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映林
“萧规曹随”典出于《史记》一书。《史记》记载:刘邦称帝后,大封功臣,那些出身草莽、没有什么文化、却在刀光剑影中出生入死、提着脑袋为刘邦打下偌大一座江山的伙伴们虽说个个封侯拜将,然而名列功臣第一的却是文人——为刘邦镇守后方,提供粮饷兵源的萧何!这一下炸锅了,以军功最多的曹参为首的武将们群情激愤:萧何凭什么名列功臣第一?刘邦对他手下这批开国武将说了一段颇有见地的话:“猎狗只有追擒野兽的功能,而猎人却能指挥猎狗。你们只不过是擒杀野兽有功的猎狗(功狗),只有萧何才称得上是猎人(功人)。”武将们这才不说话了。曹参不满萧何为第一功臣,可萧何不计较。萧何临死前,汉惠帝问他:“君即百岁后,谁可代君者?”萧何不抱成见,不泄私愤,推荐了曹参,而且表示如若用曹参为相,“死不恨矣!”表现了一代名相宽宏大度、一切以国家大局为重的胸怀。萧何死后,曹参做了宰相,依照萧何生前制定的政策实行。《史记·曹相国世家》:“参代何为汉相国,举事无所变更,一遵萧何约束。”故汉代扬雄在《解嘲》中说:“夫萧规曹随,留侯画策。”曹参忠实执行萧何的既定政策,继续对百姓采取休养生息政权,缓和社会矛盾,西汉国力日益强盛,经济蒸蒸日上,为随后的“文景之治”奠定了良好基础。因而“萧规曹随”赢得了百姓的赞颂:“萧何为法,顜若画一;曹参代之,守而勿失。载其清浄,民以宁一。”意即萧何制定政策法令,整齐划一,执法公平,曹参代替了他,坚守不改,大家平平静静,人民得以安居乐业。
唐朝的“萧规曹随”是指姚崇确立的施政纲领,继任的宰相宋璟也是忠实地执行,不做随意更改,从而为“开元盛世”奠定了基础。
唐朝初期实行的是集体宰相制度,宰相少则七八人,多时十七八位。但从唐玄宗时期开始,改变了唐初的集体宰相制度,虽然宰相仍有两三位,但其中必有一位是“首辅”,掌控实权,为真宰相。其余一两名宰相只是协助“首辅”工作,或分管一至两个部门。姚崇是唐玄宗时的第一位“首辅”,之后接任姚崇任“首辅”的是宋璟,姚、宋二人之间的关系,颇似汉初之“萧规曹随”。举凡姚崇制定的政策,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宋璟决不轻易更改。
姚崇(650—721)陕西硖石(今河南省三门峡南陕)人,一生三次入相,首次入相是在武则天时期。武则天作为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很重视人才,颇有点贞观遗风。万岁通天元年(696年),契丹入侵河北,形势危急。武则天让朝臣上书,提应对策略。武则天在阅读群臣上书中,发现姚崇对问题剖析周密,论理精到,惊奇之下,破格提升姚崇为夏官(兵部)侍郎。姚崇自此跻身朝廷重臣。但姚崇并不因受到武则天赏识器重,就一味“唯上”。例如,他对武则天鼓励告密、重用酷吏、滥施刑罚、杀戮无辜,始终不满。姚崇尖锐指出:重用酷吏、残害无辜,其祸“甚于汉之党锢”。对姚崇批评她的这些做法,武则天还是颇有肚量,不但不怪罪,反而高兴地说:“以前宰相皆顺成其事,陷朕为淫刑之主。闻卿所言,甚合朕心。”赏赐姚崇白银1000两。两年后(698年),武则天任命姚崇以夏官侍郎同凤阁鸾台平章事。姚崇成为武则天后期的宰相,辅佐武则天处理军政事务,受到信任。
长安四年(704年),在武则天男宠张易之、张昌宗兄弟的中伤蛊惑下,姚崇被武则天外放灵武道任行军大总管,后又改任灵武道安抚大使。
神龙元年(705年)正月,宰相张柬之与姚崇密谋策划,联合桓彦范、崔玄暐、敬晖、袁恕己,趁武则天病重之际发动了一场军事政变,推翻了武则天,拥戴唐中宗复辟。姚崇因定策有功,封为梁县侯,食邑200户。然而,中宗是个昏庸无能的皇帝,无法控制局势,朝政为武三思和韦后专断,皇帝成为傀儡。韦后与安乐公主欲学武则天,临朝称制,母女二人合谋毒死了中宗,朝中大权尽落其手。相王李旦的儿子李隆基见势不妙,先下手为强,突然发动宫廷政变,一举消灭了韦后、安乐公主及其党羽。李旦在儿子李隆基和妹妹太平公主的支持下,恢复帝位,这就是唐睿宗。李旦复位,遂立李隆基为太子。
