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庆新 赵卫新
足球比赛是一项注重以脚控制球,采用传运球来移动球,合理运用规则与策略,最终通过射门得分的进攻型比赛[1]。足球运动的魅力离不开比赛,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要求每周1节足球课,一个学期超过18课次的足球教学单元,如果只是片段动作的学练、整齐划一的要求,很难激发学生参与足球运动的积极性。因此,足球运动进入小学体育课堂,教学任务不能仅仅停留在传授足球基本知识、技术、战术,还要在结合实战情境下的学练赛中进行品行教育、文化渗透、生活拓展,进行完整足球的项目教学。因此,笔者将从技术、战术、体能、意识、规则、品行、起源、文化、生活九个维度进行分析,清晰足球与其他项目教学的区分度,呈现出小学足球實战情境中专属的项目特性,有效发展小学生足球专项运动能力。
一、技术:学以致用的根本性
足球技术内容丰富多彩,难易程度差别较大,在进行小学足球教学时,基本技术传授非常重要,而专业性过高的技术一定要进行教材化处理,分门别类、甄别筛选,从而使教学内容便于小学生学习掌握。一般情况下,如果小学生能做好脚内侧踢球、运球、停球、射门,脚背内侧踢球、运球、射门,脚掌停球,原地掷界外球,就可以较好地参加足球游戏甚至比较正规的比赛。而颠球,脚背正面踢球、运球、射门,脚背外侧踢球、运球、射门,前额正面顶球等相对来说是在较高水平层面的技能。
因此,在小学足球教学中不必过分强调技术细节,更不能把技术片面地抽象出来教学,使其与赛场意识培养、球感训练割裂开来。而是要更关注技术运用,即该技术在实战中的作用,如运球变向的核心价值在于突破防守,完成传球或射门,动作虽然多种多样,但共性特征包括和对手保持合理距离、变换方向、加速跑动3个方面。
二、战术:齐心配合的整体性
在足球运动中整体战术好比一条锁链,个人战术动作就是这条锁链的各个环节。个人战术分为进攻战术和防守战术,进攻战术有传球、跑位、运球过人、射门等,防守战术有选位、盯人、抢截、守门员防守等。实践证明,成功地组织、巧妙地运用战术是获得比赛胜利的重要因素之一,做到扬长避短才能克敌制胜。小学生只有充分进行比赛实践,才能了解战术、体悟战术、运用战术。因此,要将战术进行不同水平的系统规划,考虑各水平段的纵向衔接,有目的地结合技术教学,向学生介绍战术知识,在教学中尽可能地创造条件进行固定分组的实战比赛,指导学生在实战中运用战术,提高小组内的配合度与默契度[2]。
此外,由于每个学生的自身条件不同,统一集体学习某个战术并不是最佳方式,有可能会让部分学生较难体验到足球运动的乐趣,因此,在教学中要进行双向选择,即自我选择和他人选择,让学生找到最适合自己的位置。教师在教学中不能盲目而行,而是要通过观察来指导学生正确定位,培养他们的自信心和合作能力,使每个学生都能体验到成功。
三、体能:强身健体的全面性
足球运动可以有效增强小学生体质健康,对于发展小学生的速度、力量、耐力、灵敏、柔韧等素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小学足球教学中,科学合理的运动强度、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会进一步使学生的体能水平得到全面提高,尤其是长时间奔跑与短时间加速能力、对抗中的力量、身体重心控制能力与灵活性、良好的弹跳等足球专项体能。
小学是灵敏、协调等身体素质培养的关键期,学生通过参与多种有球、无球的脚下技术练习,并在与同伴的互助下模拟进攻与防守的场上局面,从而利用小区域的软对抗形成比赛状态,可有效促进灵敏性与协调性的发展。此外,足球运动中多为短距离加速跑或长距离中速跑,进攻队员为了形成进攻压制的态势,在场上通过积极跑位,完成整体进攻阵型构建,寻找最佳破门良机。通过对无球学生跟随有球学生的跑位练习,让学生在学练活动中感受实战状态,可提高学生加速跑、变速跑,以及位移速度与速度转换的能力,发展学生的速度与耐力素质。小学生的力量素质发展较为缓慢,通过参与足球运动中的加速跑与有球对抗性游戏,能够有效提升学生上下肢力量和核心力量,让跑动越发迅速有力,而通过一些抛球游戏,则能提高学生的上肢力量。但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小学生的身体正处于生长高峰,力量素质的发展要适度,不要盲目追求提升效果,追求传球远度和射门力量,以至于影响学生的正常生长和身体健康。
四、意识:解决问题的灵活性
良好的赛场意识与基本技术一样是踢好足球的基本前提,也是学好各种技战术的潜在条件。掌握扎实的技战术和良好的体能虽然在一般情况下能按部就班地完成比赛,但足球比赛是一个动态过程,场上的情况实时在变,很多机会稍纵即逝,仅仅知道盯球和盯人是不够的,还需要对赛场空间的理解、位置的认识以及对球场上各种变化的判断,在接球一刹那做出快速反应。
足球意识是能用最短时间顺利完成传接球等一系列动作,并有可能创造射门机会的行为表现,而不是在做好所有准备后才能精准射门的行为表现。小学生足球意识的培养只能是多多实战,在不同的实战情境中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高年级学生可在平时观看他人比赛时养成主观带入情境的习惯,去思考“我如何处理”。
