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娅
近日,一段“毕业后,他用耳光报答当年的老师”的视频在网络上热传。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男子常某,将骑车的老师张某拉在路边抽耳光。称20年前上学时被老师殴打,致心灵受伤。目前栾川县公安局已对此立案调查。
(2018年12月20日 《新京报》)
看热闹不嫌事大,常某“反削”老师的视频“走红”后,立马有网友为他喝彩,点赞“君子报仇二十年不晚”。但稍有常识的人都应该知道,以暴制暴绝非正义之举,反倒有违法之嫌。
法律的事交给法律,从常某的事件之中,我們该反思的是暴力体罚的后果。即便是常某这样看似内心强大的男子汉,都不能对“20年前上学时被老师殴打”的痛苦记忆释怀,足见暴力教育对孩子成长造成的无形伤害有多大、有多深。
更令人唏嘘的是暴力的“传染性”,上学时常某是“弱者”,被占据“强者”身份的老师体罚;20年之后,常某长成壮汉,当年欺负他的老师却日渐衰老,这时候,常某成了施暴者,像当年老师打自己一样,挥起了暴力的拳头。
随着教育理念的更新,体罚已经被定性为“不科学且违法”的教育手段。但即便如此,还是有个别老师延续着以往的习惯,把惩戒当作教师的特权,随意地对学生动手。从这个角度来看,常某倒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观测样本,通过一个被伤害者的“复仇”,让更多的老师和家长看到体罚和暴力的杀伤力、传染性,那些埋藏在孩子心灵深处的暴力种子,并不会随着时间死去,它们最终将以暴力的姿态“绽放”。
笔者无意为“复仇”辩护,相反,更期待常某能和老师“相逢一笑泯恩仇”。20年过去了,在教育观念一天天进步的当下,是时候让这个略显荒诞的新闻为“体罚教育”划上休止符了。