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敏姝
节能是一个庞大而系统的工程,涵盖工业、交通、建筑、 农业、商业、公共机构以及居民生活等各个方面,节能标准也遍及各领域和专业。节能标准是国家节能制度的基础,是提升经济质量效益、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手段,是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有效支撑。
20世纪70年代第一次能源危机,让各发达国家认识到节能的重要战略意义与经济效益,因此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促进、指导和规范节能产业的发展,在此背景下,节能标准与标识相继出台。由于各国标准化发展和管理模式不同及节能行业的特殊性,节能标准除了以技术标准形式存在外,还往往表现为法律法规、行业协议、技术指南、实施守则等不同形式。目前,国际节能标准主要分为能效标准与标识、节能效益验证与测试协议、能源管理体系标准、能源审计标准几大类。
1 我国节能标准体系建设状况
我国节能标准化工作开展于20世纪80年代初,由原国家技术监督局组建成立的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门负责归口组织制、修订节能国家标准。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國节约能源法》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节能标准化工作被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2006年,国务院发布《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提出加强能源标准化工作;同年,国家标准委等14个部门联合发布《2005-2007年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发展规划》,首次规范了节能标准化工作。
从国家技术标准体系层级来看,我国标准依照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四个层次。国家标准的制定和发布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目前,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受国务院委托管理全国的标准化工作;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受国家标准委委托的行业协会、学会,负责组织制定和发布;地方标准由各省、市、自治区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制定和发布。企业标准由企业自行管理。
近二十年来我国节能减排标准化工作逐步推进,明确了节能减排标准的法律地位,初步建立了节能减排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体系,在节能产业中发挥了巨大作用,规范了节能中各个环节,有效提高了节能产业技术水平。
2 贵州省节能标准体系建设现状
贵州是我国重要的工业基地,因此加快结构调整,尽快转变消耗高、污染重的粗放型发展模式,成为必须面对和抓紧破解的重大课题。
2.1 节能地方标准体系有待完善
为保障节能减排工作有序推进,相应的标准化工作也正加快步伐。自2008年以来,贵州现行有效的节能地方标准有11项,其中用电耗能标准5项,燃油燃煤能耗标准4项,污水废弃固体排放物的排放标准共1项,建筑节能标准0项,节水标准0项,其他节能标准和技术方法共1项。要实现贵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全省节能减排的目标,即到2020年要力争达到和超过国家标准,一个重要工作就是要加快完善节能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和执行主要高耗能产品能耗环保的限额强制性标准。
2.2 节能降耗效果显著
通过节能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不论是企业、政府还是社会的节能意识和能力都得到了有效的提升。2017年,贵州省万元GDP能耗为0.77吨标准煤,比2008年的2.13吨标准煤下降63.6%,节能降耗效果显著。
2.3 节能标准修订基础不断夯实
节能标准化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贵州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多个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文件,加强了对节能标准化工作的规范和管理,为节能标准化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贵州省财政每年还专项支持节能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同时,节能主管部门与标准主管部门合作机制不断完善,通过汇集全省节能专家,共同研制贵州省节能地方标准。
3 建立健全贵州省节能地方标准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能源是国家的一项战略性资源,节能标准是保证我国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技术基础,能效标准已经成为世界上广泛应用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完善节能标准体系,将为提升经济质量效益、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建设生态文明提供有效支撑。
2015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对进一步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贵州省重工业及高耗能行业比重偏高,能源消费总量及能源消费强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节能标准体系作为一种重要的技术支撑和引导手段,将国家、行业和地方节能标准与企业的节能技术和节能管理有机联系起来,明确企业节能工作目标,促进企业节能工作程序化、定量化和系统化,提高企业节能技术水平,促进能源节约、减少环境污染和增强资源综合利用,建立健全贵州省节能地方标准体系,为实现贵州稳定快速经济发展与能源节约“双赢”模式保驾护航。
4 贵州省节能标准体系构建建议
节能标准是国家节能制度的基础,是提升经济质量效益、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手段,是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有效支撑。基于对国内外节能标准体系的研究分析,对我省开展节能标准体系建设提出如下建议:
4.1 政府加强监管和宏观指导
促进部门协调,完善节能减排标准化体系。在国家节能减排战略实施过程中,必须要综合考虑政府、企业和公众在节能减排方面的不同利益追求,在完善市场机制的基础上,制定协调一致的节能减排政策体系。标准化工作在构建这一政策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技术支持和监督管理作用。政府对于节能标准体系的规划并不是一种简单的行政干预方式,而是通过标准制定协商一致的基本原则,充分考虑政府、企业和公众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不同需求和贡献,并把这些需求和贡献进行有机整合,从而形成以市场为主导的节能减排技术支撑体系。
4.2 建立贵州省节能减排标准工作协调推进机制
节能减排标准化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和行业众多,建立贵州省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贵州发展改革委、贵州省质监局牵头,相关政府部门共同参与的节能减排标准化管理机制,整合相关政府资源,分工合作。在部门和行业协会之间、专业性机构与综合性机构之间、市场实施及监管机构与标准制定机构之间应进行经常性的协调工作,并联合组织制定节能减排标准规划、计划,开展推进活动。聚集各方力量加快制定急需标准,形成政府、企业、专家等联合制定标准的机制。政府和企业都应承担起责任,共同发挥作用,逐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多元节能减排标准化工作格局。
4.3 加强贵州省节能标准化信息平台建设
开展节能减排标准数据的采集,建立完善、及时更新的贵州省地方标准信息查询系统,增强标准研究、制定和效果评估所需数据的获取能力。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节能标准制修订全过程信息公开和服务平台,强化信息共享、社会监督、自查自纠、宣贯培训等信息,方便查询节能标准信息、反馈实施情况、提出标准需求,提升节能标准化信息平台服务能力。在国内外对比的基础上,组织开展节能减排标准研制分析方法优化研究,提高标准研究水平和制修定能力,增强节能减排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4.4 加强节能标准化人才培养
实施节能标准化人才培养工程,开发培训教材,加强对节能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提升各类用能单位特别是小微企业运用节能标准的能力。鼓励和培养节能标准化人才担任节能标准化技术组织职务,增强节能标准国际话语权。建立节能标准化专家库,发挥专家在节能标准立项、起草、审查、宣贯以及咨询服务等方面的作用。
4.5 积极开展贵州省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由于国家标准难以覆盖所有方面,也难以照顾到所有省市的发展状况,因此,积极组织制修订贵州省地方标准,构建贵州省节能地方标准体系是对我国節能标准体系建设的有益补充,是保障贵州省节能减排工作顺利实施的基础。根据节能产业需求,制定涵盖各方面的节能标准。根据节能产业和区域特点,加紧制定地方节能标准,力求节能标准覆盖到节能产业中各重点耗能领域。制定节能新领域、新技术方面的标准,修订已过时标准,让节能标准及时跟上节能前沿技术和新型节能设备发展。
4.6 实施节能标准化示范工程
选择具有示范作用和辐射效应的园区或重点用能企业,创建一批节能标准化示范项目,推动节能标准有效实施,促进先进节能技术、产品和服务的应用,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建立国家节能标准化示范项目案例库,积极开展示范项目经验宣传和培训,促进典型实践案例的复制和推广。
4.7 建立节能标准化工作奖惩制度
国家将节能标准化工作纳入对地方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对推动节能标准化工作成绩突出、效果显著、发挥示范效应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或奖励,优先考虑节能标准化示范项目创建单位。对在推动节能标准化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的用能单位,纳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互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