五、规则:应运而生的多变性
由于小学生的年龄特点和身体条件限制,难以用成人规范的场地、器材和严格的规则进行比赛和活动,因此,在小学足球教学中,可适当缩小比赛场地和用球,简化规则,称之为“小足球”。其特点是对场地要求不高,可以用小足球在正规的小足球场上活动或比赛,也可以在篮球场或空地上活动,而且小足球比赛规则简单,只要会用脚踢球就可以玩起来,便于在小学开展。
在小学生足球教学中,建议采用3v3、5v5的小场地比赛模式。一是场地小人少,相对触球机会增多,攻防转换更快;二是比赛复杂性降低,便于学生更快掌握比赛中的技战术;三是初学者拥有更多射门得分的机会,有力于体验足球的魅力,提高学习新的技战术的积极性。因此,从低年级的足球基础性动作教学开始,就要将其融于一定规则的游戏之中,让学生在个人与群体之间的对抗性活动和游戏中,通过规则的改变、实战情境的创设、有条件限制的比赛,逐步过渡到教学比赛或正规比赛。
六、品行:行为表现的教育性
足球运动有助于勇于拼搏、吃苦耐劳、积极向上,以及服从团队、抗干扰等能力的培养。此外对促进个性发展、遵守规则、诚信比赛、公平竞争、挑战自我、体验成功和失败等都有较好的作用。
足球的对抗性强,比赛中有着奔跑、急停、转身、倒地、跳跃、冲撞等激烈动作,但这种激烈的动作受到一定规则的约束,因此,教学中可通过对足球行为的约束让学生懂得约束自己的日常行为。足球運动又是一个集体运动项目,因而要求每个学生在比赛中都必须做到齐心协力、密切配合,让他们认识到个人和集体行为是联系在一起的,提高他们的合作意识,强化人际交往、组织协调能力。
七、起源:多人对抗的趣味性
足球最早是起源于我国古代的一种球类游戏“蹴鞠”,是以脚蹴、蹋、踢皮球的进攻性比赛,有直接对抗、间接对抗和白打三种形式,也是一种流行的娱乐性活动。现代足球运动的乐趣也是在大场地中通过双方多人对抗,进行运球突破、传球配合以及射门得分。因此,在小学足球教学中要让小学生经常性体验到这种多人对抗的乐趣,要创新足球的“练法”“玩法”“赛法”,改变适合小学生足球教学的比赛规则,使用小场地、简易器材,提供多种赛场角色体验,如足球赛场上的门将、后卫、中场、前锋;足球赛场下的后补队员、裁判员、教练员、记分员、统计员、观众、啦啦队、宣传员、组织者等,让每个学生在实战情境中进行真实的足球学习,根据自身条件扬长避短,在自己的水平上体验到足球运动的神奇魔力。
八、文化:内涵丰富的国际性
足球运动是一项充满魅力的同场对抗性竞技体育运动,历史悠久并包含着丰富的文化内涵,同时也是世界上最受关注、开展最广泛、影响最大、参与人数最多的球类项目,有着“世界第一运动”之美誉。就竞争的激烈程度而言,很少有其他运动项目能与之媲美。由于比赛场面精彩纷呈,观众往往带着各种悬念欣赏不同的战术风格、流派和技术特点,感悟不同国别地域的足球文化、运动员的高超技艺与拼搏精神,因此,在小学足球教学中要注意有目的地结合教学内容,向学生介绍足球历史知识、体验足球仪式感、欣赏足球比赛、感受足球魅力、辨析足球现象,提高足球文化认知。
九、生活:健康方式的丰富性
足球运动不太受场地的限制,一个足球、一块平地即可。目前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的数量不断增加,足球人口逐年递增,由此可见,足球是小学生目前参加课外体育的主要运动项目之一。在教学中要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认知情况进行划分,在U6~U12年龄结构的足球教学中,不仅要有针对性地设计提高足球某项技能的游戏和比赛,还要营造单人、双人、多人的实战情境,让学生在玩球、赛球中掌握技战术,充分发挥学生的模仿力和创造力,在校外锻炼时,能与同伴家人开启足球游戏与比赛模式,丰富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
实战情境中的小学足球项目的九维特性之间的关系好似一座金字塔,其中技术、战术和体能是基础特性,意识、规则、品行是中层特性,起源、文化、生活是高阶特性。小学体育教师在进行足球教学设计与实施时要根据学情、师情、校情,逐步呈现九维特性。此外,6~8次课的单元设计更多停留在1~2个技术单元的组合,不能充分地呈现出足球项目的九维特性,也很难激发学生喜欢足球的内动力。因此,实战情境中的小学足球项目教学更适合至少15学时的大单元,才能初步达到较好地参加足球游戏甚至比较正规的比赛所需的教学内容。 此外,足球教学顺序编排时要考虑教学内容的难易度、在赛场上的运用率与乐趣点,建议从射门+尝试性比赛入手,然后是射门+控球、射门+传球、射门+传接球,在每一节课上均要安排固定区域、固定分组、有对抗的足球游戏或比赛,时间可根据运动技术会能度、单元前后课次酌情增减,期间逐渐渗透足球规则与裁判、足球文化与礼仪、专项体能练习等,最后是正式比赛与考核。
参考文献:
[1] 姜宇航,张庆新. 提升小学体育教师足球教学能力[M]. 北京:北京出版社,2017.
[2] 李焕玉,沈鹤军,李卫东,等. 美国实战情境课程模式的借鉴与启示[J].体育学研究,2018,1(3):2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