二者精诚合作,能更好的增强企业的经济效益,也能方便电动汽车消费者的正常使用。
5结束语
随着人们环保观念的加深,社会的发展,电动汽车在人们的生活中越来越常见。与普通的汽车一样,电动车也需要"加油",就出现了电动汽车充电桩。在分析研究了政府的主导模式、电网企业主导模式、汽车厂家主导模式的基础上,结合本国的实际情况,研究出一个适合的我国现阶段应实行的汽车充电桩模式。充电桩的运营是电网企业与汽车厂商之间的纽带,两者要达成良好的合作意向、合作关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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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宗远洋,龚栋梁,耿华.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模式研究[J].设备管理与维修.2017(15).
[3]吴非,胡海滨.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模式研究[J].低碳世界.2017(13).
(作者单位: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城东供电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