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阳阳 邵雅俊
8月2日上午9点半,新蔡县顿岗乡焦庄村洪河河堤上,焦庄村村民王小国正指挥着挖掘机将自己昨天建设的彩钢板房最后一点地基挖出,不一会儿,河堤原貌恢复了,要问这是怎么回事?咱们还得从头说起。
8月1日上午8点,顿岗国土资源所长吴伟正在所里部署当天的执法巡查工作时,手机突然响了起来。
“哎,是老邓。”吴伟按下了接听键。老邓(邓忠明)是焦庄村的村党支部书记,同时也是当地的土地协管员。
“吴所长,我们焦庄村北面的河堤上有人建房,村委干部多次上门劝说,做工作,可他就是不听,你们快过来看看吧!”没等吴伟说话,老邓把要说的话一股脑儿的都说了出来。
“好的,邓大哥,我们马上就到。”吴伟立马启动执法车,载着监察员小刘赶赴焦庄村。
10分钟后,吴伟二人到达了老邓说的违法建房现场。只见村民王小国正在指挥工人打地基,不远处堆放着一摞彩钢板。吴伟和小刘迅速上前,亮出了执法证,勒令工人停了工。
经询问得知,王小国是为焦庄村村民,50多岁,两个儿子都在上大学,家庭负担比较重。他家的承包地紧邻洪河河堤,过去一直种植庄稼。今年7月底,老王看到鄰村有人搞蝗虫养殖赚了大钱,想到自家负担这么重,便动了养殖蝗虫的心思。自家在洪河河堤附近有块次等承包地,反正种植庄稼也不高产,而且靠近河堤,环境也好,正适合蝗虫养殖。但是蝗虫养殖除了需要种植牧草外,还需要搭建大棚,另外还得有人专门看护。为此,他想着先在河堤上建设一个彩钢板房,然后再搭建养殖大棚。可是,河堤上哪能建房呢?为了此事,他跑了几趟村委,可每次都被老邓严词拒绝。老邓耐心地向他详细解释了相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并许诺帮他尽快解决蝗虫养殖场的事。眼看着,老邓就要找到了场地,可王小国等不及了,7月31日夜里,突然安排工人挖起地基了。
“王哥啊,你有建房手续没?”吴伟问道。
“手续……手续,没有。”王小国吞吞吐吐地回答。
“没手续就属于违法行为,再说你在河堤建房,万一下大雨了,河水上涨,怎么办?现在你必须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吴伟厉声训斥道。
“可我要养蝗虫咋办呢?我的蝗虫幼苗定金都付给人家了!”王小国差点哭了出来。
“养殖场的事,我已经给你找好了。”老邓走了过来。“离你承包地东南方向1里多地的平楼村有处废弃的养鸭场,养鸭场里面没有硬化,你可以种植牧草,进行蝗虫养殖,另外养鸭场里面还有一间彩钢板房可以供你居住多好。”
“那……那可太好了!”王小国激动地跳了起来,猛地抱上了老邓。
8月1日下午,王小国和平楼村的养鸭场老板张明签订了养鸭场租赁协议。8月2日上午,王小国自行拆除了违法建筑,并基本恢复了河堤原貌。(作者单位:新蔡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