景云元年(710年),唐睿宗拜姚崇为兵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姚崇第二次入相。但睿宗与其兄中宗一样,也是一个昏庸无能之君。其妹太平公主因助李隆基发动宫廷政变而权势膨胀,睿宗对她是言听计从,由此引发了太平公主与太子李隆基的矛盾。李隆基地位受到挤压,姚崇与宋璟秘密上疏睿宗,请求把宋王、豳王外放,太平公主与驸马安置洛阳,收回岐王、薛王统领的羽林军。不料此事为太平公主所知,遭到公主一派势力的强烈反弹。当时七个宰相,有四个是太平公主同党。糊涂的睿宗在太平公主的压力下,将姚、宋二人外放地方任刺史。先天元年(712年),睿宗让位李隆基,是为唐玄宗。先天二年太平公主准备于七月四日发动政变,不料为玄宗侦知,于三日出动羽林军一舉消灭了太平公主的党羽,接着赐死太平公主。七月三日事件后,历史揭开了新的一页。
太平公主勢力被铲除后,唐玄宗任命姚崇为兵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姚崇第三次做了宰相(任“首辅”)。姚崇针对中宗以来的弊政,向玄宗提出了经过深思熟虑的十条建议:不以严刑峻法威慑臣下;不追求边功;法律面前不论亲疏,违者应予法治;禁止宦官干预政事;杜绝一切苛捐杂税;皇亲国戚不担任中央要职;君主对大臣应待之以礼;鼓励直言进谏者;杜绝营造佛寺道观;接受外戚干政的教训。
唐玄宗接受了的姚崇建议,自此以后,“军国之务,咸访于崇”。正是唐玄宗对姚崇的信任,凡是姚崇所行军政大事,“玄宗悉从之,而天下大理。”“开元盛世”能够出现,在朝廷大臣中首推姚崇。
姚崇小儿子姚弈去世,请假十余天,另一宰相卢怀慎手忙脚乱,积压了政事,就去玄宗处自我检讨。玄宗却安慰他:“我以天下事委托于姚崇,你坐镇就行了。”姚崇假满上班,迅速将积压下来的事务处理完毕。故《旧唐书·姚崇传》称赞他说:“崇独当重任,明于吏道,断割不滞。”对此,卢怀慎颇有自知之明。他与姚崇搭伴为相时,“自以为吏道不及崇,每事皆推之,时人谓之‘伴食宰相’”。其实,卢怀慎并不是唯唯诺诺的庸才之辈。他出身于进士,虽处理政务不及姚崇干练,却能常和姚崇一道,建议惩治违法犯罪的皇亲勋戚,建议量才授官,妥善处置功臣。许多重大决策不但有卢怀慎的一份贡献,而且身体力行,积极推动落实,使姚崇省了不少心。姚崇为了使边境安定,反对守边武将轻易用兵少数民族。卢怀慎坚决贯彻这一政策。开元四年春,陇右节度使郭虔瓘上奏朝廷,家奴石良才八人立有战功,请求授予游击将军。玄宗当时同意了。卢怀慎却坚决反对,认为这个口子一开,边将都会效法,这是“实乱纲纪,不可许”。迫使玄宗收回成命。一个“救时之相”果断决策,一个“伴食宰相”积极推行,一刚一柔,互相协调,减少了议政执行过程中的摩擦,相得益彰。卢怀慎有一个很突出的长项,那就是他善于识别人才,这个恰恰是姚崇的短项。他曾荐太常卿马怀素为皇帝身边侍读。临终之际,遗表荐宋璟、李杰、李朝隐、卢从愿,并一一分析他们的长处,希望唐玄宗“渐加进用”。而且他的廉洁自律更是举世公认,史载“怀慎清俭,不营产业,器用服饰,无金玉绮文之丽”,“家无余蓄,妻子匮乏”。卢怀慎去世时,竟无钱下葬。他的清廉当时就为同僚所赞,说他“忠清直道,终始不亏”。一辈子如此,始终如一,令人敬佩。
宋璟(663—737)邢州南和(今属河北)人,一生两次入相。首次入相是睿宗景云元年(710年)秋,与姚崇同朝为相,开始了两人间的第一次合作。太平公主权盛时,姚、宋二人同被罢相。玄宗时,姚崇为“首辅”。开元四年(716年)闰十二月,姚崇罢相,荐宋璟接替自己为“首辅”,得到唐玄宗批准。
宋璟为相,务在择人,量才授任,使百官各称其职。在识人这一点上,他与卢怀慎很接近。不但看到其人的长处,也能看到其人的短项,所以,宋璟往往能把最合适的人安排在最适合的位置上,使得人尽其才。在使用人这一点上,宋璟又有点像唐太宗——“用人如用器”。例如,他看到括州员外司马李邕、仪州司马郑勉,有才略,善广词,但在思想和性格上又不太合乎正统,“若全引进,则咎悔必至,若长弃捐,则才用可惜”。宋璟根据他们的特点长处,分别让他俩担任渝州刺史和硖州刺史。
