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竟用不良混混维护治安?

2019-09-10 07:22蒋三皮
廉政瞭望·下半月 2019年6期
关键词:锦衣卫棺材大唐

蒋三皮

《长安十二时辰》热播,里面一些词许多人并不熟悉,比如,雷佳音饰演的张小敬,本为不良帅。

在读古书时,我们常能看到一个词,良家子。顾名思义,就是平民人家、清白人家、好人家的孩子。所以,当看到不良帅以及他手下的不良人时,免不得也望文生义。

《唐五代语言词典》是这样解释的:“唐代官府征用有恶迹者充任侦缉逮捕的小吏,称为不良,俗又称之为不良脊烂,其统管者称不良帅。”看到这个说法,有人不免觉得奇怪,大唐没人了吗?要用有前科的混混来维持治安?

其实并不是这样。

唐代笔记小说《刘宾客嘉话录》记载:“相国李司徒勉为开封知县尉捕贼。时有不良试公之宽猛,乃潜纳人贿,俾公知之。”

李勉,生于唐玄宗开元五年,虽为宗室,官场起步却只是个县尉。到位之后,不良想要看这位新官是个怎样的人,于是受人贿赂,还故意让人知道。李勉得知后,“召告吏卒曰:‘有納其贿者,我皆知之,任公等自陈首,不可过三日,过则舁榇相见’。”意思是他召集吏卒等人,说你们的丑事我都知道了,三天内自首,我当什么都没发生,超过三天,让你看看棺材。

从这记载可见,前文的“不良”,与后文的“吏卒”是相对的。说白了,不良就是县尉手下捕快一类人物。

有趣的是,李勉故事中的不良不但没有如期自首,反而在第四天上班时,抬着口棺材来了。李勉大发雷霆,当即命人搞来石灰,铺到棺材里,又往里面塞了很多荆棘,逼着那不良人睡到里面,钉死棺材盖,扔到汴河里去了。

这不良虽说最终没什么好下场,但确实有点桀骜不驯像个混混,但大唐真的会招有前科的人来做有编制的缉捕人员吗?我们再来看个例子。

宰相李适之在与李林甫的权斗中失败,被罢相,李林甫并未就此罢休。开元六年,隋炀帝玄孙、掌管财政的杨慎矜被牵连,与他关系密切的太府少卿张瑄亦被捕。

主审者卢炫先是好声相问,张瑄不答。又上了各种刑罚,还是不开口。卢炫没办法了,“乃令不良枷瑄,以手力绊其足,以木按其足间……瑄竟不肯答”。不良所上刑罚有多痛苦呢?腰细欲绝,眼鼻皆血出。

这样残酷的活,一般正规的捕快们不愿干,但不良不怕,他们来干。由此可以推断,能领这份工资的人,都是狠人。但这些狠人,并非来自有恶迹者,而多是亦正亦邪的,毕竟,偌大长安,找点既无劣迹又不按常理出牌的人,并不难。这与东厂番子有些类似。

番子是什么?《明史·刑法志》记载得很详细:“凡中官掌司礼监印者,其属称之曰宗主,而督东厂者曰督主。东厂之属无专官,掌刑千户一,理刑百户一,亦谓之贴刑,皆卫官。其隶役悉取给于卫,最轻黠獧巧者乃拨充之。役长曰档头……专主伺察。其下番子数人为干事。”

掌刑千户、理刑百户到档头再到干事,都来自锦衣卫,而役长和番子,则是锦衣卫里“最轻黠獧巧者”。如果回到明朝,督主选人时大概会说:“将聪明伶俐的选上来。”但到了修《明史》的清朝,轻黠獧巧显然正是狡猾奸诈之意了。

罪人罪官,宁入刑部大牢,也不愿入锦衣卫狱,因为番子们的刑罚,比那些法律认可的,痛苦十倍。锦衣卫的干事如此野蛮,当时的人才会把他们斥为番子。那么,唐朝的不良,是不是也是这样来的呢?

虽然不良和番子,都是通过正规程序入职的,但他们做的,却是人人都知道又拿不上台面的事,百姓们便给他们送上这样的“恶名”,叫得越多,也就约定俗成了。

然而,与东厂番子天下闻名不同,大唐不良人却少见于史籍。宋元之际的作者,在引述唐朝史料的“不良人”时,多将其直接删除,以“敕令捕贼”等代替,忽略捕贼的主体。直到明清,才又从残存的记载中,将这词捡了起来,称“缉事番役,即唐之不良人”。

关于不良人的学术研究并不多,日本明治大学文学部讲师石野智大的《唐代县行政下“不良”的犯罪调查》算是详细的一篇。他提到,现在可以确认的案例只有从唐代前期的贞观年间到天宝年间为止;不良作为维持治安的要员,从事包括追捕盗贼在内的犯罪搜查工作。尤其长安城内的长安县和万年县,不仅存在不良,还存在有统率他们的不良主帅,他们独自进行犯罪搜查;不良被认为是县行政下的捕快,与县尉是直接上下级关系;部分不良的搜查和举止存在粗暴的一面。

或许正是因为不良确实不良,所以,他们作为县尉统领下的一个部门,逐渐被压缩、废除,并入其他捕快之中。

当然,失掉的只是名字而已。他们做的那些事,仍有人在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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