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爵玺
摘要:基于在陆川县发展贫困村肉鸡协议养殖套种剑麻产业项目的可行性调研结果,对发展该扶贫产业项目的可能会遇到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产业扶贫:精准扶贫:贫困户
一、研究背景
2018年1月25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自治区主席陈武在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2018年广西将实施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打造“一县一拳头产业”。大力推进“种养加”一体化发展,引进一批龙头企业,培育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
广西剑麻种植量约占全国总量的50%,是广西,尤其是桂东南地区具有较强地域性优势的供给紧缺型经济农作物:肉鸡市场需求量巨大,供求相对稳定,通过加工冷藏可获得更长的库存期,且多数农户均有一定的养殖经验,属于较易在农村推广引进的项目。
基于此,我们对陆川县发展贫困村肉鸡协议养殖套种剑麻产业项目的可行性组织展开了调研。
二、陆川县发展肉鸡养殖套种剑麻产业扶贫项目的可行性调研
产业扶贫的主体受益人群是贫困人群,为了确保数据来源能够具有针对性和参考性,专门面向贫困户开展问卷调查和实地采访,共计发放了产业扶贫调查问卷250份/户,回收有效问卷214份/户。同时,还通过随机调查陆川县14个乡镇的30家产业扶贫农业合作社,最终得到22份有效的调查问卷。
(一)扶贫产业农业合作社的产业项目发展现状
受访的22家合作社中已经有8家开展了扶贫产业项目,其中有6家合作社对当前的产业项目充满了信心。
在没有开展产业项目的14家合作社中,有93%的合作社认为自身的资金不足支持自身发展产业,有86%的合作社担心投入后无法实现稳定收益,有50%的合作社找不到理想的合作组织,有14%的合作社存在内部未能达成一致的情况。
(二)扶贫产业农业合作社对肉鸡养殖套种剑麻产业项目的认知情况
为了获得全体受访合作社对肉鸡养殖套种剑麻产业项目的调查数据,在开展调查时,向受访者提出了均未开展产业项目的“假设条件”。
在假设22家受访合作社都没有开展产业项目前提下,有6家合作社不愿意和龙头企业合作,这个数字恰好与对已有产业项目的发展前景非常看好的6家合作社的数量相同,这表明这6家合作社应该有其独到的产业优势或技术手段,能够为合作社的发展提供持续的动力。而剩下的16家合作社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和龙头企业合作,希望能够有一个坚强的后盾力量支持他们长期发展。
同时,陆川县的农业合作社对于肉鸡养殖和剑麻种植的了解情况普遍较高,且多数合作社均愿意与相关项目的龙头企业合作开展产业项目。其中,愿意与龙头企业开展肉鸡养殖产业项目合作的合作社占受访总数的73%:愿意与龙头企业开展剑麻种植产业项目合作的合作社占受访总数的Sg%,且对剑麻种植产业的盈利前景表示乐观。同时.68%的受访合作社认为肉鸡养殖套种剑麻种植项目这一产业匹配模式是具备可行性的。
(三)贫困户入股农业合作社的情况
通过调研,我们发现尽管大多数的贫困户群众都对参加合作社发展产业实现脱贫致富拥有信心,但真正参加合作社的贫困户却不足四成。造成这个情况的主要原因是贫困户在入股合作社方式上的选择和农业合作社的意向出现了较大的偏差。
合作社对于资金的需求十分强烈,因此受访的所有合作社在吸纳贫困户入股的时候都希望贫困户选择“资金入股”的模式,仅有不到10%的合作社愿意有条件地接受土地入股或技术入股的方式,而且没有任何一家受访合作社愿意无条件资助(帮扶)的接纳贫困户人股。
但在贫困户入股农业合作社方式的趋向性调查中,约有72%的贫困户倾向于采用“土地入股“的模式,约有23%的贫困户选择了“资金入股”模式,另有约5%的贫困户希望使用“资金+土地混合入股模式”,还有少量贫困户选择只务工不入股。
(四)贫困户能够投入到产业发展中的资源情况
根据调查,我们了解到,在不考虑外来资金来源的情况下,贫困户自身资金投入量基本集中在3000元到10000元的范围,其中愿意投入“3000元到5000元”的贫困户约占45%,愿意投入“5000元到8000元”的贫困户约占30%,愿意投入“8000元到10000元”的贫困户约占15%。
另外,约有2g%的贫困户愿意投入其所拥有30%的土地入股农业合作社,约有4g%的贫困户愿意投入50%的土地,约有18%的贫困户愿意投入70%的土地,仅有约4%的贫困户愿意投入所有土地资源。
(五)贫困户自身能力状况和参加合作社的收益需求情况
