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糖監测的频率要根据病情来决定。一般病情稳定期可以1周之内测空腹血糖及餐后2小时血糖各1次,每隔2至3周测1次全天7个点(即三餐前及三餐后2小时和睡前)血糖;病情波动期则需根据实际病情每天测量4至7次或每周2至3天全天血糖,直到病情稳定为止。另外,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运动或饮酒之后容易发生严重低血糖,这个时候测血糖很有必要。再如,在感冒发烧、情绪波动、自我感觉不适时也需要加测随机血糖。
严格地讲,空腹血糖是指隔夜禁食8至12小时之后于次日早餐前所测的血糖(通常不超过早晨8点),午餐和晚餐前的血糖不在此列。空腹血糖正常值为3.9毫摩尔/升至6.1毫摩尔/升,它反映胰岛B细胞功能,一般代表基础胰岛素的分泌功能。
测量血糖的方法是否正确对血糖测量结果会有很大的影响。这就要求糖尿病患者及家属掌握正确的血糖测量方法和熟悉注意事项。
首先,要定期对血糖仪进行校准,特别是当血糖监测结果与患者临床症状或糖化血红蛋白值明显不符时。此时建议到医院抽取静脉血测定血糖。
其次,测量血糖前用温水或中性肥皂洗净双手。用75%的酒精消毒指腹,待干后再进行采血。正确的采血方法是选择指尖两侧皮肤较薄处采血,无名指指腹两侧取血最好。最后,要控制好血糖仪开机和采血的时间,待血糖仪出现滴血标记后将血滴在或吸入试纸条上,血量过多或过少都会对测量结果有一定的影响。
(摘自《中国医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