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光普
摘要:与国内同样很火的一个概念“需求侧管理”相比,需求侧响应相比于需求侧管理,是通过价格因素,诸如发电量多的时候采用鼓励消费的高峰电价去驱动用户自愿的改变自己的用电习惯,从而使得电力消费与生产尽可能一致的解决方案,在这其中,市场是主要的推动力量。而需求侧管理则是与用户签订双边协议,用法律效应对用电方进行管理,而用电方服从管理得到一定的补贴,需求侧管理中协议是主要的推动力量。
关键词:售电公司;相应模式;借鉴;德国
需求响应(Demand Response),是指电力市场中的用户针对市场价格信号或者激励机制作出响应,并改变正常电力消费模式的市场参与行为。按照用户不同的响应方式,需求响应分为两种:一是基于价格的响应,包括分时电价、尖峰电价及实时电价等;二是基于激励的响应,包括直接负荷控制、可中断负荷、需求侧竞价等。
需求响应技术通过调动用户参与电价或激励项目的积极性,对建筑内可调负荷、分布式电源及储能设备综合协调和管理,从而实现更多新能源消纳、用电习惯优化等节能目标。通过需求侧管理,一方面能够使得用户侧“移峰填谷”,降低能源使用成本;另一更为重要的方面是由于新能源发电随天气变化有着很大的波动性,正是这种波动性,使得电力生产没有办法跟以前用火力通过调控机组来调整发电量一样灵活,而随着新能源发电比例的逐年增多,电力系统的发电端随着天气的波动性也在增大,这时候就要求消费端也有足够的灵活性,去消纳这些富余电力或者减少用电以维持电力供需平衡,这就是所谓生产决定消费。当然,这并不是指消费于生产一定要保持时时一致,而是指消费在需求侧响应的调控下,相比于以前有着更高的灵活性,能够根据发电端做出自己的调整,以适应生产过程中频繁的波动。
为了实现需求侧响应,在这原有结构之上,还诞生了需求侧响应聚合商的概念。需求侧响应聚合商与用户协定,在发电量多的时候用电享受低谷电价或者激励,在发电量少时则根据响应减少负荷或者支付较高的电价。在德国,参与调频市场需要满足一定的基本条件:一次调频在15秒内响应至少持续5分钟,二次调频在15分钟内响应并至少持续1个小时,三次调频则在15分钟内响应持续1小时以上。由于与用户的协定,需求侧响应聚集商可以使用电负荷趋于发电端的发电量,在满足了参与调频市场的基本条件后为输电网运营商在电力供需不平衡时提供调峰调频。此外,需求侧响应聚合商还可以在配电网出现拥塞的时候,通过增加用电来消纳拥塞,为配电网公司提供拥塞管理服务来盈利。
从电网公司的角度出发,需求侧响应除了在调频调峰以及电网拥塞管理中发挥作用外,需求侧响应的存在可以改变用电负载曲线,在电力富余的时候就进消纳优,减少电网建设。但是,在德国,自由电价市场的存在,负载有趋同性,即在产电量多的时候,为了维持供需平衡,电价也相应得降低,这使得很多负载在同一时间出现高峰,这是对电网稳定性的巨大冲击,需求侧响应要求在电力充足时鼓励消费,实际上是加剧了这种现象,不利于电网的稳定。再者,现行市场中对于调峰调频中的技术要求,都是针对于发电商而言的,例如一次调频需要在15秒内响应,这对于需求侧响应针对用户而言,是相当难以实现的,也就是现行市场的准入门槛过高,不利于需求侧响应的发展与推广;最后,德国电网公司是垄断行业,政府对电网公司实行的是强监管,在这样的监督模式下,鼓励了电网公司提高自己的投资效率,通过合理投资来提高盈利,却没有相关政策支持诸如需求侧响应这样的科技创新,这样一来,电网公司也就没有动力去推广需求侧响应。需求侧响应运用的另外一个方面是售电公司与平衡结算单元管理商,利用需求侧响应聚合商的信息,平衡结算单元管理商可以修改自己计划用电负载曲线,或者在实际运行中通过需求侧响应聚合商来使得实际用电负荷与计划曲线相吻合。
依托强大完备的工业体系与先进的自动化与控制技术,德国率先将建筑节能领域的需求响应逐步过渡到自动需求响应。自动需求响应作为需求响应最新的实现形式,在增强用户参与主动性、提升响应水平与准确度方面具有巨大潜力。以德国广泛使用的ECMS系统为例。针对终端用户的电力设备,ECMS系统提供可编程的自动用电管理方案,利用配电网络作为通信介质,有效降低成本,可减少总电力需求1%—4%,减少1.5%—5.0%的二氧化碳排放,节约2%—8%的项目投资[1]。
国内在需求侧响应方面的尝试也在进行,在广东佛山就有需求侧响应的试点项目,通过激励电价来鼓励大型用户在用电低谷时用电,在用电高峰减少负荷。但是,这种激励电价的原理是基于电价市场化或者电价与用户相联系的基础之上,在现行中国电价由发改委统一规定,缺乏与用户互动的机制下,這种激励电价只能存在于政策支持与试点项目之中。
2018年8月,南方能监局发布了《关于征求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系列规则》,标志着我国首个电力现货市场交易规则正式问世。现货市场带来的实时价格变动对售电公司带来了巨大挑战,以现阶段的广东电力现货市场交易规则为例,售电公司需要再每日提交第二天代理的用户负荷曲线,当申报的负荷曲线与实际用电曲线存在偏差,就存在因现货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损失[2]。因此,对于售电公司而言,一方面可以通过负荷预测、电价预测等手段使得申报的负荷曲线更加准确,另一方面则可以尝试需求侧响应的方式,与代理的用户签订合约套餐,当实际用电曲线与申报的负荷曲线偏差超过一定值时,提高与代理用户的用电结算价格,当实际用电曲线与申报的负荷曲线偏差控制在一定范围内时,则给予一定的奖励。当然,在之后随着电力现货市场的不断推进以及可再生能源的大量接入,用电峰谷的价格差距可能进一步被拉大,对售电公司在峰谷价差、负荷预测等方面的要求及博野也在不断增强,我们有理由相信由需求侧响应延伸的激励电价售电套餐会伴随着市场诞生。
参考文献:
[1]雷珽, 林莉, 杜成刚. 售电侧放开环境下需求侧响应的商业运营模式研究[J]. 经营与管理, 2017(11):111-113.
[2]尹硕, 王江波, 张晓东, 电力市场化改革背景下售电公司运营模式探讨——基于德国的案例[J]. 现代营销, 2017(1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