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枫桥经验” 是群众路线的完整回归

2019-09-10 07:22李意清
派出所工作 2019年8期
关键词:枫桥经验枫桥公安

李意清

个人觉得,“枫桥经验”的核心就是如何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新时代“枫桥经验”就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公安工作中的完整回归。

改革开放以来,公安机关包括公安派出所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方面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重新举起群众路线的大旗。

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是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但是,改革开放后的一个时期,公安机关一度偏重加强专门工作。几轮“严打”,各种“整治”,都是試图通过大力加强专门工作,一举解决突出治安问题。当时公安机关内部流行的“群众看公安、主要看破案”的说法,也流露出一种偏重专门工作的观念。但实践证明,单纯依靠专门工作无法从根本上掌控社会治安局面:一方面是违法犯罪“打不胜打、越打越多”;另一方面是公安民警流血流汗,群众却不认可、不满意。于是公安机关不得不进行深刻反思。反思的结果是:重新认识到了群众路线这个传统“法宝”不可替代的作用,将“人民满意”作为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再次举起了群众路线的大旗,并由此开启了公安工作的新时期。

这个阶段涌现的优秀派出所很多,早期获得“人民满意派出所”称号的优秀派出所,都是这方面的杰出代表。而最有代表性的民警无疑是邱娥国,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筷子巷派出所民警。为什么邱娥国能够获得“改革先锋”这样的崇高荣誉?因为他是新时期公安工作的第一个旗手性人物、代表性人物,并且长期是旗手和代表。邱娥国,包括后来的杨秀奇(片警杨子)、王江等优秀派出所民警,他们的最大特点就是把人民群众真正当成自己的亲人,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而这个阶段群众路线的“关键词”也是“服务”和“亲民”,强调的是转变角色、转变态度、解决“四难”、服务群众,把派出所工作的重心转移到服务群众上。

第二个阶段:不断创新群众工作的机制。

思想转变了,角色找准了,也行动起来了,但大家在扑下身子去做群众工作的时候,很快就发现,光有服务群众的态度和意识还不行,还要有好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于是,一些思维活跃、创新精神强的优秀派出所民警纷纷开始了工作方法和机制的创新。

这个阶段最有代表性的民警是陈先岩,江苏省扬州市公安局广陵分局文峰派出所民警。陈先岩创新建立了全国第一个社区警务室,后来成为两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主席团成员。当年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在全国两会上“三问社区警务”,其中两次问的是陈先岩。陈先岩,包括稍后的“点子警察”王法金等优秀派出所民警,他们的最大特点和贡献是创新。而这个阶段群众路线的“关键词”也是“创新”,就是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和机制,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从创建社区警务室到开展“警民恳谈”“放管服”改革,推行“公调对接”“一村一警”警务机制等,都属于这个范围。

由于各地的情况不同,这两个阶段从全国范围来看时间上是有交叉的,但个人认为整个发展的脉络是清晰的。

第三个阶段:努力回归群众路线的本质。

是不是我们千方百计、挖空心思的服务群众,群众就会满意,公安工作就能做好,社会治安就能稳定?也不是这么简单。经过很多年,公安机关不断创新群众工作的方法和机制,甚至把自己当成了“店小二”,却仍然发现,群众还是不那么满意,最后那层窗户纸就是捅不破。而且民警“五加二”“白加黑”,身心俱疲。那么问题来了:群众路线到底应该怎么走?

这涉及到一个根本性的问题:群众路线的完整含义到底是什么?简单地说,完整意义上的群众路线,应该是“为了群众”和“依靠群众”相结合。只强调“为了群众”,不强调“依靠群众”,这是初级的、片面的群众路线,不是完整的、全面的群众路线。也就是说,除了服务群众之外,还应该要重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实现人民群众当家作主。这才是群众路线的最高境界,才是真正的以人民为中心,才是真正的“共建共治共享”。从这个角度说,在继续强调和坚持“为了群众”的同时,着重把“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落到实处,这就是新时代群众路线的核心。个人认为这也就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核心,是我们这样推崇、宣传新时代“枫桥经验”,号召大家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创建“枫桥式派出所”的原因。有人可能会说,这个观念不是现在才提出来的,“警力有限、民力无穷”早就被提出来了。但大家仔细体会一下,“警力有限、民力无穷”这个口号的出发点还是利用群众的力量。在这个口号里,依靠群众还只是手段。而在新时代群众路线里,在新时代“枫桥经验”里,依靠群众既是手段,也是目的。

“枫桥经验”的发源地枫桥派出所毫无疑问应该是这一阶段最有代表性的单位之一。而最有代表性的民警,个人认为是浙江省湖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龙溪派出所民警马长林。他一个人,通过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把一个2万多人的社区管理得井井有条,辖区社会稳定,群众非常满意。他应该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最具代表性的基层民警。我以前一直觉得,马长林的典型意义被低估了。

以上这三个阶段,构成了新时期以来公安机关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一个完整历程。用“治安”这个词串起来,这三个阶段可以分别对应三句口号:第一个阶段是“我为人民管治安”;第二个阶段是“管好治安为人民”;第三个阶段是“人民治安人民管”。从这个角度说,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核心点就是“人民治安人民管”。具体到民警,邱娥国、杨秀奇是扑下身子,全心全意地为人民群众服务;陈先岩、王法金是开动脑筋,千方百计地为人民群众服务;马长林则是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带领群众一起为人民群众服务。三个阶段,既是一脉相承,也在不断推进。

总之,在党的群众路线中,“一切为了群众”是根本出发点,“一些依靠群众”是基本方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根本出发点的同时,重新发扬了党的群众路线的基本方法,标志着党的群众路线在公安工作中的完整回归,因此对公安工作的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由此,创建新时代“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的基本思路就应该很清晰了,那就是:在保持践行群众路线前两个阶段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发动、组织、依靠、带领辖区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人翁作用,做好“依靠群众”这篇大文章。只要把依靠群众、“人民治安人民管”做好了,把公安机关的职责使命履行好了,个人认为就可以称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做到了极致,甚至可以成为超越枫桥派出所的“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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