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亚娜
摘 要: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步伐加快,国家经济发展水平逐年提高,但随之而来的是各种各样的环境问题。在环保新形式下,为了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必要做好环境评价工作。本文简要介绍了环保新形势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存在的挑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
关键词:环保新形势;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挑战
国民经济水平的提高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提升促使人们越来越重视环保问题,为了保护环境,保障国家经济更加稳定地发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是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国家一直秉持可持续发展理念,积极改革,确保审批的效率,而对于开展环保评价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是當下需要解决的问题。
1 环保新形势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存在的挑战
1.1 收费以及资质问题
目前我国越来越重视环境保护问题,环境评价影响工作的发展也越来越稳定。但在收费和资质管理方面仍然存在很大问题,部分企业采取削弱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价值和制约作用的方法,试图简化环保办理手续;部分环保单位为从中谋取私利,在环境评价影响工作中弄虚作假;部分环保单位为在激烈的市场环境下占据一席之位,恶意压低价格,收取过低的费用。此外,也存在环保单位的工作人员态度不认真、工作不积极、技术不过关等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市场的正常秩序。
1.2 不合格的环境评价单位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环境评价单位不得将资质证书转借或者租给他人,但目前在我国环境评价工作的市场上,仍然存在不少的违法行为,部分地区的环境评价单位属于“三五”,并没有营业资格,地区内缺乏专业的环境评价单位和相关的技术人员,从而引发该地区的环境评价工作市场的各种问题。
1.3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的措施缺乏可实施性
目前在具体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相关单位并没有结合实际情况,导致在具体的操作中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比如,污水管理企业在治理污水的过程中需要完成《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一级水平,但在实际操作中,这是不可能完成的事情,然而环境一些评价单位却选择性地忽略这些问题。此外,部分环境一些评价单位的审核只停留于表面,并没有进行实际操作,甚至存在工作人员中饱私囊的现象。
1.4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不符时代发展趋势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包含内容较多,实施过程也较为繁琐,但在实际工作中,个人职责划为相当模糊,没有明确界定。并且对于工作需要的文件以及文件中的分析也是轻描淡写,不能确保其有效性和可靠性,比如,在与环境保护无关的纲要说明和社会经济状况上进行大面积描述,而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污染排放量、预测结果等却一笔带过,不够严谨,也不符合新环保形式下的新要求。
2 环保新形势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的建议
2.1 扩大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范围,采取战略性措施
近些年,可持续发展理念深入人心,我国在各方面一直秉持可持续发展理念,因此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也增加制度政策等重要内容,在一定程度上,这有助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高度化发展。这不仅能够扩大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范围,从宏观角度对该工作进行全方面、具体的评价,还能够补充某项政策或者方案的不足,避免因为分析不全面而造成不必要的失误,从而带来额外的经济损失。此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也应该采取战略性的措施。
2.2 制定完善的公众参与评价制度,加强可实施性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保障了项目具有可实施性,也确保项目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因此,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应该完善责任制度的不足,开展规范化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且相关单位应该及时地公布信息和环境报告书,同时安排专家座谈会、咨询会、公众意见会,从中搜集有用信息并做出调整。相关单位对于公众意见的搜集期限应该保障在十天以上,确保其公布的信心在这期限内一直保持公开透明状态。最后环境影响报告书送至环境保护部门审核时,对于搜集的集体意见,应该向公众做一下反馈工作。
制定完善的公众参与制度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补充参与程序的不足
增加公众参与环节保障了公平性。公众越早参与其中,越能够为项目提供具有建设性的意见,从而推动项目的顺利进行。首先,对于听证会环节,需要新增更多具体的规定,主要包括听证会支持人的选择、听证会的参与人员范围、听证会的具体步骤。其次,环节影响评价单位要与时俱进,积极革新,不断创新公众参与方式,比如,电话参与、短信参与、网络参与等。
(2)建立公众参与权能的司法保障
就公众参与而言,不能只从立法上进行保护,更要从司法上进行保护,确保公众参与的权利,从而使得公众参与机制更加完整。首先,公众参与的相关程序要符合我国的法律法规,不得侵害其他公众的权力或者存在伤害其他公众权力的行为,倘若公众感觉自身的权利受到了伤害,应该及时采取有效的法律措施,比如,申诉、控诉等,从而以司法的方式保障每位公众的参与权力。
(3)保障公众参与的有效性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应该精准定位公众参与的定位,保障公众意见参与渠道的畅通,并且加大宣传力度,是使得公众和工作人员都能够正确认识公众参与的重要性,不能将公众参与程序演变为公众表达与环境保护无关的其他诉求程序。
2.3 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部门和监管部门的联动力度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监管属于两个部门,为了提高工作的整体水平,这两个部门应该加强联动力度,合力制定出更加具备可实施性的规则。审批部门应该考虑以下两个方面,即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后的具体操作以及监管部门的实际情况。审批部门应该确保环保单位能够在适当的时间点能够介入到审批工作中,利用其约束力,实现环保的高效监管,在节约成本的同时也减少了时间和支出费用。
3 结语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环保形式相当严峻,环境评价影响工作关乎环境保护的质量,因此,环保人员要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的措施,从而提升环境评价影响工作的综合水平,为保障我国的环保问题做出一份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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