宋璟为相,处事对人,没有亲疏之分,秉公办事,敢于直言,一片公心。其堂叔宋元超,在吏部选拔官员时,特别说明自己是宰相宋璟的叔父,希望得到关照。宋璟知道此事后,专门给吏部去函,说宋元超既然表明了与自己的关系,就不应任官。吏部最后遵循了他的意见,把宋元超除名。对皇亲故旧宋璟也是一樣,岐山县令王仁琛,是唐玄宗继位前的藩邸故吏,玄宗为照顾旧属,特下敕令授五品官职。宋璟认为此举不当,上疏谏阻,请求由吏部考核,按制度办理。玄宗只好收回成命,听从宋璟意见。
姚崇执政顺乎潮流,违背潮流,皆随机应变,从不墨守成规,懂得变通之道。他对唐玄宗说:“凡事有违经而合道者,亦有反道而适权者。”也就是说,凡事有时要违反经典而顺乎潮流,有时要违反潮流而适合权宜之计。在任相的三年多时间里,他选贤任能、奖励清廉、精简机构、厉行节俭、裁减冗员、惩治贪污、爱护百姓,赢得了唐玄宗的信任。
宋璟执政风格与姚崇那种不拘一格随机应变作风迥然不同,他是“守法持正”,按法制律令行事,对姚崇为相时的施政措施实践证明是正确、行之有效的,宋璟决不随意变更。他的说法是:“情既无穷,故为之制度,不因人以动摇,不变法以爱憎。”如姚崇任相之初就提出“不追求边功”。因此,宋璟对镇守边境的将领的一举一动十分注意,防止边将制造事端邀功请赏,即使要给褒赏时也非常谨慎,避免引发攀比之风与连锁反应。突厥可汗默啜自恃强大,常以强凌弱,终引发突厥内乱,开元四年(716年)默啜被突厥九族拔曳固所杀,入蕃使节郝灵荃得到了默啜首级后回到京师,自以为立了大功,必得重赏。但宋璟担心由此引起“好事者竞生心侥幸”,助长守边将领因求功而生事,故意抑制奖赏,一年后才授予郝灵荃右卫郎将。所以,那一时期,边境虽也常有事,但在宋璟主事下,基本上只是进行自卫,防止入侵,没有采取过大规模的军事行动。后来的历史证明:当时宋璟坚持姚崇的这一政策,既保证了边陲地区的安宁,又有效堵塞了可能的野心家,是有政治远见的举措。故《新唐书》修撰者称赞说:“崇劝天子不求边功,璟不肯赏边臣,而天宝之乱(指安史之乱),卒悼其害,可谓先见矣。”
姚崇重视抑止外戚,宋璟予以坚持。开元七年,王皇后父亲王仁皎去世,王皇后兄长王守一是驸马都尉,请求玄宗同意为其父建造一座高五丈一尺的坟墓,玄宗同意了。朝中大臣都觉得有违礼制,可没有人敢于上奏反對。唯有宋璟和同朝宰相苏颋上疏,指出厚葬与否,是俭和奢的大事,“俭,德之恭;侈,恶之大也”,超越礼制,厚葬不可取,认为革除厚葬才是至孝正道。唐玄宗接受了劝谏。
宋璟为相,敢于犯颜直谏,有唐太宗时魏征的遗韵,故唐玄宗有时也不得不从之。开元五年,宋璟随玄宗去东都洛阳巡幸,经过崤谷(今河南三门峡市东),山高路窄,车马拥塞,难以行进。唐玄宗大发雷霆,要罢免河南尹李朝隐和负责旅途事务的知顿使王怡。宋璟进谏说,若是加罪二臣,沿途官员就会因此征调大量民役,抢修道路,岂不是增加百姓负担,使民受害!唐玄宗这才不再追究这两名官员。宋璟刚直不阿的品质的确感动了玄宗。在一次御宴上,唐玄宗特地赐给宋璟一双金筷子,并对宋璟说,所赐金筷子,不是赐给你金,而是赐给你筷子,表彰你的“直”。宋璟的耿直无私,赢得了朝廷上下的尊重。同僚们说他是“有脚阳春”,意即宋璟所到之处,犹如阳春煦物一样。开元年间,姚崇任“首辅”三年两个半月,宋璟任“首辅”三年一个月,两人合计六年三个多月,然而这六年多的时间,却是开元之治的开创时期,能否奠基尤为重要。姚崇有强烈的变革精神和灵活应变的能力,处事理政干练。宋璟“萧规曹随”,守法持正,按既定方针办,以刚直不阿的精神推进治理。“故唐史臣称崇善应变以成天下之务,璟善守文以持天下之正。二人道不同,同归于治,此天所以佐唐使中兴也”。二人相得益彰,共同为“开元盛世”夯实了基础。
(作者系江苏省工运研究所研究员、教授,江苏省作家协会会员)
责任编辑:彭安玉
(:唯实 2019年0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