根据调查数据显示,超过60%的贫困户拥有农作物种植和家禽家畜养殖技术,且大多数的贫困户都表示在有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和教学帮助下,可以学会相关产业所需的种植和养殖技术。
在入社收益需求方面,接近90%的贫困户倾向于“每年按入股资金的固定比例进行分红”来获得收益,反映出贫困户对收益的稳定性关注度非常大。
三、项目可行性和存在的问題
综合以上调查结果分析,陆川县发展肉鸡养殖套种剑麻产业扶贫项目存在较大的可行性,但需要解决以下问题。
(一)产业项目合作方面
各级组织主动提供的产业信息向下传递过程较为迟缓,主动组织农业合作社相关人员参加产业项目发展论坛或展销会类的活动不足,肉鸡养殖项目和剑麻种植项目的龙头企业单位与农业合作社的联动不多,陆川县的农业合作社实际整体发展相对滞后。
(二)产业发展资金方面
金融扶持乏力,贫困户能够投入的入股资金少,导致合作社的产业项目启动资金不足,难以解决产业发展阶段的资金压力,同时,贫困户获利等待期短,使得产业项目未进入稳定发展阶段时,合作社每年必须支付的合作社入股分红给合作社财务带来很大的资金压力。
(三)土地资源使用方面
合作社自身缺乏土地资源,所需土地大多为租赁或是贫困户以土地入股形式带来的土地,造成合作社在土地资源整合使用上存在一定的困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合作社租赁土地时需要整合一定的土地进行连片管理,但当前农村土地已经分片承包到户,如需将某个区域的土地成片租赁则需要进行相应的土地流转程序,所牵涉的人员和相关组织的协作问题困扰着合作社经营者。
2.贫困户以土地人股方式参股合作社时,难以界定土地折价股金数额。
3.贫困户以土地入股方式带来的土地,存在单户土地面积较小,多户土地地域分散的问题。
(四)投资收益回报方面
由于贫困户自身的经济能力较差,贫困户十分重视参股合作社后所获得的收益率和收益周期,存在较大的忧虑情绪,害怕投资失败导致无法承受的损失。
四、策略和建议
(一)促进产业合作
1.落实产业扶贫“帮扶”制度,由政府扶贫机构牵头组建农业合作社协会组织,收集龙头企业合作信息,定期向加入协会的各乡镇农业合作社提供信息咨询。
2.组织邀请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经营者和社会各界人员参加合作交流会议,加强龙头企业、社会各界人士和农业合作社之间的沟通交流,促成产业项目合作。
(二)整合产业发展资金
1.整合各级财政预算,建立科学系统的风险评估体系,合理利用资金扶持有发展潜力的农业合作社发展产业扶贫项目。
2.加强企业联动,促成龙头企业在种鸡、种苗、饲料、化肥、防疫、检疫等需要资金投入的环节上采取先赊后付的方式与农业合作社开展合作。
3.倡导金融扶贫,推动金融机构加强扶贫产业项目信贷服务,支持贫困户向金融机构申报低息或免息扶贫信贷资金,由金融机构经过风险评估,向符合条件的农业合作社产业项目提供低息或免息扶贫信贷资金作为贫困户入股农业合作社的人股资金。
4.引导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投身产业扶贫事业,支持社会各界人士利用自身优势资源投资农业合作社产业项目,促进扶贫产业发展。
(三)推动土地资源有效利用
1.强化政府职能,协调各方,整顿丢荒土地的承包合同,国土部门研究出台土地人股合作社的土地折算金额指导价并及时更新,减少价格扯皮,促进土地流转。
2.科学统筹、综合管理,采用土地片区规划,小片零种集中收割的方式进行剑麻种植,整合优化利用贫困户土地入股合作社的土地资源。以屯(生产队)为一组,选举农业合作社剑麻生产组小组长,分别统筹管理所在村各屯(生产队)的贫困户入股的土地资源,组织人力在人股土地上统一种植剑麻,在收获时组织人员收获并集中运输到合作社加工点统一加工。通过科学统筹管理,充分利用分散的土地资源,让拥有土地但缺乏资金的贫困户也能够获得产业扶贫的红利。
(四)稳定扶贫产业投资回报
1.加强政府监管力度,推进法律援助帮扶,大力打击龙头企业和农业合作社签订和执行合作协议中的违规违约行为,向农业合作社提供法律援助帮扶,帮助农业合作社避免和解决合同欺诈、合作方的恶意违约违规等法律问题,保障农业合作社和贫困户获得议定的收益。
2.由政府商务、物价和市场服务部门等机构,定期向农业合作社协会组织通报全国各地的肉鸡市场和剑麻市场动向和需求信息,帮助参加协会组织的农业合作社掌握市场动向,规避市场风险,并在发生滞销等情况时,牵线联系供销双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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