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红萍
【摘要】目的探讨妊娠合并心脏病对妊娠结局的影响。方法对1 68例妊娠合并心脏病患者的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妊娠合并心脏病产妇死亡5例,围产儿死亡3例,早产儿20例,P均<0.01。15例妊娠前行心脏手术组,无早产儿、无小于孕龄儿,无孕妇及围产儿死亡。结论不同心功能对妊娠产妇及围产儿的影响非常大。心脏手术后妇女妊娠对母儿较安全,心功能I级和11级孕妇对其妊娠结局较好。
【关键词】:妊娠合并心脏病:心功能病种类:心功能分级:影响
妊娠合并心脏病是产科常见合并症,是导致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孕期母亲严重心功能不良使胎儿处于不良生长环境,而且往往为抢救母亲而提前终止妊娠,导致医源性早产,自1998年1月至2008年6月在我院诊治的168例妊娠合并心脏病病例,回顾性地分析如下。
1.資料和方法
1.1资料来源
1998年1月至2008年6月问在本院妇产科分娩的妊娠合并心脏病病例168例,年龄2043岁,病例来源于曲靖市及周边各县。
1.2心脏病诊断及心功能判断
所有妊娠合并心脏病患者住院后(除极少数急诊病人外),给予系列检查,包括EKG,24小时动态心电图,心肌酶学、心排出量,心脏彩色多谱勒超声等测定。心肌炎的诊断方法是患者有呼吸道或消化道等病毒感染史,随后出现心脏病的症状和体位,检测柯萨奇病毒和抗体阳性,心肌酶学有异常改变,排除其它种类心脏病;如病程超过6月,诊断心肌炎后遗症。采用1964年纽约心脏协会制定的心功能IIV级的分类法。
1.3统计
计量资料t检验,计数资料u检验。
2.结果
2.1妊娠合并心脏病种类及心功能分级
2.1.1全组患者心脏病种类和心功能分级状况(见表1)
全组168例妊娠合并心脏病患者中风湿性心脏病18例(10.71%),先天性心脏病26例(15.48%),心肌炎13例(7.74%),心肌炎后遗症58例(42.03%),不明原因性心律失常40例(23.81%),围产期心脏病4例(2.38%)“其它疾病”主要包括妊高征性心脏病,肺源性心脏病,甲亢性心脏病,原发性高血压性心脏病,系统性免疫疾病所致的心脏病和起搏器安装术后等,共9例(5.36%)。其中妊娠合并心肌炎后遗症和不明原因心律失常发生率最高(P<0.01)。
2.2.1心脏手术对改善心功能的影响
168例妊娠合并心脏病妇女中15例患者有心脏手术史,占8.93%,主要手术为房(室)间隔缺损修补术(4例,26.67%),动脉导管结扎术(3例,20%),法乐氏四(三)联征纠治术(3例,20%),二尖瓣换瓣术(3例,20%),安装起搏器2例,其中心功能I级和II级者15例,占100%。
2.3妊娠合并心脏病对围产儿的影响
2.3.1心功能与妊娠孕周及新生儿体重关系
心功能良好的I-II级者多数能足月妊娠,平均妊娠孕周为39±1.20周,平均新生儿体重为3266.48±456.88克。随着心功能的降低而妊娠期缩短,新生儿平均体重下降,III级组平均孕周为38±1.34周,平均体重为2907±605.44克,与心功能I-II级组比较明显降低(P<0.05),IV级6例足月妊娠仅I例,平均孕周仅35±2.52周,与I级和II级组比较,P<0.01。而与III级组比较,P<0.05,新生儿平均体重为2279.76±600.89克,明显低于其它三组(P<0.01)。
2.3.2不同心功能组围产儿病率及死亡率分析(表2)
2.4妊娠合并心脏病患者心衰出现时间和孕妇死亡情况
6例心功能IV级患者,心衰发生在妊娠中期I例(16.67%),平均孕周为22±0。82,发生在妊娠晚期5例(83.33%),平均孕周为33±1.94,168例妊娠合并心脏病患者中共死亡5例,其余经积极处理愈合良好。
3结论
3.1心脏病种参与心功能的相关性
目前国内临床上仍然采用1964年纽约心脏协会制定的心功能I-IV级的分类法。本文168例妊娠合并心脏病例中,心功能I级和II级者分别为52.38%和38.10%,心功能III级和Iv级者共占9.52%。由表1可见妊娠合并心脏病中占居首位的心肌炎,心肌炎后遗症和心律失常发病率高,但只要孕期加强产前检查,注意营养心肌,严重心律失常者应用抗心律失常药物,90%以上患者能安全妊娠和分娩,当然重症心律失常,需积极治疗心律失常,及早终止妊娠,临床经验表明终止妊娠后心律失常可很快得以好转,心功能得到改善,对于其它妊娠合并心脏病患者要严格掌握妊娠指征和严密监护。
随着心脏外科手术的进步,很多严重心脏病患者有机会接受手术治疗,提高生成率和生活质量。本文168例病例中15例(8.93%)患者进行过心脏手术,这15例心脏手术后的妊娠妇女其心功能I级和II级者占100%,而发生心衰的妊娠妇女无一例进行过心脏手术。这说明心脏手术能够明显改善妇女的心功能状态,使妇女安全渡过妊娠分娩期,同时提示严重心脏病妇女手术治疗后妊娠更安全。
3.2不同心功能对妊娠及围产儿的影响
妊娠合并心脏病患者心功能I级和II级者均能足月妊娠,平均新生儿体重与正常妊娠无明显差异。心功能III级患者虽然平均妊娠>37周,但新生儿平均体重明显低于心功能I级和II级者(P<0.05),而心功能IV级患者平均孕周仅为35周,平均新生儿体重仅2290克,早产儿发生率和围产儿死亡率明显高于其它几组(P<0.01),甚至部分患者在妊娠中期已医源性终止妊娠。妊娠期间母亲患有严重心脏病,心功能不良,导致血循环低氧状态,组织血流灌注不足,影响胎儿生长发育,严重心衰者危及母亲生命时以抢救母亲为主,因此医源性早产,低体重儿,围产儿死亡等发生率势必高于心功能正常的妊娠妇女。这也提示妊娠合并心脏病妇女妊娠期间必须加强心功能监测,积极治疗,尽可能维持心功能在I-II级,有利于胎儿发育,提高围产儿质量。
3.2妊娠对心脏病妇女的影响
妊娠时心排出量增加,心率加快,心肌耗氧量加大,心脏位置改变,导致循环血量的增加,心脏负担加重,严重者导致心功能不良,妊娠3234周是心衰的好发期,因此要严格掌握心脏病患者的妊娠指征,但许多患者未经医生同意擅自妊娠,往往待心功能不良来院时已是妊娠中期。故一旦发生心衰,在去除诱因,治疗原发病的同时,利尿扩血管降低心脏前后负荷为首选治疗方法,配合小剂量洋地黄,维持电解质平衡,预防感染等治疗措施,同时羊膜腔穿刺,地塞米松促胎肺成熟。治疗效果不明显者及时终止妊娠。终止妊娠是改善心功能的一个非常有效的方法。
总之,妊娠合并心脏病是产科中非常重要的问题,妊娠可以加重心脏病的发展,严重者出现心衰,甚至死亡;而严重心脏病,心功能不良则不利胎儿生长,导致围产儿疾病发生率和围产儿死亡率增加,因此产科医生必须提高对妊娠合并心脏病的诊断和治疗水平,从而改善妊娠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